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云县贯彻落实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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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作者: 时间:2024-06-07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
2024年第1号 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办要求及《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4〕16号)精神,结合云县实际,由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代拟了《云县贯彻落实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对代拟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市场主体于2024年6月19日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883-3226037、0883-3226836;电子邮箱:yxgxjzxg3226037@163.com;地址及联系部门:临沧市云县行政中心二楼206室(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和法规政策股),邮编:675800。 附件:云县贯彻落实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贯彻落实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全县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41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4〕16号)精神,结合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锚定“三个目标”,推动“五大重点工作”,做强“四个动力源”,壮大“三大经济”,实施梯度培育、创新引领、强基固链、服务赋能,坚持培育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激发企业主体内生发展动力,着力培育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的专精特新企业,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培育壮大全县专精特新企业队伍,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益,形成一批专注细分领域、生产管理精益、聚力科技创新的优质企业,逐步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企业的“金字塔”式梯度成长培育体系。到2025年,全县创新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1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达到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争有所突破。 三、主要任务 坚持专业化、精益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方向,大力实施“五项行动”,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实施梯度培育行动 1.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按照国家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省、市、县重点发展产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聚焦“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业态企业等优质企业,引导各行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扩充完善培育库,实施精准培育,争取更多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畴,全面做大专精特新企业基本盘。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有效配置各类培育要素,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有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市级对年度新增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分别给与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补。(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金融服务行动 3.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健全完善“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定期推送共享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分层级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产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加大云南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地方征信平台)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利用平台的信息资源,争取融资支持。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专精特新企业的贷款利率,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控制贷款综合成本,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县监督支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企业直接融资。贯彻落实企业上市培育奖补政策,加强上市培育培训,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和“金种子”企业,引导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挂牌展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融资。到2025年,力争引导2户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实现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健全政府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县内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并扩大融资担保业务,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健全完善县级“政银企担”对接机制、时段融资洽谈机制,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时段融资,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有效破解专精特新企业融资难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县监督支局、县财政局,县内银行业各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技术创新行动 6.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需求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专注细分行业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持续创新,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引导有研发活动的专精特新企业,立足发展需求,设立各类研发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建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广泛宣传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得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的部署,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管理体系,培育树立一批专精特新质量标杆企业。(县市场监管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争取行业龙头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技术、人才、数据等创新资源,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融通发展,促进企业和产业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国资委)、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要素保障行动 10.强化人才支撑力度。深入推进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类人才项目。落实国家、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措施,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培养专项计划,围绕科技攻关任务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需要,引进具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和推动我县企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与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着力破解技术工人紧缺难题,培养高素质产业技术工人队伍。推动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持续推进云县“六大培养培训工程”。(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用地保障力度。积极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合理规划建设标准厂房,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推动关联度较高的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推行标准地出让,推广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差别化方式供应用地,落实各项用地政策。在制定土地供应计划中,合理保障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合理降低要素成本。认真贯彻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实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和深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部署,引导帮助专精特新企业优化用电、用水、原料、物流等生产要素,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服务提升行动 13.深化挂钩联系服务机制。结合亿元企业成长服务行动,深化县级领导和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实行全覆盖服务,深入企业做好服务保障,梳理企业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联系企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工商联、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加中国—缅甸边交会、南博会、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以及产业转移对接等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拓宽销路、增加订单。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定期开展“临品”展销、促销活动,帮助企业推广营销、开拓市场。引导企业在国内主流媒体(抖音等)开展线上推广营销活动,主动融入新业态开拓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产业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前店后仓”“体验中心展示+线上商城销售”等模式,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商务模式创新。(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完善全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优质中小企业集聚创业创新发展。组织公共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实地遍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满足企业服务需求。推进“亿元企业成长服务行动”、“与企同行·助企成长”帮扶行动,实施“六大培训培养工程”,切实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为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覆盖面超过100%。(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专班,负责综合协调、政策制定和培育帮扶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现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县直有关部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作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落实。实行交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企业“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加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人才、能源等方面政策供给和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惠企政策,积极研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举措,推动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全面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县监督支局、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培育监测。加快建设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持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监测范围,定期组织企业报送相关数据,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动态监测分析,认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为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供支撑。(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典型案例推广,重点宣传专精特新企业的创业精神和突出贡献,总结提炼各部门推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经验做法,努力营造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工商联、云南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目标任务表 2.相关名词解释 附件1
附件2 相关名词解释 一、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二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三是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四是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认定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一是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二是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三是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四是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一是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二是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三是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四是至少有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研发设计CAX、生产CAM/MES、经营管理ERP、运维服务CRM、供应链管理SRM。五是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会行业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六是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七是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八是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九是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五、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重点评估企业专业发展、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经营管理等方面指标。一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二是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三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四是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五是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六是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七是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八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九是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十是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十一是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十二是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