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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云县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20-06-2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500000

附件1

 云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本级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省、市、县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

3.负责开展政府法治理论、政府法治工作研究、宣传和交流;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协调联系辖区内的监狱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抓好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7.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办公室,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云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云县社区矫正中心、云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法治宣传股(云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工作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县领导机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执法资格考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将中央第20督导组反馈意见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深化线索摸排,开展好人民调解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以及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律所律师代理案件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摸排。扩大宣传发动,继续强化对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内容的宣传,充分调动各司法所、村法治联络员等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真正使宣传下沉到村(社区)和群众中去。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备案和报备制度。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N”工作。普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为提高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县普法办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举办法治讲座,授课人员和时间由县普法办安排,讲座的具体事务由各单位落实。普法进社区。增强农村“两委”新任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两委”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能力。普法进学校。组织律师及普法工作者深入全县各中小学为在校学生上法治课不少于50场次。积极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年内投入使用。普法进农村。立足“精准扶贫,法律同行”,按照“送法下基层”工作要求,县普法办全年组织下基层不低于2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普法。在“云县普法”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各类普法动态图文信息,主要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时政新闻、基层司法所调解、公安破获、法院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推送。同时依托各单位和普法宣传之机,为公民广泛宣传。三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为抓好主题宣传日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水法宣传日、税务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6.5”环保日、“6.15”安全生产月。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为云县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4.一是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律师积极投入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不断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着力保障公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继续开展律师值班制度运行,配合和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实施,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讯问参与工作,有效保障被告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司法系统履行政府公共职能、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支点。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认真抓好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以送出去方式参加培训学习,如建议上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行业、公证服务领域行业开展行业系统化学习和法律援助智慧平台统一培训学习,强化行业领域技能提升。

5.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和依法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公、检、法、司、监狱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规范执法的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6.一是进一步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扩大调解的覆盖面,通过积极争取和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有重点的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调解室,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争取3至5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名额,以试点的方式带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面建立。二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切实履行选任职责,严格按程序、分期分批、保质保量完成选任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基层两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7.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并做好常态化的脱贫攻坚、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676269.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76269.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11645077.54元对比增加31191.77元,增长0.27%,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2人定额预算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76269.31 元,其中:本年收入11676269.3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76269.31元(本级财力11526269.31元,专项收入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150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1645077.54元对比增加31191.77元,增长0.27%,增长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2人定额预算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76269.31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76269.31  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6269.31元,与上年10735077.54元对比增加671191.7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2人定额预算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70000.00元,与上年910000.00元对比减少640000.00,减少主要原因是司法局附属工程年初预算比上年减少5000000.00元,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00000.00元,普法宣传经费比上年减少30000.00,2020年春节监狱慰问比上年减少1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1行政运行9031352.8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运转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费50000.00元,主要基层司法办案业务费;

公共安全支出-2040605普法宣传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材料复印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7法律援助办案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及保障法援助工作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2040606公证业务管理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证业务办案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5591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457.2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751.84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8124.00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6931.2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7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681464.1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2312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640.00元)

津贴补贴38208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20872.00元)

奖金1708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45.00元)

绩效工资16909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956.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3457.28元(其中:基本支出793457.28元)

职业年金缴费98751.84元(其中:基本支出98751.8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6931.20元(其中:基本支出516931.20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9589.67元(其中:基本支出99589.67元)

住房公积金681464.16元(其中:基本支出681464.16元)

办公费30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00.00元)

印刷费4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00元)

差旅费5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0元)

租赁费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会议费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培训费94689.6元(其中:基本支出34689.6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00元)

工会费87436.56元(其中:基本支出87436.56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其他交通费430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00.00元)

退休费2559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12.00元)

生活补助81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42.00元)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司法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 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预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6826.16元,与上年896981.86元对比增加59844.30元,增长6.67%。

增长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比上年增加2人定额预算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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