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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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0-09-2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0801000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宗教平稳、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2.指导、监督《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办理有关民族识别、民族乡建立和变更的有关事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开展对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研和对外交流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4.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有关民族地区、散杂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协作;做好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在民族地区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组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6.根据党在新时期上层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民族上层工作的领导,做好民族上层人士生活、参观及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指导民族乡的民族工作,加强同民族乡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8.组织协调民族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对外文化交往,积极做好引进外资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宜。 9.依法管理各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0.帮助各宗教界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审批办理宗教团体需由行政机关协助处理的各项宗教事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 为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从大局出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本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抽派1名局工作人员到爱华镇河中村驻村工作,担任河中村工作队长(第一支书);二是认真开展大下访工作,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半年来,干部职工积极深入到扶贫挂钩的后箐彝族乡后箐村和邦东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干部职工共深入22户挂钩联系农户家中进行走访座谈60余次,开展电话询访160余次,重点开展访贫问苦、惠民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指导挂钩贫困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搞好家庭环境卫生、并帮助做好后续帮扶计划,增强发展后劲,巩固扶贫成果,确保精准脱贫。 2.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在开展具体工作中,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县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抓好日常工作,并就全县示范区建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报告,根据年度工作目标逐一抓好落实,通过努力,确保了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7月9日,在云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上,云县人民政府专题听取了上半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并对《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云县新一轮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云县民族团结进步“6+n”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企业等创建工作,共完成10个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围绕“十大示范”建设目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示范创建工程,推动脱贫攻坚和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惠民生、促发展、固团结、抓示范、强引领,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目标,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的要求,共创建2个示范乡镇、11个示范村、1个示范社区和1个民族特色村;四是2019年,共争取到上级资金863.79万元。根据云县示范区建设工作实际,县政府批复创建示范村3个(爱华镇头道水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茂兰镇安乐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晓街乡麦场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2个(爱华镇河中村太阳能路灯、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和涌宝镇糯洒村赵家自然村硬板路建设项目);五是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对忙怀、晓街、栗树、涌宝、茂兰等5个乡镇11个村的1.8万人进行了财政全额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资金扶持。共计17.9万元,最高理赔金额人均12.5万元。 3.依法管理,全县宗教和谐和顺 一是强化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是创新推进宗教工作,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县9个宗教场所中有1个国家级、2个省级、3个市级,1个县级,未创建2个;四是规范基督教管理,特别是对临时活动点管理,对全县5个临时活动点中的1个点依法取缔、4个点进行挂牌,依法加强管理;五是对信教群众进一步强化管理,消除“全民信教”误区,对新加入的信教群众,要求本人提出申请,经协会同意后报县民族宗教局备案。 4.注重调研,为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打实基础 一是广泛开展大调研,认真储备好项目库,对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状况作全面了解调查,做到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有针对性;二是结合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对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地区进行了全面细致调研,形成了《云县伊斯兰教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云县基督教中国化与政治认同》等相关调研文章,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强化责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是强力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宗教平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环节;二是认真开展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调研工作。一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6.管好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严格并发挥最大作用 一是由县民宗局负责人同临沧市民宗委签订《临沧市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廉洁承诺书》;二是资金严格按照《云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云县政府发〔2019〕23号)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三是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公告公示制、审计验收制等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或截留、挪用、挤占资金。 7.抓队伍建设,打造精干民宗团队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管理工作,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程度便民,部门所涉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都做到网上公开办理。同时认真做好公民民族成分更改初审业务,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共办理民族成分更改初审业务32份,答复群众来访35人次。在工作中,县民宗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勤勉尽责,勇于担当,着力发现和有效整治“慵、懒、散、浮、拖”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8.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机构。成立了云县民宗局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长杨国祥任组长,分管领导罗天萍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部署和督促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民族宗教领域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三是精心部署,确保专项工作落实。于3月中旬至4月初对全县9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宣教活动,此次宣教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粘贴宣传画等12幅,开展专题讲座3期,通过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充分调动了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提高了信教群众和宗教教职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各宗教活动场所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三是针对民族宗教领域情况,加强问题线索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涉黑恶犯罪线索,也未接到过涉黑犯罪线索举报。同时,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工作档案,对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中收到的文件、上报的材料、宣传图片资料做好收集,形成工作专项档案。 9.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工作方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感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一是抓实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有针对性选取专题进行集中研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班子结合各自职责任务,深入乡镇少数民族聚居区、宗教场所开展调研,召开调研成果研讨交流,形成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三是深刻检视问题,通过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对照党章党规和《条例》,班子成员对照“18个是否”逐条检视反思;四是认真整改落实。把“改”字贯穿始终,即知即改、应改尽改。组织召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汲取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 10.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机构数2个,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研究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6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较上年1003.1万元减少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3万元,占总支出的26.85%;项目支出282.9万元,占总支出的7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150.1万元增加了2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了项目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83万元。较上年110.1万元减少6.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了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前年度结转的民族机动金、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如市级民族机动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150.1万元增加了2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进了项目资金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4%。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正常运转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如市级民族机动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等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3%。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及扶贫少数民族发展经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持平。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65万元,增长4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5万元,增长4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调研任务增加等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2018年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民宗局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运转的正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511.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5.98万元,固定资产5.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18.5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0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