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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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履行政策法规研究室职责)、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和复查室牌子)、干部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设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16个(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规格为副科级,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设立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机关,规格为正科级;设立中共云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规格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突出政治机关本色,扛牢管党治党责任不松劲 协助县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云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做到讲政治、重大局、护核心、真看齐,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把握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发挥好“协助”职责。协助县委制定出台《中共云县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督促落实,促进责任层层传导。坚持每季度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为县委全面掌握云县政治生态“画像”提供精准有效地参考。2020年以来,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4次,县委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事项10次。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始终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发挥政治理论的统领作用。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压牢压实责任链条。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作为硬指标来考核,用好“指挥棒”,立好“风向标”。组织了12乡(镇)党委和5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及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评定等次。统筹谋划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压实压牢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草《云县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完成对12乡(镇)、5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 2.积极服务保障中心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聚焦中心护航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依托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为主体的“1+1+1”监督执纪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动车组”工作模式,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围绕中心护航发展。重大项目推进中,抽派6个组,开展2轮覆盖式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7个,1个单位因服务意识不强和工作落实不力被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中,先后组建20个监督检查组,对脱贫攻坚大排查、百日提升、市级交叉检查工作、省级脱贫成效考核工作进行4轮监督检查,发现并交办整改问题138个。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受理审计移送人防系统问题线索3个,给予1个党组责令检查问责、2人书面诫勉问责、2人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追缴易地建设费2024.26万元。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中,核查出违法问题图斑7个,涉及10个案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违规借贷整治工作中,督促全县1621名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报告违规借贷情况2人,已按程序移交处理。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中,配合组织部门组织筛查农村党员3135人,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中,组建监督检查组4个,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业部门整改落实。 铁纪护航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再监督,再检查”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聚焦全县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三控”“两链”措施落实和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2020年以来,累计组建督查组16个(次),发现疫情防控问题205个,给予提醒谈话8人、批评教育11人、责令检查1人、约谈2人;对3起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 重拳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的战略部署、对“关系网”要坚决一打到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步调上协同一致、工作上高位推动。印发《关于建立和落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扫黑除恶制度机制,立足“惩腐打伞”主责主业,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惩腐打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排查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7件,办结66件,立案查处26件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1人。发现“保护伞”共14件14人,涉恶腐败2件2人,收缴涉恶“保护伞”案件违纪违法资金37700元。 3.坚持抓常抓细,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 保持“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以《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试行)》为有力抓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紧扣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创新监督组织形式,消除不利因素干扰,运用“1+1+1”联动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以“点对点作战组”、“协同作战组”、“专项作战组”等形式派出监督检查组76个(次),发现并移交整改问题266个。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实落细全省第一次、第二次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2020年以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3件,给予党纪处分17人,问责处理7人,批评教育1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批47人;2020年10月县纪委县监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 严把政治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的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教育在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权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发挥好纪律导向作用,及时准确回复结论性意见,确保组织选人用人“成像”及时、定性精准,每一名选出的干部都“过得硬”、“立得住”。2020年以来,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1235人(次),协助开展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联审,组织12乡(镇)纪委监察室审查党员干部1187人,为村级组织换届提供坚实纪律保障。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上好新任干部的第一堂廉政课,组织任前廉政谈话177人,签订承诺书177份。 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顶风违法违纪行为,以破竹之势严肃震慑不收手、不收敛的胆大妄为者。强化系统性领域性腐败问题治理,配合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金应琪、杨绍周、高国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剔除云县公安系统腐败因子,彻底清除污染底泥,推进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2020年来,受理信访举报件153件,处置问题线索102件,立案78件8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8件19人,结案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降低退休待遇2人(其中1人已受党纪处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其中“两非”人员2人),对“两非”人员不予移送检察机关1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及行贿犯罪的5名人员采取留置措施,拉好政商关系“亲”“清”交往“警戒线”;综合使用审查调查措施809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7人(次)。 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坚持靶向治疗,结合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案发原因和特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及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同时,会同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研究草拟《关于县委管理部门(单位)常态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全县各部门廉政风险等级,划清责任红线,避免制度真空为权力寻租提供可乘之机,切实把“不能腐”的笼子扎牢。 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力求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决贯彻执行“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以金应琪、杨绍周、汤光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在全县及公安系统内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全县800余人(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利用身边的案例警示身边的人。坚持教育挽救相结合,敦促党员干部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认真自省自查,先后有8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真正达到了深化政治涵养的目的。 5.牢牢把握巡察工作政治方向,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围绕“三个聚焦”,把准政治定位,把政治监督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持续强化政治体检,触及“神经末梢”,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顽疾”和“痛点”。2020年以来,累计派出17个巡察组开展3轮巡察,对9个县直部门和184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2338个,向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4条,移交问题线索59件、事项154件。同时,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县生态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行业部门立行立改,压实责任,完成问题整改9个。 6.强化廉政教育,拓展宣传格局 坚持聚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第一线,牢牢把握廉政宣传的着力点,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教育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纪律作风思想基础。积极探索廉洁文化教育的新模式,与企业联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路地共建”,拓展延伸教育对象,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2020年以来,报送外宣信息360篇,被国家级媒体采用8条(次),省级媒体采用93条(次),市级媒体采用532条(次),县级媒体采用533条(次)共编发“清风云县”微信公众号226期,推送工作动态、党纪党规、案例剖析等内容226期、发布信息952条;编发“廉声有约”18期;撰写微电影脚本2部。以花中君子“梅、兰、竹、菊”为载体,发挥廉洁文化的导向、凝聚、规范和激励作用,精心打造内涵丰富的机关廉洁文化。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做好省纪委省监委廉政文化走廊“临沧展示月”活动,选送作品337件,受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组织观看《围猎:行贿者说》电视系列专题片,坚持以处级领导集中观看为引领,带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提高政治警觉,切实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坚持自我淬炼,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不松劲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完成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党委)纪律处分权限,建立派驻机构与党组(党委)决定党员处分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深化干部理想信念锻造。加强理想信念锻造,补足精神之钙,铸牢灵魂之本,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开展县级党建示范点创建为契机,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着力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2020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5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10次,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11次,走访慰问老党员13人;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2次,组织疫情防控捐款1次,1名纪检监察干部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2020年11月,县纪委县监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县工会工作先进单位,2名班子成员分别被表彰为关心支持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抓好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保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和运用,通过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2020年以来,提拔任用干部13人,轮岗交流干部11人;组织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专题业务知识培训学习9期108人;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省、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9期13人,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35期1265人(次),开展集中办班培训2期;启用《云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手账》,强化工作跟踪问效,时刻提醒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岗位职责,研判工作得失,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思路,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以“小手账”落实“大监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 10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154,506.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54,506.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5,890,856.82元对比,增加3,263,649.23元,增长20.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及乡镇调入工作人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县监委纪检机关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检举举报渠道的全面覆盖,2021年新增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和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项目,故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54,506.05元,其中:本年收入19,154,506.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54,506.05元(本级财力19,154,506.0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5,890,856.82元对比,增加3,263,649.23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及乡镇调入工作人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纪检机关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检举举报渠道的全面覆盖,2021年新增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和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项目,故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54,506.05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90,856.82元对比,增加3,263,649.23元,增长20.5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54,506.05元,其中:基本支出15,804,506.05元,与上年15,140,856.82元对比增加663,649.23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及乡镇调入工作人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3,350,000.00元,与上年750,000.00元对比增加2,600,000.00元,增长346.67%,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县监委纪检机关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实现检举举报渠道的全面覆盖,2021年新增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和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项目,故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增幅明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行政运行12,769,891.8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运转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90,0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60,000.0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办、巡察工作等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36,427.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7,086.0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8,936.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81,915.97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3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45,314.5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13,007,430.55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7,430.55元,项目支出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67.91%。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891,711.90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711.90元,项目支出3,350,000.00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在职职工公车补贴等,占支出的30.76%。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363.6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63.60元,项目支出0元),包括退休人员原渠道部分、遗属补助,占支出的1.33%。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5,6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5,6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0元,较上年400,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0,000.00元,较上年22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4.55%,国内公务预计接待批次为130次,接待1250人次。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70,000.00元,较上年18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5.5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0.00元,较上年18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5.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提高使用效率,降价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年度绩效总目标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云县决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为: 1.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秉着“方便举报、方便受理、方便办理、方便监督”的理念,全力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为信访举报植入“信息化基因”。一方面,通过平台认真分析、逐一甄别海量的信访举报件,有利于找出真信息、真线索,做到精准发现问题,为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高质量线索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举报平台,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受理和办理子平台,信访举报部门可以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办理,紧急事项实现“零耽搁”。 2.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改善乡镇纪委硬件配备条件,实现乡镇标准谈话室全覆盖,为各乡镇纪委提供安全、便捷、规范的办公场所,促进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促进乡镇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安全。以全面推进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为抓手,以实现全县乡镇谈话室全覆盖为目标,全面开展谈话室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奠定坚实基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纪委县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91,711.90元,较上年2,624,364.92元增加5,891,711.90元,增长124.5%,主要原因是开展纪检监察业务从其他单位调入工作人员,致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运行经费增加,同时因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所需的项目预算支出增加,故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幅明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 云县纪委县监委 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根据2021年度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对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2021年我单位预算重点领域项目主要有以下2个: 一、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 (一)项目名称 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是党的十九大着眼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所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单列第六条规定,“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群众。”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构建“信、访、网、电”立体受理体系,畅通纪检监察系统与党员、群众实时便捷沟通的通道,引导他们有序参与反腐败,合理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处理。 (五)项目实施内容 12个乡镇、1个信访室及16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共29个点进行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8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积极组织开展29个点的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及资金支付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以信息化提升工作质效。检举举报平台将数据从“线下”搬到“线上”操作,可以大幅提升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质效。一方面,通过平台认真分析、逐一甄别海量的信访举报件,有利于找出真信息、真线索,做到精准发现问题,为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高质量线索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受理和办理子平台,信访举报部门可以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办理,紧急事项实现“零耽搁”。 二、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经费 (一)项目名称 乡镇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改善乡镇纪委硬件配备条件,促进乡镇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安全,设立该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县监委纪检机关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县纪委县监委共对12个乡镇积极开展纪委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共对12个乡镇进行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100,000.00元,其中:场所改造升级费55,000.00元,设备配置费45,000.00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6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积极组织开展12个乡镇进行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及资金支付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自身建设,改善乡镇纪委硬件配备条件,促进乡镇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确保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安全,全面开展谈话室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奠定坚实基础。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222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