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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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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云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云县纪律检查机关;云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云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云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云县委和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贯通闭环,“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一是主体责任更加坚实有力。二是监督责任更加有形有效。常态化开展廉政档案更新填报,精准“画像”干部廉政情况,4300余名监督对象更新廉政档案。协助县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704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9批183人(次),组织任前廉政考试6场128人(次)。

2.坚持从严从实,政治监督更加精准聚力。一是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监督。一年来,开展专项监督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1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二是监督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走深走实。扛实政治责任,统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化为云县行动,细化任务清单30项、具体措施115条。“清廉云南”建设“一县一示范”财政资金“清源行动”取得实效,年内整改兑现惠民惠农资金1035.47万元,查处涉农违纪违规案件8件,整改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24个、涉及资金800.76万元。

3.坚持纠树并举,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巩固。一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个,约谈相关责任人7人。对2017年以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870余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件3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件13人,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6批40人。二是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教育和推动全县党员干部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破除“守摊子”“太平官”等现象。

4.坚持为民执纪,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一是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效能。二是靶向发力维护群众利益。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三资”管理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2个,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8件30人。

5.坚持贯通联动,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一是高质量推进政治巡察。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发现问题1412个,移交问题线索14件,第八轮巡察正有序推进。二是高标准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巡察质效。

6.坚持系统施治,“三不腐”一体稳步推进。一是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全要素使用审查调查措施1562人(次),处置问题线索215件,立案100件100人,处分59人,留置17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切实发挥了惩治震慑作用。二是监督执纪执法时度效不断提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教育提醒、纪法威慑、政策感召,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防止“小病”不治,变成“大病”。三是做深做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坚持“改”“治”结合,贯通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通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源头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14个机构,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干部监督室;设置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16个(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云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设立中共云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县委巡察办、5个县委巡察组和1个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预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

1.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88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车辆超编原因:2023年10月云县公务车管理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云县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定向化保障用车编制数,纪委调减公务用车编制1辆,导致公务用车超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766.79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90万元,增长8.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90万元,增长8.0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收入合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市级配套办案经费等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85.99%;项目支出267.42万元,占总支出的14.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766.79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90万元,增长8.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65万元,增长1.15%;项目支出增加123.25万元,增长85.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支出合计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市级配套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1.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与上年1622.62万元相比,本年基本支出增加18.65万元,增长1.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公用经费开支增加,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39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4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云县财行发〔2023〕173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各项费用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云县贡献。

2.云县财行发〔2023〕93号2022年度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经费工作经费80.5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各项费用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云县贡献。

3.云县财行发〔2023〕9号巡察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14个县直部门、4个乡(镇)和49个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的各项费用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发现问1412个,移交问题线索14件,第八轮巡察正有序推进。

4.云县财行发〔2023〕9号县委常委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帮助挂钩乡镇。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开展基层调研,不断加强基层组织政权反腐败建设。

5.云县财行发〔2023〕9号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经费——非税收入项目经费3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各项费用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云县贡献。

6.云县财行发〔2023〕144号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经费42.3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各项费用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云县贡献。

7.云县财行发〔2023〕88号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办案经费支出。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障办案需求,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省全市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云县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766.79万元相比增加141.90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市级配套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补贴、奖金、失业保险、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0万元,决算为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决算为19.7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决算为31.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8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2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决算为1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决算为3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覆盖到乡镇、行政村的巡察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9.83增加31.87万元,增长160.72%。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84万元,增长80.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04万元,增长258.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开展覆盖到乡镇、行政村的巡察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在2023年决算中我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总额31.95万元,而实际接待费用为11.06万元。决算数与实际接待费用有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在兑付资金时,选择的“部门经济分类”有误,导致年末决算时系统提取公务接待费用据跟实际有差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案件办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案件查办、省市专案组在云县驻点办案及开展巡察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36万元,比上年增加29.74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内人员增加,办公费、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1268.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37万元,固定资产13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38.4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所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42.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根据相关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职能职责履行情况、履职效益情况、预算配置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实现绩效目标的成本和效率等进行全面分析,扎实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经自评,2023年度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达到预期指标档次。(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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