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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10-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1401000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和医疗器械及保化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保化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根据市场主体倍增年度工作要求,2023年云县市场主体净增目标任务是5574户(其中:企业1144户、个体工商户4430户)个转企190户,截止11月12日,完成净增目标任务5749户,完成率103.14%,完成个转企135户,完成率71.05%。

2.餐饮业营业额统计工作。截止2023年11月12日,餐饮业营业额限上企业完成总量9210万元,增速32%。

3.“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2023年,我们在“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模式,注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认真履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全年未发生“三品一 特”安全监管责任事故,牢牢守住了“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一是严守食品安全。不断健全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野生菌和食物中毒防控宣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制治餐饮浪费,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行督导培训,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狠抓执法,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年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079户(次),学校食堂205个次,排查风险隐患438个,下达责令整改68份,100%完成处置,已全部督促整改,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共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县级风险监测及专项抽检等任务共计1525批次。强化宣传培训,举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业务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17期729人次,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和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材料3000余份,制作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二是严守药械保化安全。以专项整治为载体,强化日常监管。全年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97户次,检查乡村集贸街场3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3件。受理药品经营许可事项45件,其中,开办9件,变更40件,换证4件。医疗器械许可现场核查13件。共查办药械保化违法案件13起,其中,药品案15件,医疗器械案6件,化妆品案2件。收缴罚没款共计8.495万元。协助配合公安共同查处药品违法案件9起(案件正在侦办中),配合卫健局取缔乡村医生无证行医3家。全县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3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91,化妆品不良反应41。三是严守产品质量安全。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为重点,将日常监管与风险预警监督抽检相结合,开展了质量强县、网络、商标广告、烟花爆竹等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各类产品经营户300余户次,检查网站网店和视频销售平台1559户次,共监测7798条次。完成对省、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检96批次。围绕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用软管等燃气具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严厉查处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以人为调节压力、生产销售的燃气具产品标志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违法行为。对上述经营主体,实施现场检查15家次,对其经营的“灶管阀”、燃气报警器等产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15家(其中,“灶管阀”:5家,其他:9家);对经营调压器主体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6家(其中,企业:2家)。共抽检燃气灶具及相关配件10个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目前立案调查中。四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围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目标,主要开展了燃气市场专项整治、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两个主体责任落实、电梯“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在燃气市场专项整治中检查燃气企业4户,燃气门店25个,餐饮经营户439家,累计发现问题152个、整改完成152个,发出安全指令书2份。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两书”签订工作,对在用单位和在用设备签订率达100%。全年完成了151户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完成率达99.34%,此项工作完成情况排在全市第一。共检查特种设备287台(套)(不包含气瓶),查出隐患109个,现已完成整改101个,正在整改8个,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4份。立案查外3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截止2023年11月12日,2023年共接受投诉举报320件,其中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313件(投诉225件,举报88件),现场投诉8件,争议金额:36.615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8.4597万元。

5.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为主线,以推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发展为目标,以保民生保稳定为要务,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势推进质量强县、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发展、品牌建设等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全年共完成辖区检测机构的数据采集20户,完成2家新的摩托车检测机构核查;完成辖区2456台强制计量器具检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加油机的专项行动,移交公安机关加油机作弊案件一起。完成县城4家集贸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完成3家机动车销售市场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完成1家获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2家计量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完成4家企业,84个品种的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开展2023年“5.20世界计量日”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份。

6.价格监管工作。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密切关注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期间粮、油、肉、蛋、菜、奶等重点民生商品等服务的价格动态,密切关注节庆商品礼品市场价格和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全力维护正常价格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持续开展明码标价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治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检查,完成2023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殡葬业价格秩序整治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40个,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经营单位8个,立案查处价格违法行为3起,没收违法所得9.228万元。

7.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32项经济指标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中下达我局招商引资10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410万元,企业年报公示率92%。在招商引资完成方面:通过多方协调和引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00万元。在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方面:我们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分管领导的指示,多次向省局、市局请示汇报,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3.83万元。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方面:完成企业年报率95.73%,个体年报率84.71%,农民合作社年报率85.79%。 其他工作方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民主决策;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离退休人员、工青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审批和知识产权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和产品质量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行政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我单位为一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1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5万元,占总收入的0.90%。与上年1298.5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6万元,增长1.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1万元,增长3.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35万元,下降68.16%。2023年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人员比2022年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19万元,占总支出的94.13%;项目支出77.38万元,占总支出的5.8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95.91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66万元,增长1.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5万元,增长0.53%;项目支出增加16.11万元,增长26.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人员比2022年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1.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1%。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6.37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38万元。本年度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6.18万元,用于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19.46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成本开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9.74元,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99万元,用于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1261.37万元相比增加45.21万元,增长3.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人员比2022年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增加。二是2023年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普惠金融发展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8%。主要用于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9%。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46万元,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万元,决算为18.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6万元,决算为4.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万元,决算为1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6万元,决算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预算较为详细,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8万元,增长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70万元,增长3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6.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年限较长,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4.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及部门到我县开展工作及督查检查工作。本单位2023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6万元,比上年88.69万元相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比2022年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导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的基本办公开支,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12.95万元、培训费4.40万元、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工会经费1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7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沧市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938.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9.79万元,固定资产197.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8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994.0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7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8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9项,账面原值98.3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绩效目标情况: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综合评价结论: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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