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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云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6-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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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定和执行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起草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的地方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要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县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乡(镇)、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以及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规划档案和规划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云县城市规划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的行政行为实施检查,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内规划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起草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勘查规划的监督执行。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组织制定、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6.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能转变。云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待下一步云南省、临沧市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指导意见颁布后,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相关规划内容编制。

2.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加快已报批的各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件进度和增减挂复垦工作;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土地存量,深挖增量,用足、用好、用活土地指标,全力保障县重点项目用地。

3.抓实“两违”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以“两违”整治为抓手,加大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加工、销售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整改落实。抓实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4.加快推进不动产“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解决不动产登记办公场所,与税务、住建对接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

5.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

6.强势推进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竣工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及审计工作,确保顺利验收。统筹协调,确保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在建工程建设步伐,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厅、市局请示汇报,争取项目支持。

7.努力保障用地。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做好土地收储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好城乡增减挂钩项目。

8.认真落实好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9.继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好纪检、审计机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县自然资源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基层党建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退休人员和工青妇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的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测绘信息股。起草并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起草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起草并实施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初审。起草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建立县级地理信息系统服务平台,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贯彻执行上级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五)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贯彻执行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级以下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承担报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起草城乡规划的规章草案、规范和政策。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起草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起草,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审批工作。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起草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有关考核标准。起草并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承担报云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起草并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耕地保护监督股。起草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政策和补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

(八)矿产资源管理股。起草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承担矿产资源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承担地质资源汇交、保管和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起草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态保护为主的有关保护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九)地质勘查管理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承担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504239.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404239.99元,其他非税收入1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220609.99元对比增加12836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48105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增加1000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29742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04239.99元,其中:本年收入12504239.99元,上年结转 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04239.99元(本级财力12404239.9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其他非税收入10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20609.99元,其中:本年收入11220609.99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20609.99元(本级财力11220609.9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对比增加12836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48105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增加1000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297420.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04239.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04239.99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5139.99,项目支出229100.00元,其他非税收入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20609.99元对比,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481050.00元;其他非税收入增加1000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297420.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5583.64元,卫生健康支出643012.4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9443560.75元,住房保障支出734083.2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00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10867084.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0249.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2806.04元;资本性支出214100.00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无中央配套事项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6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24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机构改革较上年人员增加、职责、职能增加、重点工作增加,人均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5249.40元,其中:办公费222000.00元、培训费43556.76元、工会费87692.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2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与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75305.32元,其中:办公费195000.00元、培训费34891.56元、工会费72413.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33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对比,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2400111

附件2.2020年云县自然资源局_2020061510114320200623110658166202101140501192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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