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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云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19-11-1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政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县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云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并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云县民政局积极落实深化民政改革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基础、支持、支撑四大功能作用,切实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幸福指数作为新目标,出亮点、破难点,抓优抓实民生工程,全县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8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抓学习,强队伍,夯实全县民政工作保障基础

2018年以来,云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推进学习型政党建设的目标,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集中学习、分组讨论学习制度,建立了学习奖励激励机制。一年来,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2018年国家、省、市、县两会及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了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等专题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成立云县民政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并定期开展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和勤政廉政意识;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注重对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把理论政策学习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努力在领会精神、提高党性修养、推动工作发展上有新的收获。积极创建云南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切实把提升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为立足点,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强化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为稳步推进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确保脱贫兜底到位。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细化完善了《云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云县社会保障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的机制、目标、政策,扎紧织牢社会兜底保障网,继续巩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两线合一”,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600元/人/年, A档提高到373元/人/月,B档提高到233元/人/月,C档提高到170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到600元/月/人。不折不扣落实好医疗保障、健康扶贫、教育救助等扶贫政策,充分发挥民政社会兜底保障作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民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2018年,民政共投入脱贫攻坚资金9669.77万元。二是汇聚民政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全局37名干部职工分别挂钩帮扶2个乡镇,7个村(社区),1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局班子成员每人挂钩帮扶5户贫困户。按县脱贫攻坚的总体安排和要求,适时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实帮扶责任,帮扶措施做到双向清楚,群众满意。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帮助挂钩村解决食堂炊具、办公电脑、办公设备缺乏,以及帮助村、组解决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缺口资金等困难。下拨大米136吨,棉被3000张、毛毯600个、彩条布200张、衣物12挂车,用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2018年投入70.2万元,用于贫困群众慰问。下拨19.4万元资金支持全县194个村(社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栗树乡栗树村、满富山村,茶房乡桥街村,晓街乡老棚村各下拨1万元驻村工作经费,保障驻村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项目资金,实施6个乡镇敬老院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孤寡老人的供养问题。目前,大朝山西镇敬老院、大寨敬老院已完工投入使用;栗树、漫湾、后箐敬老院均已封顶并开展内部装潢。5个敬老院完工后将实现新增养老床位500张。2017年10月申报了云县幸福镇敬老院,并获得省市民政部门批准,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完工后全县12乡镇敬老院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脱贫攻坚痕迹档案。设立专门的脱贫攻坚档案柜,按县档案部门统一要求,分类别收集整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目前,整理2015年、2016年、2017年脱贫攻坚档案20卷,已按文书档案要求立卷归档。2018年档案分综合类、措施类、成果类、信息类、对象类和项目类六个类别收集整理。并建立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制度。

3凝心聚力,务实进取,抓实抓优民生工程,努力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保底作用,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社会救助工作有效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现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持续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格局;规范操作程序,对符合享受条件纳入的保障范围,严格公示制度;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程序进行差额补助。2018年,全县共享受城市低保对象4965户5632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201.8万元。紧紧围绕全面实现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以分类施保为重点,努力实现全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效推进了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16312户2236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997.5万元。二是积极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乡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促进使用。2018年,全县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870户925人,集中供养对象192人,分散供养对象733人,累计发放供养金618.5万元。三是认真贯彻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工作路径,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原则,依托乡镇,村、社区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发现其困难,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核查、早救助。2018年累计救助10670人1829万元。四是着力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按照救助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审批,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负担,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2018年累计救助72393人1339.4万元,重特大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03人422.8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按照民政部门的职责做好建档立卡医疗救助,截至2018年12月止,共救助   5303人次329.15万元。四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年共计救助353人次11.7万元。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开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灾情会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灾害应急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把关,确保灾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规范,做到渠道通畅,确保各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下拨灾害信息员生活补助45.6万元。二是紧紧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的主题开展活动,在城区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4幅,制作展板4块,发送防灾减灾手机宣传短信1则,出动宣传车1辆环城宣传3天,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各乡镇设立咨询点12处,悬挂横幅17条,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常识,发放材料9000余份。三是下拨救灾资金120万元;救灾大米136吨,救灾棉被3000张、毛毯600个、彩条布200张、救灾衣物12挂车;下拨2017年度(保险期限为2017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农村民房灾害保险赔付资金80.85万元。四是加强物资储备,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储备救灾棉被2000张、救灾帐篷450顶、救灾彩条布800张、救灾棉大衣1000件、救灾折叠床200张、救灾床垫200个、救灾大米150吨。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工作。在市级下发文件后,我局积极与财政、财保公司沟通衔接,联合下发了《云县农房地震巨灾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及时部署,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完成参保35888户,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指标。六是开展先心病患儿慈善救助工作,再次启动我县0-14岁先心病患儿义诊活动。安排我县34名先心病患儿到临沧参加广州军区总医院专家为先心病患儿进行免费义诊和复查活动。对符合手术的3名患儿送到广州军区总医院心血管外科中心接受了手术治疗。认真开展好慈善捐款接收活动,接收云县烟草公司定向捐赠烟区道路修复资金14万元,其中:捐赠爱华镇大树村2万元、栗树乡养马村2万元,爱华镇独木村、毛家村等7个村6万元、栗树小帮赶村4万元;接收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捐赠大朝山“一村一幼”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接收深圳固纬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光能路灯1000盏,每盏价值298元,共计捐赠价值29.8万元;接收浙江温州平安慈善基金会捐赠茂兰镇安乐完小、茶房乡黄沙河小学、栗树乡大村小学鞋子共428双、袜子856双。

2、充分发挥支持作用,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继续巩固“云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先进城(县)。切实做好拥军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沧源驻军边防团连队及驻县部队16.5万元,并与官兵们进行了亲切的座谈,共叙军民鱼水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慰问各类优抚对象的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全县共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560人,共发放慰问金192810元,米100袋,油100桶,被100张,召开座谈会75次。下拨12万元用于解决各类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生活难”三难问题;下拨春节期间全县3149名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金费31.49万元。八一期间下拨资金14.14万元,慰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中的军队退役人员共707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1.8万元。二是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工作。全县共有退伍军人8135,其中重点优抚对象3104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2018年共发放各项优抚资金1435.8万元。三是抓实优抚安置工作。接收2017年秋、冬季退伍军人52人,完成退役士兵短期技能培训52人,完成率达100%。按政策发放26名已参加省级职业教育培训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及车费补助共计5.2万元。推荐12名退伍军人实现了就业。帮助1名退伍军人实现了创业贷款。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12名。四是做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以解“三难”为主做好困难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复退军人、患病困难的复退军人给予医疗救助,2018年共医疗救助193人次,救助经费57.97万元;补助10.2万元为2046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意外伤害险。

3、充分发挥支撑作用,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社会福利工作积极有效。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全县共有106名儿童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发放补助资金131.94万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共有7031人申请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共发放376.3万元,切实做到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残疾人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三是做好弃婴和孤儿的收养工作,2018年共办理10名弃婴的收养手续。下发了《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云县政办发〔2018〕105号)文,12乡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2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94名村(社区)委会儿童福利主任,建立了107家“儿童之家”。与目前2612名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做到不留空白和盲点。五是组织完成残疾人假肢安配工作7人,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18例,办理结婚登记2255对,办理离婚登记645对,补领结婚证书1554本,补领离婚证书31本。

——老龄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一是云县有60岁以上老人58860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8301人,百岁老人30人,发放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补助454.5万元。二是积极推进“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草拟下发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云县政办发〔2017〕231号)文件,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完成参保18400人,占任务17658人的104%。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工作。发放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册800余份,电视电台报道敬老事迹15条,编排老年法律法规文艺节目98个,县老促会送戏下乡慰问敬老院8场次,参加老人和群众1800多人,社会各界春节看望困难老人、敬老院慰问各类困难老人280多人,媒体部门积极宣传报道敬老先进事迹、在市、县刊物、网络、电视、电台播放、手机报发送敬老先进典型,悬挂宣传标语80多条,部门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举行座谈会50场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170场次。三是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养老院消防安全改造工作。全面完成13家养老院事业法人登记工作。

4、充分发挥基础作用,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及殡葬工作有序开展

——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做好城区路牌设置更新工作。对社区街道道路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城区有关居民户门牌号进行编制登记。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做好城区各开发区的路名、街名、小区的名称命名及规范登记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做好云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利用转化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云县与南涧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云县委办公室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省级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云县办发〔2018〕36号),明确省级试点大朝山西镇文物村、茂兰镇安乐村,认真按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有层次、有步骤的推进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三是核实发放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助费99人核发19.25万元,核实发放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费160人34.54万元。四是依法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对有违法行为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联合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理。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五是持续配合开展好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干部”工作

——殡葬改革有序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及时对推进殡葬改革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各乡镇相继召开了工作动员会。二是编制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三是建立完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在殡葬改革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把殡葬改革纳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各乡镇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各村、社区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落实了丧情报告信息员。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初步规划105个,占地面积4286亩,辐射4个社区,78个村委会;加快推进云县回龙山公墓建设,新增墓位150冢。完成爱华镇、茂兰镇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六是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禁止修建活人墓,严厉打击违规出售土地作为乱埋乱葬用地的行为;扎实摸排大墓豪华墓活人墓,全县共排查出已建大墓5277冢,豪华墓98冢,活人墓12762冢。坚决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行为,杜绝城区街道游丧等不文明现象;坚决取缔非法公墓,严禁利用墓穴及骨灰格位进行炒买炒卖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丧葬用品及从业人员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严禁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大力推行火葬,全县共完成尸体火化347具。

4)强化基础工作,切实打造服务民政,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1、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紧紧围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基层党建巩固年”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把抓党建工作与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分担。加强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争创一流,提升工作业绩。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夯实组织基础、发挥模范作用、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为目标,抓典型,激活力,强化各项措施,打造服务民政、阳光民政、惠民民政、廉洁民政,进一步营造机关党建工作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局总支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干部队伍的作风更加务实,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党总支结构更趋合理,功能更加突出,党组织活动载体更加丰富,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二是局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具体实施办法和“两学一做”具体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拓宽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结合民政各项资金多、管理难度大,是高压线等实际,深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推动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廉洁观念,养成廉洁行为,积极推进了全局廉政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有效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2、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群密集区、时段(如街天)、云县广播电视台、沧江明珠网站等媒体作为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救灾减灾、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基层政权建设、老龄工作、殡葬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1500余份,完成民政上报信息90余篇。

3、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局党组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和 “最不能忘记的是责任、最不可辜负的是民心” 服务理念,以“两学一做” “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着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民政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干部职工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促进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5抓信访维稳,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切实做到局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签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两个排查”工作机制,坚持月报告制度,把信访矛盾排查工作列入民政重要议事日程,把部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消除在基层,积极主动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维稳工作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设立了专门的信访室,制定了《云县民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一年来共计接待来信来访25件,办结25件,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意见按要求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认真落实稳控措施,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跟踪排查信息联动机制和预报机制,全面掌控退役军人动态信息,及时了解、收集和处理他们的反映和诉求,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一手抓疏导转化,一手抓帮扶解困,确保了我县退役军人的基本稳定,今年以来,共接待退伍军人来电来访40余人次,办结率达100%,全县未出现退伍军人越级上访事件。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对精神障碍肇事肇祸行为开展保险项目的实施方案》(临综治办〔2017〕12号)文件要求,支持精神障碍肇事肇祸保险县级需配套资金10万元。

6)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抓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县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优惠政策,紧紧围绕助推脱贫攻坚、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与省、市民政部门衔接汇报工作力度,局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带领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多次到省、市汇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民政资金支持。2018,完成向上争取资金9556.9万元,招商引资5980万元。

2、认真开展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云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县办发〔2016〕171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机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工作。结合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投入20万元对局办公楼、大院环境进行了整治改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0056689.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56689.51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减30.3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减少及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调整导致资金收入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302506.66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721.51元,占总支出的10.92%,比上年同期增0.88%;项目支出115184785.15元,占总支出的89.08%,比上年同期减5.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标准提高,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减少及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调整导致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9610.59元。上年同期增16.3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8%。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各类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民政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184785.15元。上年同期减2.95%,减少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减少及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调整导致资金支出补助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4107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8%。比上年同期减6.59%,减少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项目减少及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调整导致资金收入补助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争取项目咨询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65675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2%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571230.18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24674.72元,用于抚恤支出18381428.12元,用于退役安置支出2210957.82元,用于社会福利支出1324866.18元,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520331.48元,用于最低生活支出54360854.06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028708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4073766.06元),用于临时救助支出18290261.82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583805.55元,用于其他生活救助106101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2591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补助333969.1元,用于城乡医疗救济支出9069900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855300元

4.农林水(类)支出561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及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3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2000元,支出决算为212115.5元,完成预算的6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794.70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320.80元,完成预算的27.9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车辆使用及减少公务往来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02684.5元,下降32.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605.3元,下降1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079.2元,下降4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车辆使用及减少公务往来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794.7元,占58.84%;公务接待费支出87320.8元,占41.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794.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794.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民政机要通讯及下乡调研、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32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32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工作上级调研及友邻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17228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收入5317228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减387272元,下降6.79%,主要原因分析是民政项目减少;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61428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6361428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797598元,增长78.5%,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入民政资金加大养老服务项目进度支付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518.49元,上年同期增加0.05%,增加主要原因增加水电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民政部门资产总额86264018.24元,其中,流动资产40271924.17元,固定资产4599209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8509.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936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99360.5项,账面原值19936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6264018.24 

40271924.17 

45992094.07 

43678639.51 

961612.44 

 

1351842.1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县民政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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