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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附件1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临沧市云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有:1、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2、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3、依法提起公益诉讼;4、依法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5、依法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6、依法对看完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人民检察院设8个内设机构, 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细化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落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对资源环境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认真落实优化营商工作各项措施,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把坚持和完善共享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破网打伞”这个主攻方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做到精准打击、除恶务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如期实现。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暴力犯罪和寻衅滋事、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工作,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解决群众诉求。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托“法制副校长”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打造沧江明珠未检品牌。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行、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监督的方式方法,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重视检察建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紧盯不放、确保落实,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在推进检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准确把握“落实”这一重心,积极探索组织科学化、运行高效化、履职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四条路径”,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建设、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认真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推动检察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工作机制,推进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适应性改革,持续做好改革措施执行和落实的“精装修”。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察权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五是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带队建”为抓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监督办案上。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抓实自身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丰富检察文化生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以业务培训等为抓手,持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云州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59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07.1万元,下降22.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7.17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从2019年10月份后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4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29万元,上年结转11.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29万元(本级财力1033.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7.1万元,下降22.71%,其中:本年收入减少297.17万元,下降22.34%;上年结转减少9.93万元,下降46.13%。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经费从2019年10月份后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4.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84万元,与上年1055.58万元对比减少243.74万元,下降23.09%,主要原因分析:监察体制改革,12名干警转隶至监察委,相应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奖金、保险等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21.45万元,与上年274.88万元对比减少53.43万元,下降19.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16万元,与上年116万元持平;二是司法职能保障支出项目105.45万元,与上年108.88万元对比减少3.43万元,下降3.15%,减少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12名干警转隶至监察委,对应的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减少;三是执法办案业务经费0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减少5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两反转隶监察,云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检察院罚没收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22.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工会经费、交通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16.00万元,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以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驻监狱检察、社区法律矫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环境资源检察保护、案管、控告申诉等办案业务经费和物业管理费等项目支出,检察业务装备购置等,其中50万元是办案(业务)经费,66万元是业务装备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05.4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人民警察加班补贴、被装购置以及办案业务经费和物业管理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6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本院2020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2.23万元,主要用于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8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21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公积金缴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703.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7.58万元(基本支出167.58万元),;津贴补贴:26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7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奖金:8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住房公积金7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1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60.08万元,其中:办公费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万元);印刷费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咨询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手续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水费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1万元);电费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万元);邮电费2.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4万元);物业管理费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72.6万元);差旅费4.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7万元);公务接待费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万元);被装购置费0.8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89万元);劳务费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2万元);工会经费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万元);福利费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万元)。

4. 资本性支出66.00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0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164.69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个66.89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40.62%;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个97.8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59.38%;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4万元,较上年减少2.48万元,下降7.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5万元,与上年10万元对比减少0.95万元,下降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10人次。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99万元,与上年21.52万元对比减少1.53万元,下降7.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与上年万元对比减少13.53万元,下降62.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接待规模,精减压缩费用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部门预算中确定了绩效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内容、明确了绩效标准,对每个项目编制了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稳健康发展,更好地为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

1.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2.坚定不移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对资源环境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3.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暴力犯罪和寻衅滋事、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4.坚定不移推进平安云县法治云县建设。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破网打伞”这个主攻方向,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做到精准打击、除恶务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组织科学化、运行高效化、履职专业化、保障现代化“四条路径”,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建设、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

6.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载体,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中、落实到监督办案上。

(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省院印发《关于转发高检院< 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工作网建设的通知>的通知》(云检发信息字﹝2018﹞25号)、高检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工作网建设的通知》(高检发技字﹝2018﹞13号)和《关于印发检察工作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高检技字﹝2018﹞62号)文件精神,结合《“十三五”时期技强检规划纲要》,为切实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检察工作网的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我院检察工作网建设,确保2020年完成检察桌面云系统、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高检院、财政部确定的指导价格,并结合全市检察系统检察官、司法警察人数,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厂家完成供货后及时发放,库存积压率不高于2%,配发制服及时性大于95%,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1.服装信息采集准确,无漏报、多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2.严格按照高检院、财政部的指导价格并结合全市检察系统检察官、司法警察人数指导招标采购。3.广泛吸收和采纳基层干警的意见,增加服装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4.改革服装发放和售后服务模式,将原来由各区县(市)检察院到市院领取服装,改变为生产厂家在服装制作完成后直接将服装发放到下级院。售后服务由市院统一对厂家,转变为由根据各自干警提出的要求,直接联系厂家进行,提高服装保障工作效率,减少了服装发放、售后过程中出现的错、漏问题。5.提高服装面料质量档次,将原来春秋装、冬装面料成份70%羊毛、29.5%涤纶、0.5%导电纤维、80纱支/双经双纬,提高为80%羊毛、19.5%涤纶、0.5%导电纤维,100纱支/双经双纬;夏装衬衣由原来的60%棉、40%涤纶提高为现在的60%棉、20%涤纶、20%天丝;夏裤面料由来的50%羊毛、22.5%涤纶、0.5%导电纤维、14%聚酯纤维、13%碱性涤纶面料、80纱支/双经双纬提高为现在的50%羊毛、39.5%涤纶、0.5%导电纤维、10%天丝、100纱支/双经双纬。6.根据预算管理系统中内容编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19万元,与上年130.05万元对比减少22.86万元,下降17.58%,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办公办案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主要原因分析:国家司法体制改革部分职能机构划转监察委,转隶人员日常运行经费从2019年10月份后相应减少,控制“三公”经费零增长,精减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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