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云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3-12-1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000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7.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继续开展好宪法、民法典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为全县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2.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3.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着力提升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4.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率。全面巩固“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抓实抓好命案防控工作。 5.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开展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加强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落实法律服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法律服务。 6.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开展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学习和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1个政治工作办公室,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云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云县社区矫正中心、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法治宣传股(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工作办公室。 所属12个派驻机构,即12乡(镇)司法所,分别是: 1.爱华司法所 2.涌宝司法所 3.后箐司法所 4.栗树司法所 5.大朝山司法所 6.茶房司法所 7.漫湾司法所 8.忙怀司法所 9.茂兰司法所 10.晓街司法所 11.大寨司法所 12.幸福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5089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0894.44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10358522.73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2371.71元,增长1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2371.71元,增长11.5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一样,收入为0.00元,无增减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4人,职工增加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随之增加;二是职工工资提标并补发2021年9-12月份调标部分;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工资提标后重新测算补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5089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1880.69元,占总支出的96.98%;项目支出349013.75元,占总支出的3.0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11215340.48元相比,支出增加335553.96元,增长2.99%。其中:基本支出11201880.69元,与上年10288522.73元相比,增加913357.96元,增长8.88%;项目支出349013.75元,与上年926817.75元相比,减少577804.00元,下降62.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度一样,支出为0.00元,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4人,职工增加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随之增加;二是职工工资提标并补发2021年9-12月份调标部分;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工资提标后重新测算补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01880.69元。与上年10288522.73元相比增加913357.96元,增长8.8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4人,职工增加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随之增加;二是职工工资提标并补发2021年9-12月份调标部分;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工资提标后重新测算补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15565.94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6314.75元,占基本支出的6.13%。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6248.29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013.75元。与上年926817.75元相比,减少577804.00元,下降62.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没有下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经费。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支出,信息化指挥中心已经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公共安全(类)支出-其他司法支出199013.75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人员办案及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支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指挥中心已经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3.公共安全(类)支出-公共法律服务50000.00元,项目资金属(非税收入)安排的公证业务管理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县公证业务办案、公证人员业务培训、公证协会管理费、公证员执业保险、信息化、规范化支出,创新发展公证工作,积极落实群众“最多跑一次”工作,忠实履行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协调、沟通、监督等职能作用,向社会提供全方位、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894.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1215340.48元相比增加335553.96元,增长2.9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增加4人,职工增加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随之增加;二是职工工资提标并补发2021年9-12月份调标部分;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工资提标后重新测算补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175385.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案业务及装备购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46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纪实、退休人员工资及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0306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3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除以上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其他科目未发生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79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1%。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451.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79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1%。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451.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7791.25元,与上年127209.22元对比减少69417.97元,下降5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度一样,支出为0.00元,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451.25元,与上年119209.22元对比减少66757.97元,下降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0.00元,与上年8000.00元对比减少2660.00元,下降33.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故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办案及司法局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县司法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餐费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没有安排国(境)外接待人次和批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314.75元,比上年785359.36元减少99044.61元,下降12.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开支2022年“三公”经费及办公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及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5545341.94元,其中,流动资产5306034.22元,固定资产10152452.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6855.6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5698284.8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942.92元,下降0.9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32676.88元;二是计提无形资产摊销2585.76元;三是当年新增固定资产390729.77元;四是银行存款减少8410.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0729.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司法局2022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