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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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云县县政府 时间:2018-10-25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3301000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住房保障资金并指导使用管理;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3.监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4.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风景名胜区及风景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县域内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等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5.承担建筑节能、城镇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承担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的责任。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7.负责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及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相关发展战略并负责实施;负责云县城乡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修编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风景名胜区的评定、规划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8.研究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及战时防空袭的对策方案,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指导城市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9.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办理云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对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防空袭组织指挥等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和工程建设工作,完善全县人民防空防护体系。负责全县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划费征收,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县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和决算。10.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规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人民防空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保障可靠的人口疏散体系。11.负责推进全县人防整体平战结合,努力使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在平时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又能保证在未来高技术战争中防备空袭的要求。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目标任务。市住建局下达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公租房分配4352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34套,棚户区改造480套,污水管网4公里,城市公厕10座(新建6座、改造3座,旅游公厕1座),村庄公厕119座(乡镇6座、行政村116座),新家园行动旧城改造17.2万平方米。农村民居房改造18919户,建筑业产值15.58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2.27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0亿元,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960人,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300万元,商品房销售9.48万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6个乡镇595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4个乡镇,自来水处理设施覆盖2个乡镇。 县人民政府下达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向上争取资金2.5亿元,城镇化率38.52%。招商引资21亿元(省外15.75亿,省内5.25亿元),农村民居房改造18919户(省级下达1250户),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2.27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9.48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960人,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239万元。 2.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年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593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43.4%;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7758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70.8%;完成建筑业产值111605元,占下达任务的71.6%;建成城市公厕5座,完成污水管网4.4公里;完成村庄公厕256座(集镇36座、建制村220座),占市下达任务的215%;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8.9893万平方米,占县下达任务的94.82%;完成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971人,占县下达任务的101%;完成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317.8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103.52%;完成招商引资10720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51%;未脱贫贫困人口3262户、11453人,年度计划脱贫1743户、6198人,11月20目止认定“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101户(含省级指标任务2377户),开工建设2693户;城镇化率达37.8%,比任务数少0.72个百分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住建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住建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66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65.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建设投资和日常经费支出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81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4.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75%;项目支出16231.23万元,占总支出的89.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建设投资和日常经费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4.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1%。(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县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31.23万元。减少项目建设投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的项目支出主要内容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污水管网实施建设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其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26.9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36%。与上年对比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建设投资和日常经费支出等。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16.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对比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减少项目建设投资和日常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县城区沿路和周边违法建设整治工程工作经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垃圾压缩车补助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26和死亡抚恤支出16.86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15万元。 4. 节能环保(类)支出250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8%。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完善工程(水体及减排专项)支出504.54万元,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支出2000万元。 5. 城乡社区(类)支出209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行政运行)支出927.13万元;市政执法大队协管员工资及工作经费(城管执法)支出95万元,前期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漫湾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及 “一水两污”资金支出123万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经费、县城周边违法建设整治工程工作经费、城区路灯亮化管理维护资金、县城内路灯电费、污水处理厂河堤治理经费、特色乡镇和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支出129.91万元;城市街道清扫人员临时工工资支出616.18万元;市容市貌整治经费、污水处理费支出133.82万元;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万元。 6. 农林水(类)支出1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08万元; 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项目利息(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7万元。 7. 住房保障(类)支出1131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186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018.2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401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1177.72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5.4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5.51万元。 9.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完成预算的25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的31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8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违章建筑调查和拆除等工作餐,其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各种检查接待等发生的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1万元,增长1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2万元,增长43.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违章建筑调查和拆除等工作餐,其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各种检查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7万元,占69.0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5万元,占30.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违章建筑调查和拆除等其它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违章建筑调查和拆除等工作餐,其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各种检查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4%。 云县住建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县住建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4.1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劳务费(支出)临时工工资及协管员工资支出,办公费,邮电费(通信服务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县住建局资产总额69277.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468.65万元,固定资产5809.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1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24.78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4189.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593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43.4%;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7758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70.8%;完成建筑业产值111605元,占下达任务的71.6%;建成城市公厕5座,完成污水管网4.4公里;完成村庄公厕256座(集镇36座、建制村220座),占市下达任务的215%;完成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8.9893万平方米,占县下达任务的94.82%;完成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971人,占县下达任务的101%;完成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317.8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103.52%;完成招商引资10720万元,占县下达任务的51%;未脱贫贫困人口3262户、11453人,年度计划脱贫1743户、6198人,11月20目止认定“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101户(含省级指标任务2377户),开工建设2693户;城镇化率达37.8%,比任务数少0.72个百分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或部门)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33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