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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0801000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指导、监督《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建立和变更的有关事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开展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4.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民族地区、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6.根据党在新时期上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及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指导民族乡的民族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8.组织协调民族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往,积极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9.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0.帮助各宗教界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民族宗教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工作主题,按照“现代化进程中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统筹推进宗教中国化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云县成功创建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宗教研究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264.38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78万元,下降13.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78万元,下降13.9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度一样,全部为0,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及宗教场所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2万元,占总支出的49.52%;项目支出135.08万元,占总支出的50.48%;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353.38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78万元,下降24.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9万元,增长2.24%;项目支出减少88.67万元,下降39.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度一样,全部为0,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总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及宗教场所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2023年度我单位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52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3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6.5万元,用于提升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维护县域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等工作开展。

2.示范县创建及民族团结保障经费68.58万元,用于开展成立民族团结促进会1个,印制宣传材料6万余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个,制作民族团结创建标识牌430个,故事书创作2000余册,举办2期“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培训4次,加快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良好局面。

3.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1个,新建公共厕所10个,新建垃圾池10个,安装太阳能路灯50盏,项目已完工,得到广大群众满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与上年353.38万元相比减少95.78万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及宗教场所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7%。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工作经费如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县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经费、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021年第三批“阿式”清真寺改造补助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3%。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和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事件,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万元,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50%。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出国(境)事件,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降5.2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到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万元,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日常运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2.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41万元,固定资产8.61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83.3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64万元。无房屋建筑物处置、无车辆处置、无报废报损资产、无房屋出租。固定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13)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项目挂接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本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通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了解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二是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财政支出自评工作,保证我局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范围和职责,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根据年初预算,分别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部门履职效果、履职效益、使用财政项目资金合理性等方面对2023年度主要工作效益进行量化评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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