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时间:2024-10-23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801000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耕还林等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 、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 5.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6.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7.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林长制”运行有力有效。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为总林长,通过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解决各地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全面夯实了林草保护发展的制度基础。2023年,“林长制”机制的有效运行,推动解决了全县林区重点难题42个,解决审计反馈问题与上级林长交办问题13个,兑付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直达资金 3746.61万元。 2.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持续开展森林草地违法案件查处,有效保护林地草地资源。2023年,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共立案调查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153件,已结案153件,结案率100%。二是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采取工作早安排、责任严落实、火源管理细、广泛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和抓 实应急值守等工作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效显著。三是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顺利开展。四是省级公益林修编和天然林信息核实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 3.重大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有力。深入开展林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林地审批服务优质便捷、林地供应集约高效、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全力做好南云高速、临云高速、云凤高速、风光水储等重大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 4.“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有序推进。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总体要求,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摸清澜沧江云县段的农业资源、林草资源、水资源、交通资源、文旅资源及绿色能源资源现状,编制印发《云县“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 年)》,制定下发了《云县漫湾镇昔宜村“五彩澜沧江”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云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云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不独立核算) 2.云县林长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3.云县营林站(不独立核算) 4.云县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不独立核算) 5.云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教产业站(不独立核算) 6.云县哨街风水丫口林场(不独立核算) 7.云县国营大亮山生态林场(不独立核算) 8.云县回蚌山生态林场(不独立核算) 9.云县漫湾木材检查站(不独立核算) 10.云县国有林场管理站(不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微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40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07.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2444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63.09万元,增长203.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63.09万元,增长203.0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原因本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故项目资金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36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56万元,占总支出的10.57%;项目支出11061.37万元,占总支出的89.4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3924.87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44.06万元,增长215.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24万元,增长2.93%;项目支出增加8406.83万元,增长31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增加原因本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故项目资金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4%。20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61.3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兑付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5232.31万元,其中包含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直达资金3746.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项目推进,推动“林长制”机制的有效运行,解决了全县林区重点难题42个,解决审计反馈问题与上级林长交办问题13个。 2.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2234.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组建护林员专业队伍等工作。护林员工资发放及队伍建设护林员队伍作用有效发挥,共划分护林员责任区网格 909 个,督促全县931名护林员严格按照划定的管护责任区开展巡护工作,我县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上线率达 75%,居全市第一名。 3.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类项目资金支出2842.21万元。严格按照优化工作相关要求,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套合比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涉及图斑等数据,优化调出省级公益林面积48219亩(其中:剔除国土“三调”非林地部分 24263亩,优化调出国土“三调”林地23956亩),调入国土“三调”林地10311亩,优化后云县省级公益林面积 304396亩。 4.产业发展类项目支出441.2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县临沧坚果种植面积达31.39 万亩(保存面积29.04 万亩);核桃种植面积达153.3万亩(保存面积 142.14 万亩,挂果面积 142 万亩);种植黄精、龙胆草等林下中药材10.01万亩;种植竹子5.61 万亩,蓄积量3.68 万吨;种植人工商品林20万亩,蓄积量约60万立方米。 5.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198.62万元。2023年防火期,全县共接处上级卫星热点4个,经核实为炼山造林1个,农事用火3个。全年无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实现连续3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 林草原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的良好工作成效。 6.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支出112.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草地违法案件查处,有效保护林地草地资源。开展情况:2023 年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共立案调查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153件,已结案153件,结案率100%。立案、结案153 件按案件类型分为:滥伐林117件,开垦林地9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9件,擅自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3件,非法猎捕野生动物5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8.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3924.87万元比增加8444.06万元,增长215.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故项目资金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办公运行支出资金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工资支出74.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9万元,离退休干部遗属补助支出9.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59.1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3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7%。主要用于开展自然生态保护314.39万元、天然林保护904.2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资金1010.13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78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0%。主要用于事业机构基本支出974.86万元、森林资源培育61.7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3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1604.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75.59万元、动植物保护112.31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9.8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232.3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11.96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0.7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资金14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行〔2020〕302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51号)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严控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在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的基础上,严控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没有因公出国(境)团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林草项目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度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支出、未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5万元,比上年增加8.38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费用增加。办公费10万元、培训费3.43万元、工会经费10.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3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2万元,固定资产142.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1.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59.0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林长制”机制的有效运行,推动解决了全县林区重点难题42个,解决审计反馈问题与上级林长交办问题13 个,兑付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直达资金3746.61万元。林业草原资源保护不断加强。一是持续开展森林草地违法案件查处,有效保护林地草地资源。2023年,云县林业和草原局共立案调查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153件,已结案153件,结案率100%。二是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采取工作早安排、责任严落实、火源管理细、广泛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和抓 实应急值守等工作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效显著。三是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顺利开展。四是省级公益林修编和天然林信息核实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3年度预算资金项目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职责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 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