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301000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拟定有关建筑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和应用;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的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备 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建设 工程消防备案抽查, 建设工程消防转件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对未按规定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施工)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实施主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为完成521300万元,增速20%;市住建局下达目标完成512600万元,增速18%。全年预计完成注册地总专包企业总产值549000亿元,增速26.54%。总产值全市排名第一,增速全市排名第七。

2.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为完成11.81万平方米,增速0.3%,市住建局下达目标为完成6万平方米。全年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7.09万平方米,占市局下达任务的118.17%。总量全市排名第四,增速排名第六。

3.建筑业企业培育。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为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入库入统3户;市住建局下达目标为新增登记建筑业企业150户,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4户,新增入库入统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7户。全年新增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增长124户,达597户;新增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原有5户,达19户,入统14户。

4.固定资金投资。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5000万元,产业投资30000万元,民间投资30000万元。市住建局下达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5000万元。全年完成固定资金投资24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4150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7.15%;房地产开发投资7925万元,占市住建局下达目标任务31.7%。

5.招商引资。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5000万元,其中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15000万元。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5000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00%。

6.向上争取资金。2023年县人民政府任务分解数31000万元(含专项债10000万元)。全年预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9591.6万元,占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0.94%。

7.房地产业工资总额(1-4 季度错季)(方案规定1—9 月数据)。2023年县人民政府下达目标增速15%。全年完成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176万元,全市排名第七。

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1-4 季度错季)(方案规定1—9 月数据)。县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是增速12%。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其他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3700套(间),全部开工建设,现基本建成1445套(间);改造提升城市综合公园1个、新建城口袋公园5个、新建(改造)城市绿道10公里;新建污水管网2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公里;新建雨水管网2公里、改造雨水管网1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公里;建设燃气管网4公里;建成海绵城市0.5平方公里;建成绿色社区1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指标819户;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1.82%,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2.8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股(云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和园林绿化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云县抗震防震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我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8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5.23万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7286.09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99.14万元,增长13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99.14万元,增长129.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万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中的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148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38万元,占总支出的4.09%;项目支出39784.92万元,占总支出的95.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5306.66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175.64万元,增长17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47万元,下降3.49%;项目支出增加26237.11万元,增长19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7.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2%。工资福利支出899.79万元,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06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84.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632.1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6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7.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已完工。

2.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015万元,主要用于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完工。

3.棚改基金专项资金14.27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4.2015到2019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资金101.3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5.云县已售公共租赁住房土地增值税及滞纳金资金797.5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及滞纳金,项目已完工。

6.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提升试点补助资金116.4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农房提升项目,项目已完工。

7.2022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5632.16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基本完工。

8.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人员工资资金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各乡镇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人员工资,项目已完成。

9.脱贫攻坚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7.6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已完工。

10.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11.2019年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01.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12.保障房防火保险专项资金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火灾保险,项目已完工。

13.2017年云县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云县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14.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补贴已发放完毕。

15.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8.05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进度已达到支付条件。

16.2011年2012年官庄河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8671万元,主要用于官庄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17.2018人居环境提升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已完工。

18.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资金10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19.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还本付息资金11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还本付息,项目已完工。

20.云县2019年棚改安置用房及基础设施费用资金189.82万元,主要用于云州新城2019年棚改安置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21.农村危房改造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22.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金15.58万元,主要用于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2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3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已完工。

24.北河河湾片区和南河水磨片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资金976万元,主要用于北河河湾片区和南河水磨片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25.棚户区改造资金4.63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26.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项目已完成。

27.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资金169.1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正在开展。

28.云县幸福镇幸福村污水处理厂修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云县幸福镇幸福村污水处理厂修缮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已完工。

29.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专项资金298万元,主要用于云县县城垃圾场管理及渗滤液处理运营,项目已完工。

30.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34.75万元,主要用于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31.2018年乡村环境整治公益性岗位工资经费1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乡村环境整治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已完工。

32.省统贷资金安排农危改资金0.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项目资金,项目已完工。

33.路灯高空作业车专项经费0.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路灯高空作业车保险费,项目已完成。

34.2016年在建和历年工程欠款资金35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年工程欠款,项目已完工。

35.2017年拨付官庄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600万元,主要用于官庄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36.城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电费专项资金66.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电费,项目已完工。

37.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牌制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牌制作,项目已完工。

38.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6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正在实施。

39.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经费54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经费,项目已完工。

40.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13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41.棚改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棚改安置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已完成。

42.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29.6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

43.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09.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项目正在实施。

44.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统贷项目利息资金101.6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统贷项目利息,项目已完工。

45.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基础建设资金36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州新城保障性住房基础建设项目,项目已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0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上年14682.01万元相比增加25621.66万元,增长174.51%,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医疗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支付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4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支付环卫人员工资和渗滤液处理运营费。

12.农林水(类)支出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基础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8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4%。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保障房建设项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万元,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我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我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9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万元,决算为1.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10%,完成年初预算的25.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我部门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我部门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万元,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难以足额保障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4.93万元减少0.20万元,下降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5.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控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年度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烂尾楼项目、燃气安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烂尾楼项目、燃气安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因公出国(境)批次和人次。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2万元,比上年34.07万元增加3.65万元,增长10.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7.87万元,电费0.85万元,差旅费2.76万元,培训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7.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其他交通费10.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656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214.99万元,固定资产166.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9179.1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7486.5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7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7.72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817.72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9179.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5730.84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009.50万元,占本年收入支出合计的5.98%。比上年624.65万元增加384.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的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1009.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8.80万元,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7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540万元。

(二)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301111

  
    • 主办:云县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
      滇ICP备05003111号
    • 承办: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220056
    • 制作及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
      政务服务热线:0883-3211423
    • 滇公安网备:53092202000102号
      运行维护:云县政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