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作者: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3401000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府采购和出让、电子政务管理措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督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负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3.负责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筹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落实县政府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事项进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流程;负责监督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工作和运行机制的落实;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4.负责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管理和完善县综合评标专家库终端日常工作;负责对下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业务监督;监督检查交易目录执行“应进必进”情况和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及时转办、交办公共资源交易各方的质疑、异议、投诉和举报;协调行政主管部门进场监督工作,参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5.承担组织、检查、督促和落实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对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行政绩效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方式、提高行政执行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改进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负责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对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 6.负责提出进驻或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审批服务事项并报县政府决定。 7.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领导和管理;对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分中心和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指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站)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8.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进展 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2023年9月30日编制公布了《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云县应依法承接《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行政许可事项共237项,涉及27家县直部门。协调督促各行政审批部门编制和公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二是按省、市部署开展赋权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十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2023年11月3日编制公布了《云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县级共赋权行政职权120项,涉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10个;2023年11月7日编制公布了《云县赋予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和《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各部门完成了赋权事项业务培训和清单移交工作,赋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网上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和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8件,已办结销号7件,1件投诉件今天到期,正在办理。 四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在政务大厅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前哨站点”,不断拓展便民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减证便民、帮办代办等服务措施,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承诺办结、立即办结、一次办结等业务制度,有效解决“办证难”问题,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2.政务服务三化水平不断提升 (1)抓实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云县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深入乡村便民服务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摸清底数,制定年度工作台账,整理完善一乡一档图文痕迹资料,形成《云县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资料汇编》。立足实际,全面指导督促乡镇对照“三个一批、四个统一、九个有”的规范化建设标准,按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的统筹推进乡村便民服务场所规范建设,2023年,共完成6个乡镇、92个村的服务场所规范建设,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率全县50%以上。二是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按照《云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县党治组发〔2023〕2号)部署,结合《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将电子政务网络向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94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拓展延伸,实现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 (2)优化设置“综合窗口”和“跨省通办窗口”,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跨省通办”工作。 一是按照《云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大厅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提质升级改造,新建大厅叫号系统、好差评系统、政务大数据平台及分析展示系统等,配套相关硬件设备,对综合窗口、服务专区和专窗进行数字赋能。同时,通过服务购买的方式完成综合窗口服务人员配置8人,当前正在以分批分次逐步实施为原则,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以涉企服务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标准化编制进驻“综合窗口”的事项清单,争取部门及事项能进则进,能进多进,下步将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提供服务。二是设立了大厅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明确人员,按省市要求指导部门做好16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上配置和办件测试。同时,指导督促县级牵头部门及时按照市级联合制定印发的建设项目水电气联合报装、新生儿出生、企业准营(开餐馆)、不动产登记等“一件事一次办”、公民婚育、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6项主题事项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各配合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推广应用和服务。三是按省、市要求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并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提高企业和群众对174项“跨省通办”事项、100项“省内通办”的知晓度,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南地区相关省份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更大范围“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相关事项异地办理工作。四是公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按照省市要求,已于2023年9月30日印发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2023〕—17),并在云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同步发布,云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事项主项73项(办理项165项)。 (3)政务服务网上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管好用活并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系统应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县级36个进驻网上平台部门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421项,其中网上可办事项1421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全程网办事项1326项、全程网办率为93.31%,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252项、达39.8%,承诺法定时限平均压缩率为80.26%。二是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管”。指导督促28个县级部门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工作,共认领监管事项950项,应编制完善检查实施清单912项,已编制完善检查实施清单912项,完成率为100%。同时,积极配合省市要求做好平台推送的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处置及回馈工作。三是强化“好差评”系统推广应用。2023年,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评价80330件、评价率97.42%、好评率100%,无差评办件。 3.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进行了场地标准化改造。标准化场地改造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了“五区”“14室”,实行“分区运行,封闭管理、全程监督”,交易各方不碰面和监督无死角,持续优化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和交易服务信息化。2023年,进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共80个,交易总额为114098.46万元,增值资金995万元 ,节约资金871.7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公开招投标项目43个,交易总额99384.19万元,节约资金462.28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7项,交易金额5797.23万元,节约成本389.43万元。综合交易项目11项,交易金额1915万元,节约资金20万元,国有土地(产权)出让9项,交易金额7002.04万元,增值995万。实现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在线开标率100%。 三是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云县远程异地工位评标室已于10月31日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进一步保障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配合市本级、各县区及其他州(市)完成158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服务工作,云县专家被随机抽取参与评标共计177人次。投标人用保证保险、保函缴纳保证金的有55个项目,为投标人节约资金2625.87万元,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筑牢公共资源交易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线,加强监督检查,严守规矩意识,严密规章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交易监管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股、信息技术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独立核算); 2.云县政务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3.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2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416.60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18万元,增长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8万元,增长5.3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度一样,全部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项目:评标专家培训及政府采购集采项目专家评审经费、“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改造及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2万元,占总支出的85.92%;项目支出61.76万元,占总支出的14.0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416.60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18万元,增长5.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94万元,下降5.50%;项目支出增加44.12万元,增长250.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度持平。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项目:评标专家培训及政府采购集采项目专家评审经费、“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改造及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7.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3%。与上年度398.96万元相比,本年基本支出减少21.94万元,下降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1人,在职转退休1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10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运行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工作正常运行所需支出。开展工作情况:支付政务中心、局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职工下乡付伙食补助等各项支出,以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任务正常开展。 2.评标专家培训及政府采购集采项目专家评审经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集采项目专家评审费支出。开展工作情况:政府采购集采项目进场9场次,评标专家36人次。 3.“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改造及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设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改造及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设支出。开展工作情况:对现有政务大厅进行调整、改造升级,完善大厅功能,满足综合窗口、专区服务,智能化政务服务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416.60万元相比增加22.18万元,增长5.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项目:评标专家培训及政府采购集采项目专家评审经费、“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大厅改造及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4%。具体包括行政运行301.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6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2.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具体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共17.7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1万元,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万元,决算为0.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万元,决算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09万元增加0.96万元,增长8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度一样,支出为0.00万元,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0万元,增长26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57.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买年限长,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未购买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出差、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查和指导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1.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19.87万元增加1.72万元,增长8.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6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28万元,固定资产23.9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2.5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建立健全单位内控和绩效管理领导机制,为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完善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范围及标准,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通过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保障了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保证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实际完成收入支出43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02万元,占总支出的85.9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5.4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59万元;项目支出61.76万元,占总支出的14.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完成政务大厅530平方米改造升级,完善大厅功能,满足综合窗口、专区服务,智能化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初见成效,“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政府采购集采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交易;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座机电话及网络使用费、维护费、劳务费等,保证了三中心及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自评等级为优。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临沧市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支出61.76万元,共3个项目,绩效覆盖率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61.76万元,支出项目经费61.76万元,项目支出率100%。完成政务大厅530平方米改造升级,完善大厅功能,满足综合窗口、专区服务,智能化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初见成效,“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支付项目资金40万元;政府采购集采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交易,支付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1.76万元;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座机电话及网络使用费、维护费、劳务费等运行经费20万元,保证了三中心及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自评等级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3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