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
来源:云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云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6-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76700000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及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全县医保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监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能转变。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有关职责分工 1.与云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县卫生健康局、云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云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县民政局、云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云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云县医疗保障局,云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云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与税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与云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保费的征收管理。云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执行、待遇发放和经办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县医疗保障局、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工程,强化协议管理、抓实日常管理,将打击欺诈骗保走深走实,保障全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医保基金支出结构更加合理。二是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第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度化构建医保“一站式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医保业务联系微信群,医疗机构将参保群众需处理的信息实时传送到联系群,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实时进行处理,将所有原先需要参保群众到县、乡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的医保业务转变为在就医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第二,县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特殊病慢性病门诊,门诊特殊检查对县域内所有二级收费标准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参保群众可自由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第三,定点医疗机构可将具有一定适应症的患者纳入日间手术管理,参保患者日间手术(24小时内)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待遇报销,进一步降低参保群众的负担。第四,以流动就业人员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简化备案程序,推行多种备案方式,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完善异地就医联审互查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继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跨省异地就医全面纳入就医地协议管理和智能监控范围。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实现两类人员全覆盖。 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围绕精准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立足保基本,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重保障,确保常见病、慢性病看得起,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过得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等工作重点,抓实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其它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征缴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参保群众在缴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为418254人,已参保396650人,参保率达94.8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达100%。二是抓实医疗救助工作。三是抓好生育保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自2019年10月开始开展生育保险业务,目前已核定260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按规定支付相应待遇。四是抓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按质按期完成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要求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中共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中共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确保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利用局党组集中学习会、“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日等形式,开展读党章、讲党课、学党史、观影片、“习言习语”留言等活动。年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集中学习7天;举办读书班3场次,参加人数69人次,集中学习5天;党组成员对8个方面进行专题研讨3次,每个专题研讨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3次,参加人数69人次;制定局班子调研方案1个,完成班子调研报告1份,班子成员调研报告3份;党组书记专题讲授党课3场次,党组成员分别授课2场次;按要求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全力抓实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县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任务,成立局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印发《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扫黑除恶治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党组会4次、党员大会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大会4次,专题读书会1期,开展涉黑涉恶廉政警示教育1次,走访群众200余人次,开展单位内部乱点乱象排查治理2次,开展行业领域排查2次,全局干部职工共签订“扫黑除恶治乱”承诺书29份,并建立约谈和提醒谈话制、追责问责通报制。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16人(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1916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1916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6219163.5元,增长比例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219163.5元,其中:本年收入16219163.5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19163.5元(本级财力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6219163.5元,增长比例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1916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19163.5元,其中:基本支出3855063.5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855063.5元,增长比例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项目支出12364100元,与上年对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2364100元,增长比例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262.08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262.08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15677954.86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176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06302元;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115788.06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004100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56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医疗救助。 3.住房保障支出231946.56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31946.5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525865.8元(其中:基本支出3525865.8元,项目支出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 22%。 2.商品和服务支出529197.7元(其中:基本支出329197.7元,项目支出200000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在职职工公车补贴等,占支出的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1216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164100元),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配套;医疗救助,占支出的75%。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无中央配套事项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给予返还2020年非税收入(医保基金监管其他一般罚没收入)),采购目录7个(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木制台、桌类、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台式计算机),采购预算资金1145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无此项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230人次。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是: 1.通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实施,解决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财政补助部分,保障参保人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 2.通过2020年离休干部医疗费专项补助项目实施,解决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问题,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起到了“保障、减压、调剂”的作用。 3.通过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参保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定额县级财政补助部分,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离休干部:指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919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197.7元,增长比例1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1.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2020年离休干部医疗费专项补助。 3.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 二、立项依据 1.根据2019年10月28日临沧市财政局预决算培训会议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标准每年每人14.85元。 2.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云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7号)》文件。 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文件临财社发〔2018〕158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定额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云县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1.通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实施,解决我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县级财政补助部分。 2.通过2020年离休干部医疗费专项补助项目实施,解决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问题,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起到了“保障、减压、调剂”的作用。 3.通过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参保项目实施,解决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定额县级财政补助部分。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标准每年每人14.85元。 2.2019年末离休干部参统人员18人,按政策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定额补助部分由省、市、县共同承担,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省级财政补助40%,市、县级承担60%,(市、县比例1:9)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省级财政补助60%,市、县级承担40%(市、县比例1:9),按我县建档立卡人员46900人计算(已脱贫),按政策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六、资金安排情况 1.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004100元。 2.2020年离休干部医疗费专项补助1600000元。 3.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补助456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财政资金调度情况,按时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时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按时补助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保障参保人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 2.解决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问题,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问题,起到了“保障、减压、调剂”的作用。 3.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病门诊及住院就诊时可以依据医保政策享受相关的待遇。 监督索引号530922010767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