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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22200000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7-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7-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7-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7-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7-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7-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7-12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7-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7-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云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县办发〔2019〕40号)明确,中共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4个机构(副科级),即:办公室(履行政策法规研究室职责)、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之风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和复查室牌子)、干部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设立中共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县委工作机关,规格为正科级;设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16个(其中: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规格为副科级,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设立中共云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规格为正科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云县决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践行初心使命。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托例会、读书班、“三会一课”等,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有“云县特色”的贯彻落实措施,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中。

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监督,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监督。要聚焦落实“两个维护”这一根本政治任务,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对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逐一分析、排查和整治政治生态的问题和隐患。把政治监督与审查调查深度结合,坚持从政治纪律查起,在审查调查中深挖“两面人”“两面派”和“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云县政治生态“污染因子”。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定期听取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抓班子带队伍以及抓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

持续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严格日常监督,依托县乡有关监督检查机构“1+1+1”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建立干部分析研判机制,对县级领导以及县管干部有情况反映的,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处置。建立健全对“一把手”政治关爱式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廉政教育、廉政提醒。

提升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质效。全面贯彻政治巡察工作方针,高质量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突出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下,增强巡察实效和权威。强化派驻监督,把准对驻在部门进行政治监督的定位,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把对人、对事监督结合起来。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结合的考核办法,建立派驻机构工作“红白榜”制度,激活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

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深入分析问责事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在涉众型问责中,统筹兼顾“上下游” “左右岸”,突出“三个效果”的统一,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不断提升问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结合审查调查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云县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每查办一起案件都要深入剖析,一案一总结,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以案为鉴,全面整改。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以案例分析的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纳入廉政教育范围,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落实与受处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受处分干部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坚决整治乱举报、乱告状等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推进问题线索扁平化管理,提高问题线索的分类、分流处置效能,运用“政治战+心理战+法律战”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压缩办案周期,提升个案攻坚突破能力。积极参与市内交叉办案,着力破解“人情社会”干扰等问题。坚持把安全作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4.坚定不移纠“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与开展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持续强化为基层减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集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守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重拳整治公职人员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参与赌博等顽疾,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对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成效、贫困县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力度,涉及乡村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聚焦强化民生监督,建立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情信息员互联互通机制,强化基层监督。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六个一批”方式持续开展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实现县乡两级与全市全省全国检举举报处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闭环。

6.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律部队”。

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铸就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定“四个自信”、维护执行制度,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三转”。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担当起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按规则和程序办事。要深刻汲取刘莹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面查找管理盲区和漏洞,排查和堵塞信访举报各环节的漏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防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探索纪检监察干部“1+1+1”联动监督机制,推行执纪监督工作手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推行对下级纪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持续防治“灯下黑”。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培训、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和首席谈话员、首席主办人等。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法律、财经、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完善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大力推进全系统机关文化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健康、心理阳光、积极向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 9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890,856.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0,856.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12,686,128.92元对比,增加3,204,727.90元,增长2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调入及新招收录用公务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90,856.82元,其中:本年收入15,890,856.8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90,856.82元(本级财力15,790,856.8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1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2,686,128.92元对比,增加3,204,727.90元,增长25.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调入及新招收录用公务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90,856.82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86,128.92元对比,增加3,204,727.90元,增长25.26%。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90,8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0,856.82元,与上年12,086,128.92元对比增加3,054,727.90元,增长25.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调入及新招收录用公务员,致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750,000.00元,与上年600,000.00元对比增加150,000.00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本年比上年新增2个项目,故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行政运行12,449,901.9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运转支出。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县纪委全会等经费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70,000.00元,主要用于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案件查办、巡察工作等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9,937.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254.0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6,248.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641,995.2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1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19,50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12,504,618.82元,其中:基本支出12,504,618.82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基本工资3,100,800.00元,津贴补贴4,659,300.00元,奖金282,400.00元,绩效工资1,848,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0,254.0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1,995.2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365.54元,住房公积金819,504.00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20,052.4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0,052.40元,项目支出750,000.00元。具体为:办公费735,000.00元,印刷费165,000.00元,水费40,00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200,000.00元,差旅费410,000.00元,维修(护)费300,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46,512.00元,公务接待费220,000.00元,工会经费106,34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97,20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185.60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85.6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退休费149,937.60元,生活补助16,248.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5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0.00元,较上年420,000.00元减少20,000.00元,下降4.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000.00元,较上年23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4.3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140人次。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0,000.00元,较上年19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5.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元,较上年190,000.00元减少10,000.00元,下降5.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提高使用效率,降价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20,052.40元,较上年2,624,364.92元增加595,687.48元,增长22.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开展纪检监察业务调入及新招收录用公务员共14人,致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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