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1-03-1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400000 云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管民政资金的使用;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二)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全县性和跨县区社会团体、县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和监督县以下相关审批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负责任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三)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项目规划、建设进展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四)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社会组织党委及下辖各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指导县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相关业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在全面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救助保障,提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二要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制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配套政策,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时效性,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规范收养管理,推进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三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四要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增强村级公共服务功能、深化智慧社区建设等措施,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乡镇社工站,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健全支持和监管政策,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续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五要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做好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六要统筹做好“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基础工作水平,多措并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七要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完善民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9546414.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46414.5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87692.57元,比上年增长了15.1%,主要原因分析是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调入人员增加及残疾人生活和护理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546414.56元,其中:本年收入39546414.5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46414.56元(本级财力39546414.5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87692.57元,比上年增长了15.1%,主要原因分析是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调入人员增加及残疾人生活和护理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9546414.5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9546414.56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1114.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96692.57元,比上年增长了23.39%,主要原因分析是特困人员生活标准提高及调入人员增加;项目支出21625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41000元,比上年增长了9.86%,主要原因分析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提高补贴标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836720.81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000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39296.96元,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4543.3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8298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59800元,2081002老年福利3322400元,2081004殡葬150000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96900元,209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94900元,209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47300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00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0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916831.51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55447.68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5800.06元,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9589.4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74元,用于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511705.2元,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0907.52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000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59800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3322400元,2081004殡葬支出150000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96900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94900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47300元, 临时救助支出40000元,2021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216253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14000元,社会福利36322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969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7949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47300元,临时救助支出40000元,2021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21625300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婚姻登记)支出14000元,殡葬(殡仪馆运行经费)15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1200元,较上年减少16300元,下降5.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民政局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增减都需要进行说明)2021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4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元,下降5.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92人次。 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是上级往来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7200元,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5.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200元,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5.27%,主要是压缩公务车辆用车次数,减少油料支出。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资金发放后,保证符合民法典条件办理的婚姻登记人员7000人办理登记,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孤儿生活费90人,健康长寿老人8406人得到补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896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632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352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00人救助,城市特困人员184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795人。完成火化任务300具以上,完成10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6756.34元,机关办公经费88350元,安排职工教育培训支出18588.42元,工会费安排51817.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8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7068.04元,增长了23.98%,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部门调入人员3人导致增加行政运行办公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云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1、孤儿生活保障费 2、困难残疾人生活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 4、健康长寿补助费 5、临时救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1、根据临民联发〔2020〕33号文件,孤儿救助标准1280元,县级配套每人每月148元。 2、根据临财社发〔2020〕43号文件转发(云财社〔2020〕47号),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每人每月80元,二级标准每人每月70元。 3、根据临民联发〔2020〕24号文件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4620元。 4、根据临老办发〔2017〕20号文件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老龄办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的通知8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民政局及12乡镇。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云县2021年根据孤儿系统有事实无人抚养孤儿90人,分布于云县12乡(镇)、村,2021年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9933人,生活困难残疾人2589人,重度残疾人一级1691人,二级5033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4285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2743人,符合条件的健康长寿老人80-99岁8386人,百岁老人20人,县级临时救助50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政策标准保障各类人员按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孤儿生活补助费137592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598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预算809690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8096900元,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8827.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984.1万元,殡葬运行经费县级财政安排150000元,健康长寿老年人补助预算515.2万元,财政配套安排资金3322400元,临时救助4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按月、按季发放民政项目上各类人员生活补助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民政对象生活补助,各类人员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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