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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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作者: 时间:2023-11-06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要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在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关键五年。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动云县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云县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建设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民族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着力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节 取得的主要成就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一、民生保障显著改善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彻底告别绝对贫困,“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大理至临沧铁路建成通车投入运营,云县至凤庆高速公路实现通车,云临高速加快推进,全县人民通铁路、通高速公路的梦想变为现实,云县发展史上综合交通迎来了“第一次跨越”,区域性交通枢纽正加速形成。晓街河水库等重大水利骨干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岔河水库等工程加快推进,茂兰河水库、马街河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天然气管道临沧支线(云县段)通气投产,城乡电网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列入国家试点的云县新材料光伏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有序推进。信息网建设发展步伐加快,5G建设稳步推进,中国移动、中国电信4G网络主城区和重点乡(镇)实现全覆盖。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有序推进,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全覆盖,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得到深入落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各族干部群众绿色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森林云县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5.4%。启动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美丽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城“六城同创”工作,“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推进,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质达标,河(湖)长制有效落实,江河治理及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十三五”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9亿元,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96亿元,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亿元,增长3.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1亿元,下降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55亿元,下降4.3%;外贸进出口总额0.068亿元,下降86.1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8元,增长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61元,增长7.4%;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69.98亿元,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9%,控制在4.2%的目标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涨幅控制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其他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县经济总量不断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全面提升。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截至2020年底,共实施了3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1个示范社区,220户示范户等项目,打造了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典型,有力支撑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特色县培育,产业特色优势逐步显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社区)基本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城镇建设迈出新步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方面呈现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趋势。城市建成区绿化地面扩大,城市生态景观持续加强,城市污水、垃圾设施相继建成使用,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旧城改造、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完成。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七改三清”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建设成效显著。 三、民族教育稳步提升 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基本实现一县一示范、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县第二完全小学投入使用,县第二完全中学即将建成,“全面改薄”提升工程按时完成,教育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专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民族文化日益繁荣 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共完成“云县彝族支系香堂人打歌”“云县彝族朝山会”“云县彝族关龙调”“云州唢呐乐”“云县鸡肉米线”“云县手撕鸡”等6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项目;挖掘申报为省级非遗传承人6人,市级非遗保护项目13项、市级非遗传承人4人;县级非遗保护项目72项,县级非遗传承人130人。由云县文化和旅游局创作编排优秀节目,参加省、市举办的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其中:《哦嘎傈侎估切兰》荣获云南省第九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声乐节目“传承奖”和“彩云奖银奖”;《放猪调》荣获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彩云奖金奖”;《俐侎阿哚》荣获云南省第十一届歌舞乐调演节目“彩云奖银奖”。 五、民族团结不断巩固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十进”活动为抓手,不断向基层延伸,扩大创建覆盖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忙怀乡、涌宝镇2个乡镇和茂兰镇牛圈箐村团山等10个单位被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名同志被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9名同志被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六、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更加有效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治理和管理民族事务,用法治手段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协调民族宗教关系,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全面落实好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立行立改和举一反三原则,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各层级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均占到相应层级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在全县9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五进”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更加坚定,1个宗教活动场所被命名为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3个宗教活动场所被命名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4个宗教活动场所被命名为市级和谐寺观教堂。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结果。 同时,对标“在全国作出示范”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全县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艰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思路还不宽,创新举措还不多,示范引领效应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境外局势复杂多变,民族问题同边境问题、宗教问题、国际问题相互交织,一定程度还存在渗透风险隐患;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有待加强,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还需精准施策、久久为功。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大成果,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关键五年。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的工作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要坚定不移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主线和核心要义,贯穿建设全过程各领域,推动云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能力,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果,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作出云县贡献。 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的历史使命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新时代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注入了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紧扣云县在全市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中的坐标方位、使命担当,自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研究、谋划、推进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化实践和探索,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三、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的强大动力 2021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肯定了脱贫攻坚给阿佤山带来的深刻变化和阿佤人民心向党、心向国家的真挚情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回信,不仅是对班洪乡、班老乡的10位老支书们的深切关怀,也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全体干部群众的殷殷嘱托,给我们注入了强大的政治动力、思想动力和精神动力,为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民族团结、促进边疆繁荣稳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转化为云县各族干部群众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推动云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县篇章”的信心决心和强大动力。 四、云县基本县情新内涵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的发展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把党的民族政策与云县实际紧密结合,团结带领云县各民族手足相亲、同心筑梦,解决了很多难题,办成了很多大事,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次跨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长期落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云县特点、时代特征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民族”基本县情呈现各民族信念更坚定、思想更凝聚、发展更迅速、文化更繁荣、治理更有效的时代新内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准确把握新时代云县“民族、欠发达”的县情特点和“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相互交织”的突出特点,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深入研究分析面临的新起点、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着力在编制实施建设规划、丰富建设内容、集聚各方资源、提升示范效应等方面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县实践,不断积累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县经验,不断作出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县示范。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核心要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守正创新、慎重稳进,融入全市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努力在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争当先进、作出示范,防范和化解影响团结稳定的风险隐患,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二节 建设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位推动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人民主体、共建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迫切、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三、坚持围绕主线、示范带动 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统一和反对分裂、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的意义,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县示范。 四、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 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推进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形成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建设局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五、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 坚持“一盘棋”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全局谋划性,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整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按照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行动计划,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第三节 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到二O三五年云南省全面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远景目标,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一、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二O三五年,云县将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各民族政治上团结统一、经济上共同富裕、社会上互嵌互融、文化上美美与共、治理上共治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更加牢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云县民族工作在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发展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繁荣民族文化、增强治理能力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云县示范,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着力在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争当先进、作出示范,为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坚定,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更加坚定,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行动更加坚定。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美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树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保护和创新交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普及,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持续增强,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更加稳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紧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全域创建格局基本形成,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交往交流更加频繁,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深化。 ——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安全建设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显著增强,推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建设更加有力,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更加巩固。 “十四五”时期云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要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紧扣“十四五”时期建设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动力,推动共同富裕,促进民族团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一节 在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宗教关系、看待民族宗教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促使各族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践行者。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国民教育学校等为载体,构建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群众教育、社会教育立体化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按照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重要原则,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引导云县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把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神圣职责。 一、加强思想引领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干部群众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不断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内化为各族群众的情感意志和自觉行动,激发不懈奋斗创造幸福生活的强大力量。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树立共同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深化各族群众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合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价值共识。坚定中华文化浸润,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族团结进步内涵,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文化凝聚力。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转化为云县各族干部群众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快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县篇章”的信心决心和强大动力。 二、完善党对示范区建设的领导机制 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必修课程。落实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切实把党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效能。把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摆在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或制定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等,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将民族宗教工作放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创建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完善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县人大、县政协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创建领导工作机构,县乡村分级分类开展创建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联动创建机制。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在牵头抓总、联动上下、协调左右、督促检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有突破、有成效,主线鲜明、覆盖面广、扎根基层,有机融入相关行业领域中心工作。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制度。建立健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激励机制和协作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合力。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坚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肃组织生活,全面增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主动融入全市深化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大局,把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锻造成更好引领全县各族群众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实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目标,唱响新时代幸福之歌的坚强堡垒和“领头雁”。深化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坚持民族地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农民、青年群体、妇女、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健全完善干部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基层干部培养、培训和选拔力度,积极引导各类干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推动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四、加强爱党护党宣传教育 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为主题,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讲好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小康、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故事,引导各族群众从身边的新发展新变化新生活中切实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进一步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的内容、重点、方式、方法,让实践活动的成效更加显著,切实把“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再往前推一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主题教育,把云县各族人民“三个心向”的精神血脉固化下来、继承下去、弘扬开来,引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北京边疆紧相连,领袖人民心连心”再往前推一步,切实把“向”的文章写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铮铮誓言。坚持把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教育当作“人心工程”来抓,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教育,团结带领全县各族群众永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推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宣传教育,拓展宣传阵地,构建常态化宣传长效机制,把党的声音传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把党的主张和决定转化为全县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工程,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地区干部、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大力选拔和使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新时代好干部,深入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持续抓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党支部书记队伍。选优配强村(社区)级党组织书记,通过全覆盖培训、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等方式,提升工作本领和组织能力,健全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机制,注重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和多岗位锻炼力度,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选派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和熟悉民族工作的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和东部发达地区交流任职、挂职,拓宽思想淬炼、组织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的平台。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需要,加强民族理论研究重点人才、民族工作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民族传统文化优秀传承人等培养,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等工作机制,壮大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工作机制,加强政治引领,引导他们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六、强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能力建设 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一步聚焦和强化主责主业,做到职能职责向主线优化、工作措施向主线发力、人员力量向主线加强。完善党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深入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改革,强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阵地建设,充实民族宗教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工作有效运转。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政治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落实能力等建设,不断提升部门能力水平。
第二节 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倡导“美美与共”的文化发展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借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一、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覆盖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入挖掘各民族优秀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创作生产传播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学习传承党领导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建党精神等精神谱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拓展提升“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围绕茶房“革命老区”“李珪旧居”“滇缅铁路遗址”“人民英雄纪念碑”等云县各族人民“一起走过”的历史;挖掘整理云县各族人民共同抗疫、交往交流交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生动纪实;讲好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县故事”,广泛传播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故事,建立健全红色文化传承创新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建设,在县级主流媒体和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专题,鼓励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提高道德水准、科学素质和文明素养。 二、树立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工程,深入挖掘和培育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推动中华文化元素融入城乡建设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建设或改造提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文化场所。创作和传播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优秀文化作品,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览、展演活动,把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展示。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制作和播放展示中华民族形象的公益标语、广告和宣传片,加强户外公益广告投放,形象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中华文化符号融入民族地区旅游线路设计、景区规划、营销推介等环节,让游客在参观旅游中深入体验兼容并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七彩云南大美云县情”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演出、“和谐大舞台”、“临沧歌曲天天唱”、“三老”广场电影等文化交流活动,打造各民族共建共享的中华文化活动品牌,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民族聚居地区打造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建立国家形象表达体系,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凝聚起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三、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剧种振兴工程、非遗保护“九大工程”、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科学系统地挖掘、整理、记录、出版和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民族类新闻宣传出版和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保护等文化事业工作。提升县级广播电视机构民汉双语互译能力。建设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基地,强化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实施,开展传统村落街巷空间、民居院落、历史环境要素等整体风貌保护,加强建设管控,避免破坏性建设。加强乡村民族文化传承场所保护力度。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体系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各民族文物、古籍文献和珍贵实物资料抢救记录和系统保护,扶持傣族、彝族等民族传统戏剧和地方戏挖掘整理和创新发展。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文化礼仪、中华传统技艺教育活动,支持举办各民族共享的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大力培养乡土文化能人和民族文化优秀传承人,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志愿者队伍。支持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鼓励建设优秀传统手工艺传承基地,支持民族民间手工艺人才带徒授艺,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传统手工艺体验活动和比赛。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创新发展有群众基础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 四、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交融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支持出版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悠久历史和深厚情感的精品出版物,制作讲述各民族手足相亲、同心圆梦故事的影视剧、纪录片和系列微视频,打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展现中华文化魅力的演艺作品,举办促进各民族文化展示、传播、交流、互鉴的品牌活动,开发凸显中华文化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的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着力推动民族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把弘扬传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融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名村、民族传统村落和民族传统建筑组群,实施一批与科技、旅游、金融等融合互动发展的民族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推进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支持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结合现代生活需求改进设计、材料和制作,提升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和品质,培育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知名品牌。鼓励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企业和从业者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注册产品商标,保护创新成果。推动民族文化互通互学互鉴,鼓励各民族文化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融合创作,开展跨区域民族文化演出、展览等活动,支持举办各种文化节、文化周、艺术周、文物展、古籍展、博览会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 五、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坚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关键工作、基础工程抓紧抓好,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巩固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工作,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力度,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比赛。全面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落实“童语同音”项目。加大民族地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进一步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力度,旅游景区、交通站场、商业场所、文化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标识标牌全面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信息、广告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促进各民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展示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创作文化作品。巩固拓展推广普通话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推广普通话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继续开展“职业技能+普通话”能力培训。做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家庭18至45岁劳动力普通话巩固提升工作。
第三节 在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物质基础 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特色产业支撑能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沿边开发开放带动能力,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掘、传承和弘扬民族生态文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加大资源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科学布局、均衡配置、优化整合,加快数字化建设,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一、加大民族地区政策支持力度 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政策、资金、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完善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散居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项目和资金安排更多向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落实好民贸民品政策,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 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主动承接和转化具有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加强对民族地区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科技扶持,提高民族地区产业科技含量。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山区综合开发。以打造“绿色能源牌”为引领,优化布局绿色能源开发,做强做优绿色能源产业,支持绿色铝、绿色硅下游加工领域在民族地区集聚落地集群发展。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引领,优化民族地区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重点培育绿色能源、新材料、烟草、现代物流、房地产5个百亿级产业,加快培育蔗糖、商贸服务、数字经济3个十亿级产业。利用中缅印度洋新通道逐步畅通的优势,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培育进出口加工业。积极融入滇西一体化发展大局,推进服务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最美乡愁旅游带和茶马古道旅游经济带。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确保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4%以上,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全市平均水平。以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为引领,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的生物资源、丰富的民族文化,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强化顶层设计,优化发展规划,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文旅融合发展和澜沧江沿岸休闲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跨境旅游、红色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建设,加快高品质酒店、半山酒店和特色民宿(客栈)建设,开发以茶文化为重点的特色旅游产品,培育健康旅游品牌,推动旅游商品与民族文化深度融合开发。做大做强民族医药产业,加大中药材新品种引进和良种培育力度,加快中药饮片、中药颗粒、民族药等综合开发利用,支持民族药研发和药品注册。 以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为重点,加快完善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物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全要素整合、全周期协同、全方位融合、全链条畅通为导向,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南涧至云县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建设昔归至云县高速公路。建设以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为主的“四好农村路”。实施“兴水润临”工程,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建设全省绿色能源消纳示范区,加快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完成天然气管道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建设和发展,推进绿色能源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物流枢纽,全力推进云县火车站物流园区物流枢纽建设,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大力推进以5G为重点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智能+”升级,推进资源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全面加快数字云县建设。 加快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推动对外开放谱新篇。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力参与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持续用“四个先行”推动对缅开放“五通”,深化中缅跨境产能、跨境园区建设、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电商、跨境旅游、跨境金融、跨境人力资源等八个方面合作。着力推动中缅第三国货物过境、陆路口岸扩大开放成为国际口岸、跨境陆路运输、本币合作等双边合作相关政策落地,努力形成上游连接国内重点产业区域、下游辐射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大通道。 支持民族地区绿色经济发展和国际产能合作,拓宽与周边国家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等领域的合作渠道,培育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深入挖掘整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建立保护传承和弘扬体系,丰富和发展云县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促进各民族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挖掘民族民俗资源,打造市场化、特色化、国际化民族文化节庆展会。开展民族文艺精品创作“五大行动”,不断推出彰显云县特色的民族文艺精品。实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程,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传播“云县声音”,讲好“云县故事”,展示“云县风采”。积极引导、规范宗教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民间交往水平,提高对外交流影响力,使宗教文化交流成为展示中华文化、促进了解互信、增进国际友谊的重要载体。强化与周边国家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讲好云县各民族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生动故事。加强与周边国家民间交往交流,深化教育、人才、科技、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和民心相通。 三、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推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强化产业培育发展、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突出抓好产业就业、素质能力提升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快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因地制宜建设特色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提质改造,努力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乡村振兴走在全市前列。坚持走布局合理、定位准确、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的新型城镇化路子,立足“打造一核、打通一轴、构建两带、多点带动”的发展空间布局,统筹县乡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遴选综合条件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作用明显的乡村,加强政策资金倾斜支持。进一步加强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居的保护,积极培育特色农业、手工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康养产业等,创新推进民族村镇保护与发展。积极参与打造“中国民族和美乡村”品牌,建设一批团结、和谐、美丽、宜居的乡村,挖掘文化内涵,培育发展动能,提高治理水平,加强宣传推广,引领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民族地区产业提升、乡村形象提升。在有条件的民族乡创建“团结之家”示范点,引导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互帮、民族文化互融、思想互促共进。 将云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现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一体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提升管控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充分的就业,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有更和谐的劳动关系,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法治政府和平安云县建设。 四、加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的美丽云县建设目标,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文明发展道路,率先把云县建成全市乃至全省最美丽的地方,挖掘和传承民族生态文化,加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保护网络,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安全管理、遗传资源保护,革除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防范、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贸易。发掘、传承、弘扬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民族传统文化,鼓励涉及生物多样性利用的民族传统知识、技能依法申请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对适宜条件的区域恢复自然湿地,持续对县域内主要河流进行全面整治。加快推进澜沧江流域(云县段)保护与开发,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十百千”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使各类发展与村庄建设相互协调,努力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小城镇,让乡镇、农村成为城市居民向往之地。鼓励和引导各族群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民族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开展多元化生态补偿实践探索。 五、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 大力实施就业扶持政策,加快培育民族地区新的就业增长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充分就业。继续把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点,帮助其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和省内协作机制作用,加大调结构力度,鼓励异地转移就业,开展民族地区农村劳动力稳岗促增收专项行动。完善县乡村组劳务输出四级服务网络,建立驻外务工人员服务站,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实现有外出务工意愿和能力的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应转尽转。积极引导无法外出劳动力在本地帮扶车间、专业合作社等就近就地就业。对符合条件、不能通过市场方式外出就业的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开展“定制化培训”,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开办“农民夜校”,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着力提升民族地区群众岗位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做好就业岗位推荐,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推介、权益维护等“一站式”服务。加大民族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加快“一村一幼”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教育资源配置向民族地区倾斜力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建设,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云县教育现代化进程。持续抓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稳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整体推进民族地区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办好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扶持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间技艺等专业,探索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培养。 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协调发展,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提高居民参保率,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民族地区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加大民族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创新“老年幸福餐桌”等特色养老服务模式。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加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基本服务体系,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健全民族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将远程医疗逐步延伸至乡村,建立健全运营机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家庭医生签约等各项卫生惠民政策,稳步提升县域就诊率。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大偏远地区药品配送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全科医生和急需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和均衡布局,办好县公立综合性医院,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持续推进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提升整体综合服务能力和疾病诊疗水平。加强民族地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等工程,推动民族地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健康理念和知识的宣传力度,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的养成,提高各族群众健康素养。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全面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
第四节 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基础 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和研究实践,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深化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场馆、主题公园等,创建命名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支持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以各级主流宣传媒体为主阵地,整合各地各类媒体资源,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矩阵;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地方等场所举办以中华民族、中华文化、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原创性论断学习研究,围绕民族领域重大基础性问题和现实问题,加强对“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挖掘,开展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历史演进、时代主题、实现路径等研究,力争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全市性教育培训基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挖掘云县红色资源,讲好革命先辈的故事,讲好各条战线涌现出的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的故事,弘扬和继承云县人民固有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云县人民不忘初心感党恩、坚定信心跟党走。 三、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主阵地主渠道,不断提质扩面、创新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探索推进“行政接边地区创建联盟”、“澜沧江流域”“高铁沿线创建联盟”等创新做法,形成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创建联盟。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力争2022年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3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坚持民族自治地方和散居民族地区创建并重、城市和乡村并重,实行县、乡 (镇)、村(社区)三级联创,突出干部、青少年、知识分子、信教群众等群体,加大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基层政法单位、旅游景区、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择优申报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拓展。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壮大民族团结进步的网上舆论阵地,及时发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工作动态、主题宣传片、系列微视频,讲述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故事,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网上民族团结交流共享平台。持续实施民族团结保障工程,牢牢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举办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四、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鼓励各族群众在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城市和乡村双向流动,鼓励各族群众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定居安居、创业发展,搭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创建各民族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通过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开展易地搬迁“插花安置”等方式,以村(社区)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构建县、乡(镇)两级流出地与流入地跨区域协作合作工作格局,利用大数据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库,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落户、住房、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文化生活、婚姻生育、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等均等化公共服务。实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示范试点工程,积极创建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试点和示范城市。切实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强化社区服务,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服务和管理,注重建设多民族共居的互嵌社区。调整完善学校结构布局,有序推进各族学生合校、混班混宿,积极营造有利于各族学生共同学习生活的环境氛围。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实践教育活动平台,深化“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广泛开展中华文化讲堂、民族知识竞赛、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促进民族团结的文体活动,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乐、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第五节 在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作出示范,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基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创造性地做好云县“山区”、“民族”两篇文章,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筑牢民族地区安全屏障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稳定,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依托政法领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推进“铸墙、净土、攻心”三大工程,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各级综治中心示范点建设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推进突出治安问题常态化综合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下移,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交通、校园、医院和旅游景区等领域安全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力度,加快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进事故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大安全事故等各类风险防控能力。 二、依法促进民族团结 以青少年、媒体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城市流动人口等群体为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民族工作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适时修订有关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充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宗教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持续开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的专题研讨和讲经讲道交流活动,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支持宗教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标准,强化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宗教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开展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工作,加强互联网宗教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治理能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完善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加大风险研判和处置化解工作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等机制,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实施“高、中、低”风险评估等级制,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中心城市团结稳定工作的指导协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正确区分政治原则、思想认识、学术观点,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加大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力度,加强网络评论体系和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提高引导处置能力,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净化网络空间,建设好各民族网上共同家园,健全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加强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健全责任清单内容、范围、层级,进一步提高工作完成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展法治示范村、平安社区、枫桥式司法所和派出所创建,将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化建设 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以“一基础(网络基础)两平台(公共支撑平台、大数据平台)三应用(综合管理、民族事务管理、宗教事务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框架体系,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能力,推进大数据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四章 实施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增强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健全规划体系 县级各部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相衔接,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及项目布局等向民族地区倾斜。乡(镇)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和措施。全县形成以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为统领,定位准确、相互协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体系。 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 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任务承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形成建设合力。县级各部门要合理规划每年任务所需经费,积极争取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早下达、项目早见效。乡(镇)要充分保障项目落实,统筹整合建设资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 第三节 加强监督评估 强化监督评估和跟踪落实,明确规划设置的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把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作为县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县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第四节 鼓励先行先试 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和全省、全市、全县发展战略相结合,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模式,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市全县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经验和做法。 附件: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分工 附件 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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