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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云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2-02-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3200600000

附件1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定和执行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起草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乡(镇)、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档案和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云县城市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的行政行为实施检查,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起草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勘查规划的监督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能转变。云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自然资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工青妇工作。

2.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信息股。起草并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起草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起草并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初审。起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上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5.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贯彻执行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报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起草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起草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

6.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起草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起草并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云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起草并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7.耕地保护监督股。起草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

8.矿产资源管理股。起草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承担矿产资源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源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起草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9.地质勘查管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承担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待下一步云南省、临沧市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指导意见颁布后,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内容编制。

2.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加快已报批的各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件进度和增减挂复垦工作;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土地存量,深挖增量,用足、用好、用活土地指标,全力保障县重点项目用地。

3.抓实“两违”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两违”整治为抓手,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加工、销售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落实。抓实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4.加快推进不动产“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解决不动产登记办公场所,与税务、住建对接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

5.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6.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竣工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及审计工作,确保顺利验收。统筹协调,确保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在建工程建设步伐,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厅、市局请示汇报,争取项目支持。

7.努力保障用地。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好城乡增减挂钩项目。

8.认真落实好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9.继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好纪检、审计机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81(含参公管理编制 43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 2 辆(在编5辆,实际保有并使用中2辆,其余在编3辆公务用车中1辆已划拨、1辆已拍卖、1辆待报废处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0691458.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91458.88,政府性基金10800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71506.18元,增加834.15%,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0691458.88 ,其中:本年收入 120691458.88,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91458.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800000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71506.18元,增加834.15%,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691458.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691458.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145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93.82元,下降0.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正常晋升;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000.00元,下降28.6%,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330.40元;卫生健康支出701403.35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408624.21元;住房保障支出726100.92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000.00元;其他支出108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12191458.88元和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08500000.00元。其中,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2955405.00元、津贴补贴2139600.00元、奖金1028268.75元、绩效工资202473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8134.56元、职业年金缴费20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1643.3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455.04元、住房公积金726100.92元、公务接待费50000.00元、印刷费30000.00元、办公费114400.00元、工会经费109988.34元、培训费44331.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9200.00元、退休费519195.84元、生活补助162000.00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00元、土地补偿31000000.00元、拆迁补偿47000000.00元、办公费5000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86000.00,较上年减少66000.00,下降43.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0,较上年减少64000.00,下降56.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1250人次

减少的原因:会议接待减少,尽量采取视频会议,真正做到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00.00,较上年减少2000.00,下降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00,较上年减少2000.00,下降5.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在编5辆,实际保有并使用中2辆,其余在编3辆公务用车中1辆已划拨、1辆已拍卖、1辆待报废处理)。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按5%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中,重点项目预算是:2022年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专项资金,预算金额108000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3919.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75.22元下降3.73%主要原因在于人员变动及厉行节约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65967526.87,其中,流动资产162926830.04,固定资产3040696.8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648012.1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6285.72元(固定资产折旧),流动资产减少124311726.46元(本年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凤庆县 FQ-2021-10 号宗地等 4 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供地方案的批复临自然资复〔2021〕75 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云县五宗国有土地有偿出让

五、项目实施内容

国有土地有偿出让

六、资金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108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持社会稳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监督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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