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件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云县开放招商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云县政办发〔2016〕58号


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招商引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工作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完善开放招商工作机制,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商项目储备开发机制

(一)项目包装储备原则

依据全县产业发展定位,结合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深入挖掘我县比较优势,认真研究产业链现状,找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进行产业调研、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从全县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出发,选准完善产业链条和壮大产业集群具有支撑或带动作用的突破点,每年包装一批对于地方发展及行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招商项目。所包装的项目要明晰用地规划、土地现状、基础设施配套等要素。为实施专业化、精细化、节约化的招商夯实基础,增强招商对接的目标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包装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需要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站在全面提高经济发展支撑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的高度,推动由单纯依靠资源型、政策型招商向产业配套型、公共服务型招商转变,提升招商项目实效性。工业园区每年新包装招商项目不少于8个,工信、农业、林业、住建、生物产业办、文体广电旅游每年新包装招商项目不少于3个,其他相关县级部门每年新包装项目不少于1个,具体以年度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为准。每年全县新包装项目不少于40个,其中,重点招商项目15个。必要时可加强与专业科研机构、招商咨询机构联系与合作,提升项目的规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将项目包装做细做实。

2.招商部门每年根据全县招商项目包装征集情况,充实招商项目库,根据要求制作招商项目册,利用推介会、招商网、政府门户网以及各类招商活动、洽谈会、商会信息网等平台向外大力推介发布项目招商信息。

二、招商项目线索处理机制

对符合国家产业化政策及云县发展定位的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将投资信息归口报送县招商合作局,填写《云县招商项目线索登记表》,包括拟投资项目概况、投资者背景资料、投资诉求等内容。投资方递交投资意向书或相关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县招商合作局进行初核,认为项目可行的,将项目介绍,附相关资料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洽谈引进的,确定一名政府领导负责洽谈督导项目引进,确定一个单位为项目引进责任单位开展项目洽谈。

三、洽谈引进审批机制

项目引进责任单位在充分了解投资方背景、投资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分析项目,配合投资方做好项目登记备案等前期工作及客商考察接待工作,在政府挂钩领导督导下,开展洽谈引进工作,在与投资方深入洽谈沟通、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视项目进展具体情况,拟定框架协议或合作协议,文本格式参照《云县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协议书》(样本)、《云县招商引资框架项目协议书》(样本)。根据项目所涉行业,将文本书面提交相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政策审查、行业审查、风险审查,相关单位收到协议文本后,结合职责职能,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反馈意见,如有修改意见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项目引进责任单位综合各方面意见,就修改后的文本与投资方确认后按程序送审。按样本制作的框架协议,原则上由项目挂钩督导领导审定后签署,合作协议采取政府领导会签方式或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方式确定。原则上从政府确定项目引进责任单位起至框架协议签署不超过30日,合作协议签署不超过45日,需延长工作时限的,须书面说明情况经项目挂钩督导领导同意后,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备。

招商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县人民政府引进项目,均需签订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协议书或合作协议书,文本原件统一交县招商合作局备案。

四、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招商项目机制

招商项目从启动洽谈引进开始,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县级领导牵头、一套工作班子、一个以上责任单位、一套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五个一”工作责任制,进行全程联系服务,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责任分解、实施推进等工作,确保项目早落地、快推进、见成效,形成谋项目、抓项目、促发展的共同推进体系。

挂钩领导要加强督导问效,牵头抓总,研究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项目推进时间表,破解项目落地的要素制约,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配合单位要在责任单位统筹协调下,做好项目推进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责履职,服务项目促发展。

五、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

招商项目从启动洽谈引进开始,投资企业在开展前期工作、推进落地、经营运营等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书面向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诉求,招商委办公室呈报后,经项目挂钩领导同意,将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分解、承办、办理、回复”的程序组织与实施,必要时,项目挂钩领导以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形式,进行任务分解安排。

(一)分解。专题协调会或挂钩领导确定的事项,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同政府督查室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以《云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服务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发送各相关单位。

(二)承办。根据《云县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服务任务分解表》明确的服务事项及工作任务,项目服务单位在接到分解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投资企业联系,明确一名领导,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员,与企业共同研究、化解所遇到的问题,从部门职能职责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办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论证,从亲商、护商的角度,把为投资者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从接到分解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向投资者做有理有据的答复。

(四)回复。服务单位按照相关工作和程序,办理完分解任务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云县招商引资项目包办服务回复表》报县政府督查室,同时送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存查。

六、客商会见机制

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招商工作领导或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领导定期会见拟投资企业、落地云县的招商企业,主动服务投资者。客商有需反映的问题及需帮助解决的事项,会见前,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梳理,提请召集会议的领导确定需参加会见的单位。会见中,重点了解投资项目情况,与投资企业共同分析、研究、破解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会见中确定的内容,涉及需县级相关单位办理落实及服务的事项,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实施。

分管招商工作领导定期会见客商每月不少于一次,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中旬。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会见客商每季度至少一次,时间原则上为季末月中旬。根据客商来访及项目推进情况,按程序报批后,可不定期会见。客商团体、重要客商的来访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否决报备制

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实行动态管理,对投资项目不予准入、未能签订协议、不具备落地条件、投资方诉求不符合规定、现有条件无法解决诉求等情形作出否决的单位,从做出否决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否决单位填写《云县招商项目否决报备表》,说明否决理由及依据,并将《云县招商项目否决报备表》送交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招商委办公室及时将《云县招商项目否决报备表》报县人民政府,并于6月中旬、12月中旬分别梳理出投资否决项目,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民政府。

八、招商项目备案登记制

项目引进责任单位,或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项目服务牵头单位需将挂钩服务的招商引资项目到县招商合作局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填写《云县招商引资项目登记表》并提交企业及法人相关证件、资料。

投资方按基本建设程序自行建设、收购或与县内企业合资合作、参股入股等形式进行投入的项目,由服务单位开展相关对接服务工作,并进行登记备案的,纳入招商企业服务及管理。

登记备案表必须有投资方和引资方的签字盖章,登记备案作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考核的重要依据。多个部门联合引进的或多个部门参与服务的,各单位都必须在项目登记备案表上签字盖章,责任单位商投资方确定认可各单位到位资金分配比例。从项目备案当日起,每月15日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负责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连续两个月不报的,单位分配该项目到位资金数额的权利自行终止。

九、招商引资统计制度

招商引资统计工作,按照“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健全网络、全县联动”的要求,由各部门、各乡镇为实施单位,县招商合作局、统计局为统计汇总单位。

招商、统计部门负责明确招商引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报表格式、指标设置、计算方法等内容,汇总上报数据并报县政府领导确定审核后,报市级有关部门,招商报表实行一月一报。各单位每月15日前向县招商合作局报送招商报表,同时提交企业书面填报的到位资金证明、银行进账单及支出有效发票复印件,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情况以招商报表结合备案登记进行核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及时完整的提供相关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不得迟报或拒报。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引进、服务的招商引资项目统计报送工作,报表由报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县招商合作局汇总各单位报送数据,每季度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情况予以通报。

十、督查问效机制

(一)招商引资督查督办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用硬手段打造软环境。

(二)对贯彻执行招商工作机制、服务投资企业及投资项目情况、招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内容开展督查督办。

(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情况,经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催办无果后,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直接了解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限时整改,实时跟踪督办,对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和说明情况,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以及因工作失职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督办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

(四)县招商合作局统一制作服务投资企业联系卡发至各招商企业,向社会公布。畅通投资企业投诉、举报和建议渠道,云县人民政府纠风热线0883-3211055、招商投诉邮箱ynyxzsj@126.com,受理投资者对县内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破坏投资环境各类情形的投诉,并在接受投诉后及时将线索交有关部门办理,投资者也可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单位年内被投诉超过3次,查实确属违反规定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将予以问责。


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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