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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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0-09-2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201000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起草制定有关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 3.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准确地把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 4.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负责侦查和处置全县重特大案件、重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和刑事案件,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排查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和运输持有毒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的犯罪案件,并组织抓好全县的禁吸、禁种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负责侦破境内赌博、出境赌博、网络赌博等案件,协调跨区域、部门之间的案件。 5.负责依法承担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犯罪以及宣告缓刑的罪犯实施监督和考察;指导、监督和参与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和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6.负责依法管理外国人、出入境工作,以及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组织基层派出所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全县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8.组织、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和交通警卫,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组织查处重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事故和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查处工作。 9.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及其他公安科技的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的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管理工作,对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 10.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任务。 12.指导、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3.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4.指导、监督消防工作和全县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对武警部队执行的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实施领导和指挥,参与重特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临沧市云县公安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加压力,抬高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牢牢抓好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这个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问题,积极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2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实有车辆编制40辆,在编实有车辆4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05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3.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比上年的6514.75万元增加1539.01万元、增19.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3.76万元,比上年的6514.75万元增加1539.01万元、增19.11%,原因是: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019年临沧市云县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4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6.70万元,占总支出的89.74%;项目支出66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6448.05万元,比上年的6697.49万元减少249.44万元减3.72%,其中:基本支出5786.70万元,占总支出的89.74%,比上年的5161.99万元增加624.71万元增12.10%;项目支出661.35万元,占总支出的10.26%,比上年的1535.50万元减少874.15万元减56.93%;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为增资及补发以前年度工资,项目支出减少为2019年的项目资金没能完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6.70万元,比上年的5161.99万元增加624.71万元增12.1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增资及补发以前年度津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35万元,比上年的1535.50万元减少874.15万元减56.9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的项目资金没能完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6697.49万元减少249.44万元减3.72%,减少主要原因办案业务费、装备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4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80.8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8万元;执法办案163.2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489.22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65.50万元;抚恤44.5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9.47万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37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 住房公积金376.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预算的51.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9.06万元,下降1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06万元,下降1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00万元,占9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3.43万元,占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8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云县公安局接待上级部门、外县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到本辖区办理案件、办理业务、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9%,主要原因2019年度辅警保障经费在年初预算列入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9301.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0.45万元,固定资产8576.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935.97万元,无形资产1738.7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3.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346.20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129.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31.1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35.9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单位2019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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