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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政策解读


来源: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2-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24130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加快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的顺利实施,确保按时提供用地,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征收补偿安置等相关工作。

二、制定的依据和制定过程

(一)《方案》制定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7.《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8.《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9.《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0.《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

11.《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202282号)

12.《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云县政规〔20231号)

(二)《方案》制定过程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经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研究,指定指挥部办公室起草《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023111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指挥部向爱华镇等部门发了《关于征求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建议的函》,对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

20231125日至1225日,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了《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涉及4个乡镇及其村委会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

20231225日,在县委党校报告厅组织爱华镇、茂兰镇、晓街乡、忙怀乡、中共云县委政法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云南南云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南云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召开《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稿)听证会。

听证会后,经过认真梳理和研究,对《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稿)相应条款进行了相应补充修改完善

202412日云县南云昔云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关于《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上报至云县人民政府。

2024130云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同时在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补偿安置方案》通过修改完善共分十一二十六条。

第一章“指导思想及法律法规依据”。共有2条,主要阐明起草制定文书的指导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南云高速)是党中央为加快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市“十四五”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重点工程之一,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跨越之道”。

第二章征收目的及意义”。共1条,本次拟征收土地及房屋等均用于南云高速(云县段)项目建设,目的在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满足交通发展需要,有效发挥高速公路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改善云县行车条件,提高运输效益,为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第三章“组织机构”。共3明确云县人民政府是征收工作的责任主体,统一组织领导南云高速(云县段)的征收工作。负责统筹南云高速(云县段)项目工作流程并做好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章“征收范围”。共4本章主要明确征收范围为南云高速(云县段)设计红线、设计变更及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产权人无法生产生活的范围。

第五章“拟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状”。共1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农用地涉及农村宅基地、水田、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农村生产生活道路、沟渠等;建设用地涉及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

本项目拟征收地上附着物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定着物、青苗等。

第六章“工作计划”。1南云高速(云县段)征收工作具体实施步骤

第七章“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标准”。2征地补偿严格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文件标准执行区片地价,项目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2号)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云县政规〔20231号)文件执行。

第八章“安置对象及安置方式”。2,征收宅基地及房屋实行自行安置,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农村宅基地征收后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条件的可依法审批。

第九章“奖励方式”。1拆除建筑物实行奖励机制。

第十章“社会保障及相关工作要求”。8社会保障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226号)《云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云县政办发〔20208号)《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1号)规定执行。

十一“附则”。共1条,明确了国高网G5612大理至临沧高速公路南涧至云县建设项目(云县段)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开始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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