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
来源: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1-09-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3301000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监督与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相关住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5、承担规范城市建设,拟定有关建筑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域内外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6、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参与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和震后应急抢救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7、承担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安全运行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景观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推广和应用;指导城市建成区防洪排涝工作;参与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其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工作。8、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乡(镇)小城镇建设工作。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10、承担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建筑科技的推广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科技的推广、运用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开展建筑科技的推广和运用。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活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执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工程建设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评委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查询;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审批、备案;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负责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协调处理争议和纠纷,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责任。13、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办理云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项;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及时发放并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和指挥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城市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计划、技术审查和质量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人民防空要求规划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执法监督和规费征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预计3.36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67.22%;完成招商引资预计2.8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43.38%;向上争取资金到位2.7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8.4%;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预计11.6万平方米,以上年同期相比,增速0.08%;建筑业增加值11.24亿元,以上年同期相比,增速18%。 2、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云县办通〔2020〕37号)文件精神,成立工作专班认真抓好由我局牵头负责的12个重大项目建设,年内有7个项目形成投资3.5亿元。 3、抓好脱贫攻坚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牢牢抓住“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保障问题,始终以《中共云县委 云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决胜脱贫攻坚时限全县高质量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县委〔2019〕13 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开组〔2020〕16 号)《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云县住建发〔2020〕138号)文件为指导,聚焦贫困户居住使用房屋安全排查、建新拆危、档案台账查缺补漏、“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房屋“两牌”贴挂、“系统”闭合等工作,围绕房屋等级认定、技术质量服务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帮扶,动态监测房屋受灾群众26户,全部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范围。今年以来,争取农村危改补助资金2800多万元。各级检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一年来,住房保障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助推脱贫成效顺利通过了省市考核验收。 4、抓好爱国卫生“3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裸露垃圾方面,排查整治县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裸露生活垃圾点59个裸露生活垃圾725吨;清理整治工业园区1号路、2号路,南河河道、罗扎河三奇光电段的建筑垃圾800余吨;强化城区86.8万平方米环卫清扫保洁,每天清运处理垃圾约110吨左右;督促乡镇排查整治裸露垃圾点336个,清理裸露垃圾2093.5吨,投入经费112万元;对第一垃圾场进行规范整治,同时做好启用第二垃圾场的前期修复等工作,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整改,共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全县194个行政村(社区)建立起垃圾清运、垃圾收费和分类制度,并将制度写进村规民约,配备村庄保洁员734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和提升,顺利通过省级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考核。全面推进公共厕所全达标专项行动方面,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新建完成2座城市公厕、改造完成2座城市公厕,目前27座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有三无”标准,县城及旅游景区内旱厕已全部消除,计划采用政企共建模式建设15座公厕,估算投资1050万元;改造提升44座镇区公厕,实现每个乡镇镇区2座公厕的目标。全面开展洗手设施全配套专项行动方面,本着便利、实用的原则,县城公共区域加快推进洗手台建设,目前完成规划布点52座,其中完工并投入使用45座,在建7座;其他八大区域由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建设,今年计划完成洗手设施规划建设的259座,目前在建473座,完成433座。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乡镇镇区生活垃池、垃圾桶实现全覆盖,转运设施配套有15辆垃圾清运车,建成垃圾处理焚烧厂13个,垃圾收集处理量占比100%;自然村建设垃圾池、垃圾房、垃圾桶246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小型焚烧炉,垃圾收集处理量占比70%;除城关镇以外镇区实现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有污水处理设施9个,在建3个,有污水管网48.81公里。 5、抓好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对照省政府提出的“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类22项指标58项子项指标建设要求积极抓好落实,“干净”方面,25项子项指标中已达标9项,未达标15项,暂无法测算的1项。 6、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审批事项流程,落实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7、积极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24笔6500.25万元,清偿进度100%,其中货币清偿11笔864.55万元、签订“处置资产偿债协议”清偿19笔5206.2万元、其他方式清偿2笔429.5万元。二是积极做好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共完成我局管理的资产4.43826亿元的评估并上报评估报告。三是全面完成追缴2013年至2019年人防易地建设费,按照《中共云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县纪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自检自查的同时,按照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并强化落实整改。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共追缴易地建设费2024.26万元。四是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指出的六大类9个问题(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方面:未按规定提取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30.9万元。五是开展好天然气市场清理整治,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燃气市场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0〕100号)《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燃气市场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20〕46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燃气市场清理整治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批办处理笺》文件要求,积极协调深燃巨鹏和华硕两家天然气公司合作经营事宜,为进一步加强云县燃气市场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经营、建设秩序,确保燃气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拟写云县天然气终端市场特许经营权区域划片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六是开展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和自然资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协调资金认真做好垃圾场入场道路整改,第一垃圾场封场覆土,第二垃圾场启用管理设备采购,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污水处理厂抢险及提标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房地产烂尾楼等遗留问题得到有序妥善处置,按照省、市关于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烂尾楼排查,共排查上报4个烂尾楼项目(澜沧江广场一期、云雪花园一期、云岭庄园一期、景观桥),根据各个项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工作。 8、抓好行业监管工作。一是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全县现有建筑施工企业22家,其中县属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1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1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3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1家,外地驻云县施工企业6家。全年统计上报全县建筑业产值31.5亿元,增速20%。二是房地产市场管理方面,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3个, 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7个。三是住房保障方面,2006~2015年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0912套(其中廉租住房6882套,公租房4030套)项目总投资22.03亿元,目前,已建成并分配入住7390套,正在进行扫尾工作3522套,配租率达67.7%;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公共租赁补贴发放计划500户,金额132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发放公共租赁补贴发放计划577户,金额125.15万元。四是人防工作方面,认真抓好2013年以来全县人防系统资金资产管理方面、防空地下室审批情况、易地建设费审批收缴情况、易地建设费政策性减免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积极整改专项审计发现的10个问题,现已整完成整改9个。五是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加强全县燃气管理,与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深入到各燃气企业进行安全检查5次,对燃气经营单位的燃气设施、消防设施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共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12份,共计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4条,年内燃气行业未发生安全事故;加强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常运营监管,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供水、供气、污水等管网工程建设,减少开挖道路施工对市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严格规定了道路开挖时限和工程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程依法建设、有序推进。一年来共新建城市公厕2座,改造城市公厕1座(含旅游公厕1座);新建海绵城市0.4平方公里;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2公里;建设燃气管网3公里。六是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年内新注册监督项目12个,房屋建筑项目8个,建筑面积21.88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均为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30项,房屋建筑项目10个,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个(城投易地扶贫搬迁点建设项目),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备案率为100%。全年累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抽查150次,组织重点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隐患排查4次。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七是小区物业服务监管方面,全县现有物业管理企业20个,从业人员547人,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共24个,建筑面积137.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100%;一年来共调解处理物业服务纠纷8件,调查落实上访回复14件。 9、抓好县城美化亮化净化管理。一是加强县城清扫保洁工作。二是加强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工作。三是做好路灯亮化的巡检与维护工作。 10、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全面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党支部挥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党员干部带头分片包干的方式,进小区、入工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逐户逐人全覆盖统计摸排,扎实做好本单位、本行业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年来,共制发放宣传资料2400份,悬挂宣传标语460余条,组建宣讲小分队深入社区、企业、施工现场开展宣讲活动40余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扫黑除恶治乱知识测试1次。三是积极办理答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安排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议案5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修订完善本局内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纪律约束,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试行)》、财经纪律、“三公经费”管理、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等。 11、做好“十四五”行业规划工作。围绕《中共云县委关于制定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云县县城发展定位,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市政道路、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照明设施、公厕、燃气、电网改造)、绿地建设(公园、道路绿化)、生态环境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海绵城市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特色风貌建设(特色风情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城市综合体)、新基建等6大类,共梳理出项目326个,计划投资762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16,200.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0.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减58.4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安排项目支出资金比2019年度减少22952.54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中包含2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6,02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7万元,占总支出的37.81%;项目支出3,744.25万元,占总支出的62.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80.98%,支出减少变动主要原因:2020年度安排项目支出资金比2019年度减少19378.0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中包含2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6.7万元。比上年增8.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新招收录用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44.25万元。比上年减少87.23%,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中包含2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99%。比上年减少55.6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6443.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0.47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7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1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8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58.36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5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3%。主要用于2110401自然生态保护429.39万元,2111103减排专项支出221.75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5%。主要用于2120101行政运行718.99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00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26.20万元,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5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8%。主要用于2210103棚户区改造238.93万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753.24万元,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50.00万元,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3.11万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40.9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01.7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难以保证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2.26万元,增长-75.3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94万元,-5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32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困难,难以保证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编制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3.12万元、过路过桥费0.12万元、保险费0.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由于财政困难,今年未支付接待费。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8万元,比上年减少67.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减少58.3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20万元,培训费3.61万元,工会经费7.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11.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20280.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479.63万元,固定资产3800.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68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939.3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7.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25728.25万元,共7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744.25万元,支出3744.25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01%。比上年减少94.98%,减少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19378.01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资金中包含20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3.8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23.44万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515.00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485.45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33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