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采矿权拟申请纳入自行废止的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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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采矿权拟申请纳入自行废止的告知书 各矿业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关于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有关文件要求:经排查清理,以下10个采矿权因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或长期末完成登记手续,至今已逾期,我局拟对已过期矿业权申请将已逾期采矿权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1日。矿权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若无异议或逾期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的,我局将其列入自行废止名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县级发证权限采矿权,属于上级发证权限的报上级发证机关依法公告废止和注销。 联系电话:0883-3211218,地址:云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过期采矿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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