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0-06-18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400000 附件1 民政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民政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云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三)机构设置情况 云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机要、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民政法治建设规划和政策,负责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管民政资金的使用;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2、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村、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村(居)委会、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我县与外县之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和地名图编制管理。负责全县性和跨县区社会团体、县本级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相关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管慈善组织认定,指导和监督县以下相关审批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拟负责任人人选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3、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股。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民政项目规划、建设进展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4、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和监督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贯彻执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社会组织党委及下辖各党组织党建业务工作,指导县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相关业务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云县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第十四次民政工作会议和2019年12月28日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贯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打通难点、堵点、痛点,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应有的贡献。 1、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继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2019年12月28日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第二十次民政会议精神,将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县乡民政干部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安排,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热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民政工作的机遇和挑战,深刻研究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定位和作用,深刻研究把握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深刻研究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局中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二是深入贯彻学习“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新常态,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民政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激励担当作为,争当新时代人民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2、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动态保持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高于扶贫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坚决兜住脱贫攻坚之底。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全面落实相关养育和保障服务政策,确保应养尽养。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要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全面落实关爱服务政策,确保应帮尽帮。 3、深入推动社会事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扎实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实现12乡镇全覆盖;到2020年末,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或遗体安葬区划定覆盖全部乡(镇)、村(居)委会,全县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以上,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堂、塔)安葬率达到或接近100%的改革目标。认真抓实孤儿服务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服务工作。有效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云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实施《两个规划》为根本,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两个规划》目标如期达标,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4、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着眼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针对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难点制定督促落实的措施,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认真对照、细化落实,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层层抓落实,有效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快速发展。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社会化服务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继续深化云县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机制,推进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三是深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解决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院服务发展机制。四是认真组织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继续做好云县福惠老年康养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完成云县幸福镇敬老院项目建设。 5、深入推进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抓好省市级确定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抓典型、立标杆、推经验。按照民政部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做好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和自律、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推进社会组织“两个有效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扎实有效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加强地名命名和门牌管理工作。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完成行政区划图、标准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成果编印;认真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建立界桩巡察管护员制度,确保界线、界桩管护责任落实到人。 6、扎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加强民政部门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从业人员专业化、系统化培养力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 7、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着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四德”教育、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民政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8、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实有车辆情况说明:单位车辆编制机要通讯用车2辆,殡仪馆运尸接送车辆2辆,敬老院生活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358721.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4358721.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80164.3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2.8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人员分流出去减少人员导致预算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358721.99元,其中:本年收入34358721.99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58721.99元(本级财力34208721.99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5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080164.3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2.8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划转人员分流出去减少人员导致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下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358721.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358721.99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4421.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8222.39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9.3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出去减少人员导致基本支出下降;项目支出19834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18650元,与上年对比下降7.4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导致项目预算支出下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9494.47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3756404.8元,用于农林水支出516309.6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276513.12元,总计34358721.99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524421.99元,项目支出19834300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997258.03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2127431元,社会保障缴费651049.91元,住房公积金276513.1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2264元),用于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2288.3元(基本支出279688.3元,项目支出162600元),其中:办公经费支出330962.48元,培训费支出16325.82元,专用材料购置费支出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0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409375.66元(基本支出10247475.66元,项目支出16161900元),其中: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25970204.7元,50905离退休费支出439170.96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3997258.03元(基本工资1088388元,津贴补贴995424元,奖金43619元,绩效工资9422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511.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15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085.75元,住房公积金276513.12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42288.3元(办公费57000元,印刷费18600元,水费8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45000元,差旅费8000元,培训费16325.82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专用燃料费50000元,工会经费32562.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68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19175.66元(退休费439170.96元,抚恤金170195.2元,生活补助4154788.8元,救济费25055020.7元,奖励金1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此类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孤儿生活补助配套支出195400元,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4855300元,卫生健康老人补助支出3509800元,城市最低生活支出4206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04800元, 2020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19571700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1954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855300元,城市最低生活支出42064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8048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509800元,2020年县级配套项目专款195717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政府采购预算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7500元,较上年减少9500元,下降3.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民政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民政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1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中不必要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民政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6500元,较上年减少5500元,下降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500元,较上年减少5500元,下降3.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出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政策发放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补助费2101601老龄健康长寿补助8528人,配套2020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5200人,配套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2200人,配套2020年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106人,发放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8422人人,保证云县殡仪馆运行火化210人支出15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职工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5488.3元,机关办公经费84000元,安排职工教育培训支出16325.82元,工会费安排32562.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6400元运行经费,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部门机构改革人员划出减少76200元,增加运行支出162600元,其中:县级财政安排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成本支出12600元,殡葬专项成本支出150000元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3 民政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孤儿生活保障费 2、困难残疾人生活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 4、殡葬改革农村居民火化及少数民族火化奖励金 5、健康长寿补助费 二、立项依据 1、根据临财社发〔2019〕85号文件,孤儿救助标准1274元,县级配套每人每月148元。 2、根据临政办发〔2016〕177号文件,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标准每人每月70元,二级标准每人每月40元。 3、根据临民联发〔2019〕8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4320元。 4、根据临老办发〔2017〕20号文件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老龄办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发放管理的通知80-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500元。 5、根据云县办发〔2018〕101号文件中共云县委办公室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民政局及12乡镇。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云县2020年根据孤儿系统有事实无人抚养孤儿106人,分布于12乡镇,2020年全县共有困难残疾人8422人,重度残疾人一级1433人,二级4615人,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27200人,农村困难群众火化及少数民族火化补助50人,符合条件的健康长寿老人8528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政策保障各类人员按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孤儿生活补助费168168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95360元,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485532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4855300元,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99178000元,县级财政配套安排11011200元,农村公墓奖励金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奖励金预算650000元,县级财政安排100000元,老人健康长寿补助预算4200000元,财政配套安排奖金35098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按月、按季发放民政项目上各类人员生活补助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民政对象生活补助,各类人员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14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