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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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9-11-1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2401000 附件3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 6.落实有关测绘管理的政策、办法,参与组织基础测绘规划的实施; 7.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 8.承担节约集约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按权限管理矿业权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的审查,负责管理全县矿区、对全县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的工作,参与上级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参与上级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地质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备性矿产勘查工作。 12.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 13.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 15.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和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按期完成2016-2020年省以下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规定。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期兑现补充耕地承诺。积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按时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年度验收任务,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力度,强化监管考核。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守耕地红线;深入推进保护坝区农田、建设山地城镇工作;严格执行保护坝区耕地各项规定,按规定比例和质量保护坝区基本农田;对国家重点项目确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按照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的要求给予补划。 1.抓好项目验收工作。加强协调,云县晓街乡月牙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晓街乡万佑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幸福镇幸福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忙怀乡新路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忙怀乡麦地等(2)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5个项目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工程量复核工作。云县幸福镇幸福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忙怀乡麦地等(2)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等2个项目已通过县级审计;云县晓街乡月牙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晓街乡万佑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忙怀乡新路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送审。 2.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实施了云县忙怀乡新街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预计2019年2月以前可以竣工。 3.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及储备工作。云县茶房响水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下达全部资金,云县茂兰镇忙卓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忙怀乡丙茂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云县栗树乡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可研通过省厅评审,云县后箐乡忙弄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复核; 4.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系统的各项目的报备清查工作,积极完善修正已报备项目的各项信息指标,确保项目信息准确。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四个一百”、“五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三张牌”、特色小镇等建设项目用地。规范土地供应,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切实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落实国土资源稳增长配套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用地需求。 1.积极组织农用地征转用报件上报,共组织上报报件3件,其中:批次用地报件1件(云县第二完全中学),单独选址用地报件2件,分别是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 2.认真组织具体项目供地报件工作,完成具体项目供地5宗,面积37.87亩。其中划拨供地1宗,面积14.78亩,挂牌出让2宗,面积14.10亩,拍卖出让2宗,面积8.99亩。 3.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力度,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发展提供坚强用地保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位于水磨片区、毛家村片区、下衙片区土地约700亩。 (三)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控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年度计划管控力度。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按要求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按省统一部署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实施工作。 1.规范建设用地预审。依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和土地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预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动介入,加强与发改、规划和建设部门的沟通,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计划指标等方面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完成云县佛应山水库、35kv大寨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预审2件。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厅要求,重新组件上报了云县至临沧高速公路、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的用地预审。 2.强化规划监管。完善年度用地计划分配使用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新增计划和存量用地。大中型建设项目,应根据规划实施和建设进度,分期批地供地,限期开发建设,避免闲置浪费,同时,所有经营性用地必须依法实行招拍挂程序后方可供地。 3.发挥管控作用。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的现场勘查,坚持做到 “三个不报批”: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项目预审的一律不报批。 4.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按要求开展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按省统一部署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实施工作。正在按照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对《云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下降率达到年度下降目标参考值以上。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实认定。 1.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情况。我县2009年至2018年批而未供涉及15个项目,分别是12个批次用地和3个独立选址用地,批准总面积为3219.456亩。截至目前已供面积694.149亩(其中11月23日拍卖3宗150.369亩),未供面积2525.307亩。 2.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情况。我县在供地系统中认定闲置土地1宗,用地面积36.645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原项目业主为临沧容大标准厂房开发有限公司,该业主一直未履行供地手续,于2018年6月以作价入股方式于市工投公司合作,将不动产权证办理在市工投公司名下,在系统中上报合同后造成闲置。将督促业主尽快完成项目规划,争取下年度内开工建设。 (五)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严格实施矿产资源规划,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机制;积极支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深入推进联勘联审的矿业权设置审查机制,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 1.抓好2018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我县共有采矿权36个,探矿权37个。自2017年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以来,矿业权审批不再要求矿业权人提交年检合格的年度报告,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通过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要求各矿业权人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矿业权人的信息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现矿业权人信息填报工作已全部结束并进行公示,相关工作正在按时间要求稳步推进。 2.抓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涉及办理采矿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88号)文件要求,我局经过认真梳理核对,截至2017年12月30日止,云县采矿权数据库共有省市县三级发证的采矿权36个,36个采矿权都是2014年底前出让或发证的采矿权。《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政办发〔2016〕116号)至2017年底保留非煤矿山11个,这12个采矿权为2016年6月《方案》实施以前发证并申请安全评价的采矿权,其余的24个为未申请安全评价的采矿权。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要求进行。 3.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压实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与各矿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7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5次,全年无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 (六)开展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全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安置点用地保障、土地复垦以及节余指标使用等工作。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获省厅批准,正在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协调,积极开展复垦复绿工作。产生节余指标603亩,已办理完成《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预售证书》,并与景洪市政府签订了《节余指标流转合同》,流转指标301亩,流转金额7572万元。 (七)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 完成城镇土地房屋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目标,进一步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将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健全完善县(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质量;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改革要求;完善房屋、林权登记资料的移交管理,规范不动产登记管理及查询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积极实践“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自助)查询等便民服务方式。 1.通过规范窗口建设推动窗口优化服务,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压缩办证时限等措施,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一年来共计受理现场业务咨询500余人次;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750份;收集、整理、装订各类登记档案2997份;协助司法查封130宗;共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609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1388份,帮助企业和个人融资9.7361亿元,有力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权益,支持了企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完成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县财政预算经费为846.36万元,已落实经费341.9万元(其中6月份拨付30万元),宅基地使用权应发证宗地数96205宗,目前已完成调查宗地数82229宗,已完成发证宗地数45000宗,发证率为46.8%。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证宗地数为1000宗,已完成外业调查宗地数96宗。加强测绘法律宣传教育及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认真按照临沧市召开的全市地理信息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地图市场大检查,测绘成果保密监管,更好地为不动产登记和脱贫攻坚等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八)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防治能力和水平。按时足额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自筹资金,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任务。严格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1.切实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云县建立有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有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社区)都层层签订年度防治责任书,做到了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为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云县已制订有“四项制度、三项措施”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任务,一旦突发灾害,能及时按照《预案》规定进行有效处置。 3.开展巡查排查、及时处置发生的地质灾害。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形势严峻,每年汛前、汛期,云县各级各相关部门都极为重视,定期、不定期对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巡查排查40次。 4.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目前全县共配备地质灾害监测人员320名,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基本建成,对16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了重点监测,补助监测人员监测经费48.00万元。同时,我局与县气象局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建立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电视、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5.重视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防灾避险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是关键。每年,县、乡都采取多种形式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相应业务培训,同时,各乡(镇)、相关部门也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法定节日及集镇街天,设立咨询台,联合开展相关防治知识宣传,并采取发送传单、板报、在群众聚集区张贴宣传图画等方式扩大宣传面,有效的提高公众防灾避险认识。2018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10次,参加人数434人。 6.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做好应急管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结合工作实际,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都督促各乡(镇)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把应急演练作为一项常规性重点工作来抓,增强了防灾意识。2018年共开展地质灾害演练23次,参加人数为939人。 7.加强应急值守。为适应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需要,汛期,云县各级各部门都明确有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值守人员,从5月1日——10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守,各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8.抓好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实施。做好2018年度以前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临沧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实施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和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云县爱华镇德胜村盐井哨、大园子、干沟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云县幸福镇张腊河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云县爱华镇大邦卡治理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备案工作;云县幸福镇集镇规划区慢垒河、清水河泥石流治理项目、云县爱华镇长坡岭村钟家村组滑坡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经完成勘查可研报告评审备案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云县漫湾镇新村回营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云县忙怀乡新路村甲坝田组滑坡治理工程、云县后箐乡菠萝村岳房山组滑坡治理工程,已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待招标结束后即可开工建设;云县茂兰镇丙令村龙塘组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已经完成勘查可研评审备案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9.积极争取地质灾害灾搬迁、治理项目。2018年度申报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1个,即云县忙怀乡温速村温速组滑坡治理工程,工程估算投资130万元。 (九)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及“两公告一登记”规定。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主动公开征地信息,规范公开内容,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完成信息补录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征地信息。切实抓好云雪花园和阳晨商贸城项目土地征收遗留问题维稳工作。加强土地征收工作,完成滨河西路与云凤高速路搭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云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笔森林公园项目、临沧电子商务“双创”基地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 (十)做好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科技创新 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推进科技创新应用,配合做好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切实加强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市场监管,加强测量标志点管理维护,配合省市对测量标志点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维护。 (十一)统筹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 做好经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等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相关改革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研究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 (十二)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开展“六个一”便民行动,承接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推行“网上审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 (十三)深化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杜绝非法批地。加强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综治维稳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强化与检察机关协作,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印发了《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县国土资发〔2018〕33号),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成31件信访件的办理,积极为来访群众解决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参加调处5起土地权属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明晰产权,止息纷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推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内涉矿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监管平台的运用,扎实做好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违法违规问题和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 1.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017年度云县下发卫片图斑419个,其中:土地图斑410个监测面积2067.5亩,占耕地面积1398.33亩,其中合法图斑128宗,总面积435.2亩,占耕地面积270.82亩;矿产图斑9个,其中越界开采6个,无证采矿3个。通过认真开展工作,成果上报省厅审核后,要求对58宗违法违规占地图斑进行整改,现已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整改到位57宗,整改到位率98%。 2.落实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成都局对临沧市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成都局国家土地例行督察中,云县涉及“挂账”40个问题,其中:违法违规占地8个,违法批地6个,社保资金统筹不到位22个,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征收到位2个,违规以地融资问题2个,经成都局国家督察组“回头看”核查,认定整改到位问题2个,其余38个问题正在整改。 (十五)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之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十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干部监督和干部管理,抓好思想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务纪律和工作纪律。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国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着力培育“政治坚定、服务大局、规范高效、风清气正”的国土文化,努力建设“立场坚定、素质过硬、作风良好、服务优质”的国土干部队伍。 (十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研究部署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等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八)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工作任务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扎实做好走访工作,组织走访挂钩联系贫困群众4次,填写走访、回访问卷344份。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有效将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搬迁避让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效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用地问题。 2.积极落实县“两会”分解工作任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 3.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个,即云县爱华镇盐井哨泥石流群治理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308.00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工程量100多万元,但财政未安排拨付工程款,无法入统,同时项目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4.完成招商引资34000万元,占任务数33600万元的101.19%。 5.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到位3335万元,占任务数11100万元的30%。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合和努力下,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是有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和“两违”整治中,历史遗留问题相继爆发,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二是不动产登记中,土地、房屋现状与证件不符问题突出,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三是国土系统老龄化程度加剧,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四是工作经费紧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费有限,难以满足日常工作开展需要。五是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与新时期国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规划与土地利用股; 3.耕地保护和征转用地股; 4.地籍测绘管理股; 5.地质环境股; 6.矿产资源管理股; 7.政策法规股。 8.执法监察大队 9.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0.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11.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12.爱华国土所 13.茂兰国土所 14.忙怀国土所 15.漫湾国土所 16.后箐国土所 17.栗树国土所 18.涌宝国土所 19.晓街国土所 20.大朝山西镇国土所 21.大寨国土所 22.茶房国土所 23. 幸福国土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云县国土资源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86,211,48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11,489.77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409.0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调整、土地整治和地灾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913,705.37元。其中:基本支出9,725,825.44元,占总支出的34.84%,比上年同期减少9.64%;项目支出18,187,879.93元,占总支出的65.16%,比上年同期减少45.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工程正在施工,未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25,825.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45%。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87,879.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86%,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52,16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33%。比上年同期减少66.73%,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已扫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25,82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870,220.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598.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5,007.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10.43元,完成预算的1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26.21元,完成预算的2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84.22元,完成预算的17.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289.57元,下降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3.79元,下降1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8元,下降0.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26.21元,占28.30%;公务接待费支出20,584.22元,占7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26.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26.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土地整理项目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84.2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84.2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申报项目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相关项目申报前期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80,3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无增减; 项目支出收入1,180,326.00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1,080,326.00元,增长1080.33%,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二)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261,541.73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 项目支出15,261,541.73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同期增加8,928,141.73元,增长140.97%,主要原因是上年基金项目增加。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资源局云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007.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4%,减少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7,801.88元、印刷费60,000.00元、差旅费70,000.00元、会议费28,320.00元、培训费1,680.00元、公务接待费20,584.22元、工会经费80,955.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26.21元、其他交通费用346,250.00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9.5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县国土资源局资产总额112,316,170.01元,其中,流动资产104,015,138.01元,固定资产8,109,161.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1,870.5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217,309.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153.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需要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2006324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