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云县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24-10-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1001000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各乡(镇)、企业的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资料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印制《云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云县领导干部工作手册》,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全县县域经济、园区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统计干部开展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与合作,开展统计资料研究和开发交流。 13.承办临沧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统计局临沧调查队,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增强“四个意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1)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 (2)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截至10月底,共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 (3)严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团结合作,自觉发挥表率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与干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使干部职工“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形成了干事创业的合力和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结合统计工作风险点,签订《云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履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承诺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4)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着力在营造良好环境、搭建成长平台、完善考核机制等方面下大力气,努力提升统计干部的能力素质。认真组织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提效能”“躺平式干部”教育学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拖、低、扯”专项整治工作。 2.聚焦主业主责,狠抓数据统计质量 (1)严格把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一是守入口,即严守“四上”单位进库入口。严格执行企业升规入库条件,严格要求和流程,凡新升规入库企业,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必须进行实地核实,坚决杜绝达不到规模的企业进库。目前全县一套表单位达161 户。二是重监测。实行数据上报动态监控制度和数据异动查询制度。每月数据上报期间,各专业统计密切关注各企业上报情况,及时向部门发出预警,发现异动立即过问,立即纠正,做到即审、即改、即验,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抓执法。坚持主动执法,明确专职执法人员,做到每次进企业执法人员必须跟进,把违反“四条红线”和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专项整治,规范统计行为。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虛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主动执法,明确专职执法人员,对我县12个乡镇、“四上”企业上报数据,进行了数据核查,把违反“四条红线”和在统计数据上弄虛作假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抽取14户企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同时开展双随机抽查10户,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3)抓实抓好常规统计调查。在组织实施各专业定期统计调查工确保数据质量,做到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不错,圆满完成了综合核算、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批零住餐、城乡居民收入等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调查工作任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4)认真开展各项统计专项调查。一是做好产粮大县监测。农作物对地抽样调查样本点9个乡镇15个调查点,共计45个样方、1406个小地块,夏粮实割实测7个样本点,秋粮实割实测7个调查点,均圆满完成。二是开展住户调查监测。全县共有住户调查样本12个调查点120户调查户,本年度以集中、入点入户、网络三种培训形式,开展大大小小指导性、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24次以上,全县住户收入数据质量稳居全省前50名。三是按期开展好劳动力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10个调查点的入户调查,及时对所上报的户进行随机回访,确保第一手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做好临时性调查工作。配合省、市统计部门对全县规上企业经营情况开展调研,配合县发改局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情况进行核实。 (5)全力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县共选调普查指导员200人,普查员347人,共选调“两员”547人,开展培训13场240多人次。组织开展普查区绘图和建筑物核实确认,全县共划分普查区196个,普查小区251个,标注核用建筑物12193个。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任务,单位清查底册共8642个,正常填表5927个;个体工商户清查底册共36002个,正常填表19478个,为2024年正式普查工作奠定普查基础。 3.围绕中心工作,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不断丰富统计产品。坚持每月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经济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及时编印《2023年云县云县领导干部工作手册》,全方位、多角度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发布了《云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县委、县政府、社会各界和公共提供了详细的统计数据资料。 (2)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加强对农业、工业、投资、消费、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不断强化分析预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通过下乡镇、走企业搞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年共撰写6篇,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4.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全面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系列工作;二是认真抓好综治维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四是抓好“七个专项”活动工作;五是抓好保密工作;六是抓好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七是抓好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学法用法和普法工作;八是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九是持续抓好工青妇工作;十是制定云县统计局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并加以推进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第一产业统计股和二三产业统计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县统计普查中心(未独立核算) 2.云县地方统计调查队(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统计局。 纳入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4.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9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549.63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27万元,增长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27万元,增长8.2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度一样,全部为0元,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故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94.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00万元,占总支出的69.26%;项目支出182.90万元,占总支出的30.74%;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549.63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27万元,增长8.24%。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429.87万元相比减少17.87万元,下降4.16%;项目支出与上年119.76万元增加63.14万元,增长52.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度一样,全部为0,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故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8%。2023年度我单位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4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四上”企业工作经费开支3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补助。工作开展情况:圆满完成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161户企业统计工作。 2.调查补助经费56.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畜牧业、劳动力等统计相关的调查所产生的办公经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住户调查点12个、粮食调查点15个、劳动力调查点10个以及畜牧业调查点22个的调查工作。 3.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经费19.8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员”补贴及购买经济普查中所需办公设备。工作开展情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抽调普查员指导员547人进行普查,完成了196个普查区251个普查小区的普查。 4.第五次经济普查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产生的办公费。工作开展情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抽调普查员指导员547人进行普查,完成了196个普查区251个普查小区的普查。 5.2022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和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城乡住户调查点12个,记账户120户的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及审核验收工作。 6.2023年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工作开展情况:按时完成城乡住户调查点12个,记账户120户的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及审核验收工作。 7.2023年粮食产量统计监测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所产生的办公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了9个乡镇15个样本村粮食抽样调查工作。 8.住户调查和产粮大县以及畜牧监测人员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住户调查、粮食抽样调查及畜牧业监测人员补助。工作开展情况:完成住户调查点12个、粮食调查点15个以及畜牧业调查点22个的调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549.63相比增加45.27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故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统计业务的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7.6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28.6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粮食产量专项统计监测1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30%,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3%。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9.07万元减少7.92万元,下降87.3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4.32万元相比减少3.27万元,下降7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4.75万元减少4.65万元,下降97.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统计局及调查队对统计监督调研及执法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5万元,比上年20.92万元增加4.13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故所需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0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4.03万元,固定资产19.3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516.65万元减少13.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15.69万元增加3.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28.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完成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一套表(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贸易业、能源)、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县域经济调查、规下企业统计监测、国民经济核算等统计监测以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完成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工作,编印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等各项工作任务。本单位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中进行了资料收集、归纳、汇总和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10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