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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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300000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拟定有关建筑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 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和应用;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 10、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的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股(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股(云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和园林绿化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云县抗震防震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项目引领推进城镇化建设。实施“三河六岸”建设项目为总抓手来打造城市生态水景观;以项目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做活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持续抓好房地产项目建设。 2.以打造山水园林县城推进绿美城镇、绿美社区建设。打造云海阳光小区、兴泽园小区、烟草公司老住宿区3个绿美小区示范点;以引进苗圃企业栽树摆花的方式抓实云县火车站片区干坝山脚、云雪花园旁空地苗圃进城示范点建设;整治提升云县机关食堂和住建局前院环境卫生,修整打理,适当增花补植补绿,打造绿美机关示范。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聚焦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做好挂钩帮扶工作。 4.抓好建筑行业监管工作。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22项,造价21.21亿元,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2套,工程造价3.19亿元,建筑面积13.95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审批手续22项,工程造价21.21亿元,建筑面积13.33万平方米;新办理质量安全注册监督手续的项目7个,房屋建筑项目6个,建筑面积17.28万平方米。 5.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1次,发放各类资料300余份;开展集中培训学习1次,参会60余人;开展施工现场观摩学习1次及应急演练1次参与活动100余人;派出活动督查检查组2个,检查施工现场11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整改意见50余条。 6.抓好历次环保督察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烂尾楼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再逐一梳理、逐一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制约因素,有针对性的完善“一楼一策”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烂尾楼整治工作。 7.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企业发展。开展百名干部入企驻企服务建筑企业活动,局领导班子和部分股室长分头挂钩企业,帮助企业做好建筑业产值入库支撑材料、数据核实、按时入统;了解企业合法诉求并积极主动服务。 8.抓好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智慧党建”建设运用,推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9.抓好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来,接访信访件57件,其中小区物业管理方面16件,保障性住房问题11件,拖欠工程款问题7件,棚户区改造问题3件,环境卫生方面8件,其他问题12件,办理答复50件,其中办结停访息诉50件,正在答复7件。 10.抓好县城管理维护工作。抓好园林绿化,抓好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工作,抓好路灯亮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457,885.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287,221.95元,政府性基金21,170,663.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44,450,275.39元对比增加4,007,610.06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87,221.95元,较上年增加7,136,946.56元,增长35.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053.44元,下降0.25%;项目支出增加7,180,000元,增长254.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较上年增加6,600,000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5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170,663.5元,较上年减少3,129,336.5元,下降1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48,457,885.45元,其中:本年收入48,457,885.4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87,221.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170,663.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2年度)的44,450,275.39元对比增加4,007,610.06元,增长9.02%。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87,221.95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7,136,946.56元,增长35.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053.44元,下降0.25%;项目支出增加7,180,000元,增长254.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较上年增加6,600,000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5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170,663.5元,较上年减少3,129,336.5元,下降12.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5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457,885.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457,885.45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7,221.95元,与2022年基本支出17,330,275.39元对比减少43,053.44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2023年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减少,特别是行政单位医疗预算减少185,922.41元。 项目支出31,170,663.5元,与2022年项目支出27,120,000元对比增加4,050,663.5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障房防火保险专项资金、城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电费专项资金、路灯高空作业车专项经费、绿化用水专项经费、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专项资金、县城区环卫保洁经费、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经费、云县县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4,04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离退休782,556.72元、死亡抚恤20,02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1,463.68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446,147.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医疗408,899.5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248.46元。 3.212城乡社区支出23,963,54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2%。主要用于支付行政运行7,339,543.82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5,224,0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0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153,48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1,153,481.76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974,441.25元(其中:基本支出8,974,441.25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9%,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工资2,730,852元、绩效工资3,149,616元、奖金248,035元、津贴补贴753,660元、住房公积金691,097.7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1,463.6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8,899.5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817.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23,811.98元(其中:基本支出423,811.98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0%,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48,800元、差旅费60,000元、电费925,000元、工会经费77,449.2元、公务接待费3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培训费40,962.78元、劳务费8,6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6,6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88,968.72元(其中:基本支出7,888,968.72元,项目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1%,主要用于支付生活补助7,106,412元、退休费782,556.7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00元,其中:部门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00元、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部门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5,000元(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只是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不包含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2022年)预算的76,000减少1,000元,下降1.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000元,较上年40,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8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0元,较上年36,000元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年末公务用车实有数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重点项目预算的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编制重点项目相关预算。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170,663.5元,共计31,170,663.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区公共绿地管护补助资金770,000元,主要用于管护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美丽县城,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城区路灯亮化管理维护补助资金499,000元,主要用于做好创建美丽县城相关工作,维护和管理县城道路照明设施,服务对象满意度≧98%。 3.保障房防火保险专项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保障房片区功能,服务对象满意度≧97%。 4.城区市政路灯亮化公共用电电费专项资金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江半岛片区、商业街路灯亮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5.公厕、洗手台等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厕、洗手台等设施建设及管护,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勤洗手”专项行动,服务对象满意度≧97%。 6.路灯高空作业车专项经费111,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作业车年度保险;作业车作业、巡查用油;作业车年度保养、维护;作业车驾驶员年工资,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7.绿化用水专项经费2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绿化用水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97%。 8.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利息专项资金6,790,339.5元,主要用于完善云县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云县人居环境,提升人居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80%。 9.县城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运营专项资金6,6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10.县城区环卫保洁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区环卫保洁、垃圾车油料开支、垃圾车修理及保险开支、节假日冲街及洗树开支,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满意。 11.云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经费5,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云县南河、北河、罗闸河水质达标,推动云县生态良性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8%。 12.云县县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6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带动云县旅游、经济、文化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7%。 13.云县县城河岸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专项债券利息专项资金6,480,324元,主要用于对县城段南河、北河、罗闸河进行生态廊道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95%。 14.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对象满意度≧97%。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211.98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2年度)的341,422.32元对比减少14,210.34元,下降4.16%。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办公费减少51,900元,工会经费减少14,771.04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74,865,580.11元,其中,流动资产750,327,067.27元,固定资产24,538,512.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3,085,342.9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960,766.98元,固定资产减少7,124,575.93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资产总额比上年(2021年度)的857,950,923.02元减少了83,085,342.91元。减少的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40,458,509.95元,比上年增加7,725,175.93元;计提无形资产摊销7,200元;货币资金减少69,900,954.24元。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3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