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来源:云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3-03-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7.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司法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1个政治工作办公室,包括: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云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云县社区矫正中心、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法治宣传股(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工作办公室。 所属12个派驻机构,即12乡(镇)司法所,分别是: 1、爱华司法所 2、涌宝司法所 3、后箐司法所 4、栗树司法所 5、大朝山司法所 6、大寨司法所 7、茶房司法所 8、漫湾司法所 9、忙怀司法所 10、茂兰司法所 11、晓街司法所 12、幸福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能,着力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云县建设,力争年内成功创建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 二是着力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日常普法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从严从实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从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方法手段,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抓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突出抓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做到应考尽考。 四是更加优质高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做好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公证等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聚效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相融合,持续推进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为全县194个行政村(社区)各配备1台法律服务机器人。 五是高质高效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和完善行政复议社会参与、专家议决、政府决定的工作机制,坚持深入现场调查、公开听证和集体讨论等制度,最大限度保证行政复议的公平公正,确保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树立起政府公正裁判的良好的形象。 六是广泛做好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开展,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落实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行业性专项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三调联动”,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决杜绝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七是更加严格规范特殊人群教育管控。依法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矫人员的安全监管、教育帮扶,杜绝或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认真指导和参与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八是全面提速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速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在全面完成茂兰、漫湾、涌宝3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再实施不少于5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九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巩固好、提升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风清气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司法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45735.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45735.4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的11217666.74元对比增加1828068.75元,增长16.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事业人员比2022年增加4人,人员增加定额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3年我单位涉及退休人员6人,职业年金纪实部分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3045735.49元,其中:本年收入13045735.4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45735.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的11217666.74元对比增加1828068.75元,增长16.2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事业人员比2022年增加4人,人员增加定额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3年我单位涉及退休人员6人,职业年金纪实部分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45735.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045735.49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5735.49元,与上年的11017666.64元对比增加1798068.85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事业人员比2022年增加4人,人员增加定额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二是2023年我单位涉及退休人员6人,职业年金纪实部分预算数比2022年增加。 项目支出230000.00元,与上年的200000.00元对比增加30000.00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预算项目资金(非税收入安排)律师公证管理经费增加3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928947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1%,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 2.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5普法宣传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购置、复印普法宣传材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7公共法律服务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4316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619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875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部分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974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375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84464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545873.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5873.37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156697.52元(其中:基本支出926697.52元,项目支出2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主要用于:一是职工办公经费支出,二是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三是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四是项目支出(普法宣传费100000.00元、法律援助50000.00元、非税收入安排的公证管理业务支出80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3164.60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64.60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原渠道工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云县司法局2023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司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司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县司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云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部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部门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司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7000.00元,较上年预算的218000.00元减少51000.00元,下降23.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司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00.00元,较上年28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6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司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00元,较上年190000.00元减少50000.00元,下降26.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190000.00元减少50000.00元,下降26.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司法局根据重点项目预算的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编制重点项目相关预算,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需要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6697.52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的859004.72元对比增加67692.80元,增长7.88%。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人员比2022年增加4人,人员增加定额预算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5545341.94元,其中,流动资产5306034.22元,固定资产10152452.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6855.6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5698284.8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942.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10.05元,固定资产减少141947.11元,无形资产减少2585.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资产总额15545341.94元比上年15698284.86元减少了152942.9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532676.88元、二是计提无形资产摊销2585.76元、三是当年新增固定资产390729.77元,四是银行存款减少8410.05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