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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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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贴身为民服务、与民生息息相关,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处于重要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民生工作,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云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拟订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发布实施。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云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云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落实政策和优化服务的加持下,保持了就业态势稳定向好,发挥了社会保险支撑稳定作用,夯实了创新发展人才基础,构建了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社助力。

1.拓宽工作思路,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明显。县人社局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创业格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全县就业工作稳中向好。

2.围绕全民参保,社保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不断完善基础信息建设、提高社会保险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均等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广人社微服务;不断规范经办审核、严格做好基金收支管理,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

一是全力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调整参保结构。以“八类群体”为重点,以社保服务“四个能力”为支撑,以多方联动“四个机制”为保障,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实施“六个一批”行动,全力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4302人,完成新参保3595人,扩面人数占市下达任务数3200人的112.34%。二是落实责任,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深入开展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通过社保服务先锋队对特殊群体定期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卡办理、困难补贴发放等上门服务,全县共组建333名社保先锋队员,累计开展1511次活动,服务6900人次;落实“包保责任制”,进村入户促扩面,印发宣传单1万份,口袋书1400册;三是防范化解基金风险,守住管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扎实推进社会保险基本管理提升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和项目清单,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行动取得成效;认真对待稽核系统分解下发的疑点数据,做到及时核查整改,及时报告反馈结果;开展社会保险稽核与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基金支出审核,认真做好基金核算,按月与财政、地税做好对账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堵塞基金监管漏洞,确保各项基金的安全与完整;抓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欠费问题,制定《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欠费清欠整改工作方案》,并对接财政、国土部门加快整改。

2.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1)抓好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辖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检查,年内完成初级职称人员推荐评审及考核6132人,推荐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476人。落实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畅通民营企业等人才评价渠道,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措施。二是加强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和管理。年内申报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4个,获批3个,同时加强对已设立的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管理服务。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积极申报推荐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最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人。

(2)抓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以外出务工返乡劳动力、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等就业重点群体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按照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就业意愿、就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需求精准对接,开展“菜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856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3230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9518人次,新增设立就业见习基地35个,完成青年就业见习82人。

(3)抓实人才引育工作。一是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急需紧缺人才需要,有序抓好全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年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人。二是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省、市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规范抓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内申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人,实际招聘108人。三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力度,全县共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1个。做好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发布通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更加完善健全。四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实施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10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做实就业服务,兜牢就业底线,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暖心回流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

(4)抓实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指导8家主管部门14个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并完成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12批2854人;持续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实施工作,完成36人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工作。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绩效工资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落实好事业人员各项福利政策。三是完善人才流动机制。贯彻落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全面推行档案服务“跨省通办”,开展人才档案“放心行动”,强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切实做好各类人才及其家属参加社会保险服务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四是落实技能人才等级制度。落实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是深化公共人才服务。组织12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云南人才服务月”活动,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人才环境。

4.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不折不扣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程,及时研究制定各项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对照工作要点开展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深入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组织开展各项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联合接访活动及时核处“国家欠薪线索核处管理平台”和“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12333投诉专线)”的投诉举报线索,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四是抓好各项专项行动,认真组织标杆工地创建、“无欠薪”企业创建、“安薪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2023年,检查用人单位178户,涉及劳动者7504人;现场解答56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780余份;办结拖欠工资报酬举报投诉案件122件,共涉及劳动者1651人,追发工资待遇1442.33万元;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3人,补缴社会保险费10.03万元;核处“国家欠薪线索核处管理平台”线索325条;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12333投诉专线)线索201条。

(2)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序开展。2023年来,调解协调社会保险等争议案件2件,涉及劳动者2人,涉及金额45.93万元。督促企业与职工认真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云县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241户,涉及劳动者11172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241户,涉及劳动者11172人。劳动合同备案登记908户,签订劳动合同10459份。2023年1至10月份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件,涉及人数160人,其中调解案件23起,涉及人数131人,涉案金额207.64万元,调解率为74.19%。仲裁裁决8件,涉及人数29人,涉案金额53.88万元。总计结案31起,结案率达100%,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1.52万元,及时化解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矛盾,有力维护了我县和谐劳动关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6个事业股室,包括:云县社会保险中心、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云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云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2023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0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0.40万元,占比不到0.01%。与上年0.40万元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动。支出具体情况是:开展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工作发生的办公费支出0.40万元。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微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88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7.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4608.6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8.46万元,增长49.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78.46万元,增长49.4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度一样,收入为0,无增减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普惠金融发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11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30万元,占总支出的14.13%;项目支出6968.72万元,占总支出的85.8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4618.6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96.34万元,增长75.7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92万元,下降5.52%;项目支出增加3563.26万元,增长104.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度一样,支出为0,无增减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普惠金融发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以及安排历年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1%。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84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68.7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就业补助专项资金3344.82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支出、“三支一扶”人员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项目支出。开展工作情况:成功安置大量公益性岗位人员,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三支一扶”人员的稳定服务,有效缓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增强社会稳定性和民众的幸福感。

2.卫生健康支出专项资金257.37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和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开展工作情况: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顺利运行,保障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27.8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生活补贴、外出务工补贴支出。开展工作情况:通过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培训生活补贴,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4.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专项资金2138.32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开展工作情况: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融资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5.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相关工作发生的专项办公费支出。开展工作情况: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4608.2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06.34万元,增长76.0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中央普惠金融发展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以及安排历年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7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1%。其中:行政运行751.1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务费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蒋应超和龚永眷专项补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部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8.4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支出;职业培训补贴288.4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社会保险补贴262.19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1701.9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就业见习补贴6.2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的补贴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1.64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死亡抚恤0.23万元,主要用于原茶厂遗属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65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的县级配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行政单位医疗42.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以及历年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7.37万元,主要用于历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6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8%。其中: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227.8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138.32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万元,决算为4.6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6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95%,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为2023年我局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所以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为2023年我局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所以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万元,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规定,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9.29万元比上年9.51万元减少0.22万元,下降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度一样,支出为0,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4.65万元比上年4.67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4.64万元比上年4.84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4.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规定,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工作调研以及检查组检查工作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没有安排国(境)外接待人次和批次。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4万元,比上年55.50万元增加8.84万元,增长15.93%,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补贴及正常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532.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03.82万元,固定资产28.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3年资产2532.76万元比上年3902.58万元减少1369.82万元,下降35.1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75.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6.2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2023年资产比上年度减少的原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安排历年结转资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5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8.43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2023年度临沧市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968.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27.88万元,本年收入5740.84万元),共8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5740.84元,支出6968.72万元,支出率100.00% 。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预算项目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精准发力,在主动、跟上、规范上狠下功夫,后勤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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