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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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公安局 作者: 时间:2020-09-2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5101000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研究审议有关交通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等;制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交通秩序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承办交通肇事案件;打击涉车涉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交通警卫,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负责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19年全市交通管理重点工作》,整秩序、保畅通、降事故,有效净化云县道路交通环境,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年内,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73起,较去年同期2118起增加55起,上升2.6%;造成34人死亡,较去年同期47人,减少13人,下降27.7%;造成652人受伤,较去年同期781人减少129人,下降16.5%;直接经济损失201.12万元,较去年同期310.29万元减少109.17万元,下降35.2%。现将2019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建钢班子、带铁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大队先后开展了岗位大练兵、党员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评警等活动,同时,将“两学一做”、“三会一课”、“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管队伍的重要抓手,坚持周讲评、月评比,及时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牢固树立交管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努力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交管队伍。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6次,上党课7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中共云县委宣传部 中共云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要求,6月12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活动,9月26日、10月14日、10月25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次集中学习。 2、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对辖区客运站、加油站、驾校、摩托车销售点、仓储物流、汽车修理厂、货运站场等重点区域进行走访,重点对发生过黑车非法运营、强揽乘客、敲诈勒索等区域场所进行深入摸排。共走访企业421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53名,客运站内部驾驶员38人,客运站周边商铺42家、宾馆旅社13家、驾驶员2800人。摸排出涉黑涉恶线索1条,已于3月27日报云县公安局扫黑办,局扫黑办回复该线索作为重复线索与茂兰派出所摸排线索合并侦查。年内,抓获频繁砸车窗盗窃流窜嫌疑人1人;查获“三非人员”121人,涉及车辆12辆,其中小型客车10辆,摩托车2辆。进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暨交通安全宣传17次,发放宣传材料及通告7000余份,在客运车辆和出租车内部粘贴扫黑除恶宣传画300份。 3、综合治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结合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关于《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行动、路面秩序净化行动、农村安全守护行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社会协同共治行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①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工作。 制作印发《云县公安局关于“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交通安保决战阶段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国庆70周年安保社会面管控和进京通道查控工作方案》、《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夺标竞赛方案》,采取“大队领导包线、部门负责人包片、民警包段”,工作实行评比排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大包干,使每位交通民警、辅警思想上有压力,肩头有重担,工作有责任。大庆安保期间,未发生死亡三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②持续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科学部署警力。在各乡镇中队开展日常秩序整治的基础上,不定期抽调机关部门警力组建下乡执法小分队,对乡镇街场进行秩序整治,对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二是积极发动各村交通安全劝导员上路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云县各乡镇积极发动各村劝导员上路开展劝导工作,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拦截在村内,确保交通违法“不出村、不上路”。三是建立了常态化的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管控机制。每逢街天、周末学生离校返校等重点时段下发催办通知到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站,督促各乡镇推丘办对重点时段、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每月给乡镇长的一封信,结合上月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结合本月实际,认真梳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2019年下发街天催办通知782条,周末学生往返校园期间催办通知29条,下发重点时段催办通知9份,邮寄《致乡镇长的一封信》132封。四是有效加强农村交通管理。有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双江现场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一室”效能,积极推广应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不断提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适时组成执法小分队,与“两站两员”、路长劝导形成合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建设乡镇交管站12个,有交通安全员12人;建设劝导站194个,有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194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共录入机动车信息54505辆,其中录入面包车2581辆; 录入驾驶人信息54626人。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推广应用培训工作,为今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幸福镇、茶房乡建成2个“警保合作”交通安全劝导站,按照“千灯万带”建设要求在忙怀乡357国道安装4条减速带。 ③强化道路隐患排查,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按照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国省道、县乡道、村组道路,严格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出辖区道路隐患点14个,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细化路面管控责任,穷尽一切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压事故、保安全,确保路面管理无盲点。针对和云居与相邻二级路交岔路口(祥临线K173+800M处)近年来发生多起事故的情况,9月初,大队专题报告县安委办《关于封闭和云居与祥临高等级公路交岔路口的请示》,并将此点提请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9月11日通过县安委办召集爱华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商会议,形成了《和云居与祥临公路交岔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9月27日,该路口已安装隔离栏,完全封闭,有效防止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④强化查缉布控系统,网上网下双管齐下。 一是积极利用查缉布控系统,不断深化查缉布控系统应用,对查缉布控系统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和部署,形成由大队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查缉布控拦截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通过违停抓拍,对城区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卡口监控落实对限制大货车违规进城行为进行处理。年内,缉查布控系统总预警170500起,有效预警19617起,出警拦截19594起,成功拦截并处罚1085起,非现场违法录入21413起。 ⑤坚持专项整治,路面管控更加严密。 按照2019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工作、整治小型客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礼让斑马线、环临封堵封控、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科学安排好勤务,将警力下沉到路面一线,在分水岭执勤点、风水垭口交警执法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示、常规查验、登记检查的同时,安排警力做好对祥临高等级公路、羊振线、临清线、振清线、羊耿线、羊勐线、云凤线、小大线、大栗线、分茶线、月岔线、罗哨线等及城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做到不漏一线、不漏一路,严查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超载、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严重交通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年内,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8844起,其中无证驾驶1553起,超速行驶3045起,饮酒驾驶72起,醉酒驾驶65起,客运车辆超员19起,货运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01起;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71起,移送56起,正在办理9起;判决25人,实刑5人,缓刑19人,行政拘留9人。 ⑥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县治超办的工作部署,对治超工作采取严查、严稽、严堵;坚决卸载,严管重罚;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公正廉洁;对超载车辆坚决消除违法状态才予放行。同时,抽调特警、治安、爱华派出所等精干警力组成专项行动组,昼夜轮流参战,发挥“拳头”作用,形成了行动保密严、执法力量足、查处效果大、震慑效果好的有力格局。每天投入10名警力进驻2个超限超载检测站,配合云县公路分局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年内,查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122起。 ⑦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清零工作。一是逐一清查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2019年以来,对云县辖区内五类重点车辆、三类重点隐患车辆和重点驾驶人进行排查梳理,截至2019年12月27日,云县重型货车检验率97.31%,报废率100%;重型挂车检验率94.44%,报废率100%;农村面包车检验率95.46%,报废率99.56%;五类重点车辆的平均检验率为100%,平均检报废率为100%。二是主动做好提示告示。在车辆有效期满前3个月、强制报废期满前2个月和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情形的,通过手机短信、LED大屏等方式提醒车辆所有人按规定办理检验、报废手续,有效防止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发生。 4、延伸宣传触角,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与司法、应急管理、交通、教育、妇联、共青团、运政等部门积极协作,围绕“122”“元旦”、“春运”、“清明”、五一”、“六一”、 “五月交通安全宣传月”和“六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通过广播电视、云南交通频道、云县交警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以及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途径,实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内容和安全出行常识、驾驶技能等。年内,发布两公布一提示”7次。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按照每月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要求,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交通违法王”、“逾期未换证驾驶人”等信息,在社会上提高了影响力和震慑力。公布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13处、易拥堵路段21处。曝光小型客车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19起,“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行为48起,典型事故案例10起,事故多发路段14处,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2家,禁驾人员10人,曝光逾期未检验车辆673辆,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440人。 三是持续开展的“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乡镇街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面掀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年内,共深入乡镇开展宣传活动63场次,深入社区4个,村民委员会190个,进入家庭2185户,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1场次,摆放宣传展板162块,悬挂横幅布标35条,发放读本、彩页、粘贴画等各类宣传材料18000份,受教育人数4万多人,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平台宣传80多次,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赞誉。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 电影下乡进万村”交通安全宣传放映电影4场次,受教育700余人,组织开展问卷调查30余次。 四是开展重点驾驶人警示教育活动。不定期深入“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交通安全宣传,对驾驶员通报事故案例及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使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年内,共开展“两客一危”安全检查34次,深入客运企业开展驾驶人学习12次,开展“两客一危”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91场次,警示教育2436人。针对客运企业车辆的违法情况对客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9次,约谈8次,要求客运企业确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 5、推进“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取得新进展 2018年9月1日,公安交通管理20项“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出,2019年6月,公安部再次推出10项公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便利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办理车驾管业务。目前,按照上级交警部门的统一部署,30项措施中,已实现23项。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设施。按照“放管服”改革措施要求,车管所不等不靠,积极争取完善改革配套保障设施,完成车管所公安网IP地址改造、扩容;新增高拍仪、扫描枪、打印机、专用打印机等设备16台,按照“一窗式”、“一证办”要求,对车驾管4个业务窗口进行调整改造。提升窗口服务,落实“一次办,马上办”。全面实现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实现18类车驾管简单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证即办。深化简政放权,实现“就近办、便捷办”。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由汽车销售商、摩托车销售商分别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抵押登记、核发临时号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等车管业务,目前,已有1家汽车销售商、2家摩托车销售商开办车管业务,年内,共办理车辆注册登记4713辆。推进“互联网+交管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 APP,提供网上新车选号、考试预约、违法处理、罚款缴纳、事故快处、车检预约服务。年内,共有452辆新车实现网上新车选号、3539人次成功预约考试、1500人次实现网上考试费缴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91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2.53万元,占总收入的95.2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1万元,占总收入的4.76%。比上年减少71.84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71.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资金保障暂未到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39万元,占总支出的88.85%;项目支出205.42万元,占总支出的11.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7.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黄标车治理工作结束,2019年污染防治-大气的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63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民警工资增加,协警人数增加、相对应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2018年10月31日前,基本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的工作结束;2019年1月31日,完成所有淘汰黄标车的补贴资金,减少黄标车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6%。与上年对比减少138.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2018年10月31日前,基本淘汰全省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的工作结束;2019年1月31日,完成所有淘汰黄标车的补贴资金,减少黄标车补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9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公安支出和执法办案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黄标车补贴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无。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44.69万元,完成预算的4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98万元,完成预算的4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资金暂未保障到位。本单位有应付未付车辆修理费发生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6万元,下降16.1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59万元,下降1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下降8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预算资金暂未保障有到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接待费有应付未付款发生及无车辆购置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万元,占98.39%;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车辆购置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本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培训费、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738.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4.31万元,固定资产1171.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4.96万元,无形资产277.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00.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49.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30.2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6.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7项,账面原值204.9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451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