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党发〔2022〕118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认真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云县爱华镇委员会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爱华镇关于认真落实“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帮扶利益联结机制,扎实推进产业帮扶工作,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结合爱华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共同富裕方向,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构建产业发展平台,延伸产业发展链条,畅通产业发展渠道,全面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下简称“双绑”机制)。
(二)目标任务。一是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持续开展产业帮扶工作。接续巩固对易致贫户、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中的产业救助对象实现产业帮扶救助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二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接续推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补齐产业发展人才、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三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高质量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确保合作社覆盖到村并且与企业绑定,带动发展。
二、推进措施
(一)夯实农业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将培育壮大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和长久之计,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现代农业基地要求,以打造高端食品基地为契机,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聚焦特色主导产业,以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为重点,以大宗农产品优质化、小宗农产品适度规模化、特色农产品高端精品化为方向,加快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农户持续增收基础。
1.加快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0.1807万亩、总产量2.8362万吨的基础上,突出优势主导产业,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产业基地设施,推进土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围绕“烟、茶、果、蔬、畜、药”等重点产业,加快打造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整、市场竞争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对爱华镇经济支撑作用明显的主导产业。认证一批绿色有机食品,培育创建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适度、联农带农效果好的“一村一品”示范村。
2.加快高标准产业基地建设。一是加强基地规划布局。围绕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帮扶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形成一批高标准基地。二是加强基地硬件建设。围绕产业基地,大力实施产业道路、农田整治、产业园区等项目,提高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三是持续推进农业“三化”。大力推广基地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节本增效措施,推动基地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研发或良种引进,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高基地产出效益。落实绿色有机奖补政策,提高产业基地绿色化生产水平。四是创新联结模式。鼓励各村建立完善“村党组织+基地+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等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基地示范引领和直接带动作用,推动“小农户”“小产业”与“大基地”深度联结。
(二)进一步巩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绑定稳步发展机制
1.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行政村要统筹考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农民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培育发展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确保合作社覆盖到村。要引导、鼓励、支持合作社规范组织机构、章程制度、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等,形成务实有效的运转机制,支持带动农户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创建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培育发展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区域性联合、行业性联合、多主体融合。
2.建立合作社绑定农户发展机制。组织引导农户通过自有资金、土地经营权、林权、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为资本加入合作社,或以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生产托管、就业务工等方式与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把合作社组织打造成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纽带,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3.做实双向服务工作。引导合作社和农户按照章程或合作协议诚信履约,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物流运输、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农户获得产品销售、就业务工、土地流转等收入,并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
(三)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
1.引导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镇级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市场、产品、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引导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发展。
2.龙头企业指导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在行政村直接建设原料基地,决定种植养殖的品种、规模、技术标准和加工销售方式。合作社按照龙头企业要求组织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就业务工、流转土地等,并按照合作协议获取收益支持。
3.定向培育龙头企业。一是形成1产业1龙头的带动格局。充分整合产业资源优势,强化优势互补,采取“外引内培”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龙头企业帮带合作社,推动镇辖区内每个成规模的产业至少有1个以上龙头企业带动。二是注重乡土特色龙头企业的培育。打造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强的本地企业,激发乡村自立自强的内生动力。培育扶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本土中小企业,支持其尽快成长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
(四)进一步强化利益共享和风险防范化解
1.完善合作协议。爱华镇有关站所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在追求经济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找准结合点,指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细化权责界限、明确合作期限、合理分配利益以及风险防范条款。要教育引导农户尊重市场规则,既诚信履约获取正常的经营收入,又要有分担风险的意识;龙头企业、合作社既要做好自身稳步发展,又要履行社会责任,让农户尽可能多的分享产业发展收益。
2.开展风险评估。镇级有关站所要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将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建立健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定期开展跟踪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及时研判和规避风险。
3.落实产业保险。支持“双绑”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发挥市场优势,承担经营风险;农户专注开展生产获取稳定收益,避免直接承担经营风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立产业发展风险保障金,及时化解产业发展风险,力保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产业收入不受影响。
(五)加强“双绑”机制动态监测和管理
充分运用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运行成果,建立到村组的“双绑”机制基础数据库。
1.压实镇村(社区)责任。镇上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产业帮扶工作的上下贯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监测管理平台的信息数据采集、数据录入、信息监测、评估分析和审核工作,确保平台信息的时效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统筹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力量做好产业项目风险排查、有产业发展条件的低收入人群监测,做好产业帮扶全覆盖工作。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每个村都要建有合作社的要求,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切实做好合作社组建工作,为建立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2.强化站所指导。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审核汇总信息数据,加强在线监测,加大随机核查和指导工作力度。强化产业帮扶平台数据信息分析研判和结果应用,加强部门联动,适时组织做好产业帮扶工作。
(六)强化产业帮扶要素保障
1.强化财政支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2022年起,将不低于55%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产业基地建设、加工流通设施建设、品牌打造、市场开拓、农民技术培训等方面并逐年提高,为“双绑”机制平衡高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2.强化金融支持。持续抓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户做到“应贷尽贷”。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持续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
3.强化政策激励。对参与“双绑”机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用地用电、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投资奖补、荣誉评定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积极支持;对参与“双绑”机制且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优先推荐申报“十大名茶、十大绿色农产品、十佳加工企业、十佳新型职业农民”评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站所要结合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定期研究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双绑”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建章立制,全面构建横向倒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同时,将“双绑”机制推进情况纳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机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站所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吸收、转化、运用产业扶贫“双绑”发展成果,把好的工作方法、先进经验、机制模式运用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去。从产业帮扶全覆盖脱贫户逐渐扩展到全覆盖农户,全面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对农户产业帮扶全覆盖,主导产业绑定全覆盖,全面构建合作社与农户绑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绑定的“双绑”发展机制。同时,在规划制定、项目落地、财政投入、金融保障、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立等方面,找准契合点,切实把“双绑”机制有机嵌入,有序合理地推进全覆盖工作。
爱华镇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资产资源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到2022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镇统筹,村(社区)为主体,坚持“输血造血并重”,因地制宜,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实际,多种形式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条件的可向村民小组延伸。一是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二是盘活利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村为主体自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积极探索农村“三变”特色发展之路,采取入股参股、提供服务、自主经营、租赁承包、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有效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三是在发展模式上探索创新,抓实“党建+光伏+集体经济+N”发展模式,“一村一策”“一村多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产业发展、资源开发、资源盘活、资产租赁、资本运营、招商引资、生产服务、村村抱团、村企合作、村社融合等多种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创新,破解传统的以村为单位“单打独斗”的发展现状,推动向“联合作战”转变。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与村组干部绩效奖励挂钩机制,对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结合实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章程给予奖励。
(二)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维护好已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把劳动力、生产资料、生产要素、产业链环节有效组织起来,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脱贫攻坚期间形成能够到村的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统一持有和经营使用,纳入“三资”管理,收益归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镇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用好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功能,通过“找政府APP”提出救助申请和村组干部日常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识别救助对象。对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或具备一定救助能力的村组,要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帮扶救助管理办法、年度收益分配方案或“一事一议”等方式,在集体经济收入中安排必要的救助资金,按程序规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并按程序对救助对象和标准等进行公示。对不具备资金救助能力的村集体,要采取多种救助方式及时化解返贫风险。充分使用好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使用集体资金救助的,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动态更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基层党建办、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镇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党委书记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产业优势,组建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村一策”,推进工作落实。
(二)形成工作合力。镇基层党建办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牵头做好扶持项目审核及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做好收入统计工作;财政所要做好扶持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监管,整合资金,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其他各相关站所要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帮助村梳理好能够转化为村级集体经济的相关项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形成抓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合力。
(三)健全完善机制。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签订订单协议、回购合同等方式,将党组织、村集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调动各类主体参与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坚决杜绝“一租了之”“一股了之”。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特别是入股合作的,合作方要有资产质押,签订质押协议,并进行司法公正,做到资产保值、增值、增效。
(四)强化工作考核。要结合实际,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到村,制定村干部绩效目标管理细则,把村干部绩效考核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对因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党组织书记,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终绩效奖励不得兑现为最高档次。
爱华镇关于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全面激发内生动力。现结合爱华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帮扶同保障性帮扶相衔接,把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作为重要举措,完善统筹机制,突出实训实作,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拥有“一技之长”,增强就业能力、发展能力,彻底摆脱精神贫困、物质贫困,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扶志为先,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1.抓实扶志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教育引导群众“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自愿行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作用,把文明实践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中心、站(所)建设成为传播科学理论的平台、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培养时代新人和弘扬时代新风的精神家园、开展爱华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深入挖掘在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感党恩进村入户、扶志诚信进村入户、扶智自强进村入户、文化文明进村入户,引导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
2.树立正确导向。倡导“谁干支持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动员干”的政策导向,坚持“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多干多酬”,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份分红的帮扶方式,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采取生产补助、劳务补贴、奖励激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立自强、发展致富。
3.开展移风易俗。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作用,结合实际,完善村规民约,增强村规民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农村红白喜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在农村持续深入开展以“摒弃办客陋习,树立新型人情观;摒弃婚礼陋习,树立新型婚俗观;摒弃丧事陋习,树立新型丧葬观;摒弃赌毒陋习,树立新型生活观;摒弃封建迷信陋习,树立新型科学观”为主要内容的“五摒五立”移风易俗行动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着力培养群众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4.推行“积分奖励”。加强民风建设,培育广大群众崇德向善、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坚持以农村为载体,坚持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依据,坚持“爱心帮扶、用行济困、全民文明”理念和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镇建立“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激励引导机制,把遵规守法、移风易俗、诚信勤奋等纳入积分奖励内容,制定“积分奖励”实施办法,统筹考虑将村级集体经济分红,定点帮扶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向脱贫地区捐赠的资金、物资分配与困难程度和表现积分挂钩,由镇监督,村(社区)具体负责辖区内“积分奖励”的落实。
5.惩戒不良行为。镇直各单位、33个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诚信和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诚信体系和诚信法治社会,依法惩戒失信、违法行为。
依法依规处置下列不良行为:一是故意隐瞒个人家庭信息,不应该获得相关政策扶持而获得的,视为不当得利,应当撤销或责令退赔。二是冒领套取政策扶持的,视情况予以撤销或责令退赔,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三是拒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当批评教育,督促义务人改正;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支持权利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构成遗弃的,依法追究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四是为达个人目的,违反公序良俗实施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是依法依规处置其他不良行为。
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不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违反社会公德,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的,按照村规民约处理。
(二)强化扶智,加大培训就业力度
1.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建立健全镇党委、政府牵头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培训资源、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技能资格认定。全面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工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对培训机构和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劳动力,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及时公布年度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提供“点菜式”、“菜单式”培训,鼓励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多个职业技能培训,丰富就业“技能包”,拓展就业技能。积极参与选拔省、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营造良好的技能人才培养氛围。要立足社会需求和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知名劳务品牌。
2.“两线”结合,快速响应。线上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平台培训就业帮扶功能,让有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简便提出掌握或提升劳动技能的培训申请,结合辖区开展培训项目,让农村劳动力及时获得培训,掌握至少1项职业技能。线下通过基层干部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培训就业需求,做到早发现、早培训、早就业。及时推送就业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就业帮扶政策。
3.结合需求,灵活培训。以就业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就业意愿,制定与市场精准对接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实现培训、就业精准对接。紧密结合培训对象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新型学徒制”等多种方式,开展个性化、灵活性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对培训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不断规范培训考核程序,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单以接受培训时间长短、培训次数评价培训效果,防止培训与实际需求脱节和乱收费、乱发证等现象,严厉惩治虚报冒领、套取培训资金等行为。确保经过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100%掌握1项职业技能、获得1项职业技能鉴定(认定),家庭年收入增幅高于所在乡农村家庭收入平均增幅。
4.加强对接,充分就业。巩固拓展好与东部沿海省市的劳务协作关系,充分发挥上海市崇明区驻滇就业服务工作站、云南省临沧市驻沪就业服务工作站、中远海运驻临沧市就业服务工作站等劳务协作机构作用,加强与劳务输出地和用工企业的对接,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研究制定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支持发展一批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到2022年实现每个脱贫村有1个农村劳务专业合作社。扩大涉农项目建设、管护以工代赈实施范围,规范帮扶车间管理,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督查巡查等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政策宣讲、法律援助等机制,提升稳定就业保障水平。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按月调度通报机制,确保全镇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不低于上年底水平,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劳动力、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5.健全机制,优化就业。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服务保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转移就业,开阔思维眼界,激励内生动力。确保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转移就业人数不少于上一年度,到2025年转移就业人数超过60%,实现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岗位推荐全覆盖。
6.精心组织,加大帮扶。一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两后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和就业帮扶力度,多方组织生源,积极面向“两后生”进行招生,开展职业教育,初中未继续升学毕业生采取“9+3”办学模式,高中未继续升学毕业生采取到职业学校就读一年,让他们享受系统的中职学历教育并帮助其就业。二是对脱贫户、农村低收入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全链条、全覆盖帮扶。统筹衔接省内外教育资源,积极开辟“两后生”招生绿色通道,分年度明确职业院校招生计划,确保“两后生”90%以上接受职业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在专业选择上给予及时指导,优先推荐就业,确保完成职业教育的“两后生”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稳步推进“雨露计划”的实施,并加大帮扶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各村应参照镇级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压实责任。镇直有关站所要协同配合,按照职能职责,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村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镇党委、政府把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要制定可执行、可检查、可考核的工作方案,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群众主动参与、自我教育、自立自强的良好局面。扶志扶智成效纳入村领导班子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三)统筹推进。镇直有关站所要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培训就业有关政策,把扶志扶智工作纳入农村法治、德治、自治中通盘考虑,与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教育帮扶、人才智力支持、普法活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鼓励自主创业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资源力量,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