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政发〔2022〕203号
云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安排云县 2022 年度第一批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云县政发〔2022〕14 号)和《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县财农发〔2022〕67 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决策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施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建设。展种植滇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00亩。
(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机耕路4公里;人行步道2公里,建设滴灌系统100亩。
五、计划建设年限
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规划总投资: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135万元,其中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投入100万元,社会资本群众自筹资金投入35万元。
此示,如无不妥,敬请给予审批。
附件: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
项目名称: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爱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云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
主要建设内容:产业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规划预计总投资135万元,其中申请县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群众自筹资金投入35万元。
建设期限: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
编审人员:段凤勇 (爱华镇党委书记)
杨 奇 (爱华镇党委副书记爱华镇、镇长)
编制人员:陈光宇 (爱华镇党委副书记)
郑友山 (爱华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廷竹 (爱华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继斌 (爱华镇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
罗正伟 (爱华镇乡村振兴办常务副主任)
张朝秋 (爱华镇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陈桂银 (永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部门
云县乡村振兴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
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
六、项目建设时限
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八、 项目建设用地及环评分析
九、项目效益评价
十、主要措施
第二节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一是投入85万元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入股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种植滇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00亩;二是投入50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机耕路4公里20万元;人行步道2公里5万元,建设滴灌系统100亩25万元。
第三节 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3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县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群众自筹资金投入35万元。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深入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总体部署。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三个目标和五大重点工作,依托爱华镇老虎箐片区“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以“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党建联合体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育典型、创特色”工作思路,积极培育“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模式,推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由华能澜沧江漫湾电厂无偿将土体提供给永胜村经济联合社二次使用,永胜村经济联合社将土地入股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形成了“上有光伏、下有产业、村有收益”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内产业互联、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章 项目区基本情况
第一节 爱华镇基本镇情
爱华镇古称大侯寨,系大侯长官司治城,自古为西南重镇。爱华镇地处云县城所在地,祥临、云保二级公路贯穿全境,南河、北河在城内交汇,是临沧东连昆明、西向缅甸、北接楚大、南下湄公的商贸与经济重镇,更是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物流、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全镇国土总面积526.7平方公里,辖5个社区、28个村民委员会、306个自然村、315个村民小组,辖区总人口11.5万人。境内居住着回、彝、白、傣、苗、佤、布朗、普米、拉祜、傈僳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33%。全镇共有耕地9.87万亩,人均1.49亩;有森林面积39.9万亩,森林覆盖率63.37%。2020年末,实现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16.45亿元,实现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5886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95元。
第二节 项目区基本情况
乡村要振兴,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永胜村下辖20个村民小组,2021年共有农户1330户5662人(已脱贫和边缘户41户178人),设党总支1个,有党支部10个,共有党员112名,党员人数占全村人口的2.2%。永胜村坚持党建工作联创,以永胜村党总支为轴心,整合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临沧项目部临时党支部和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资源,成立爱华镇老虎箐片区光伏产业党建联合体,通过“组织共建、党员共管、培训共办”三个机制,在抓党建谋发展上形成“强强联合、抱团发展、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近年来,爱华镇党委坚持“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工作思路,永胜村党总支在发展中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发展力、凝聚力。依托爱华农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建立“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模式。
第四章 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全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为契机,以推进“四定”工作法为着力点,以“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为依托,坚持党建引领、区域协作、资源共享、全域发展,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着力提升光伏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效率,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高效,打造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一流“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品牌,实现全县基层党建强、村级集体经济强、产业发展强。
第五章 项目建设的意义
近年来,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根据乡村振兴和生态旅游及休闲度假游等战略,充分利用不同地方的独特人文环境及地理资源,努力打造不同特色的乡村旅游景点,全力提升产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在镇党委政府的努力下,永胜村以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把创卫工作与美丽乡村、生态家园等有机结合,大力实施道路亮化、绿化、净化工程,使得村庄面貌有了较大改善。
城乡人居环境的提升,接待游客配套功能的建设,可促进永胜村乡村旅游长足发展。持续健康发展的乡村旅游为老百姓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推动了一、三产业互动,形成了农村美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局面。
第六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及方式
第一节 项目建设内容
投入85万元发展种植滇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00亩;投入50万元资金,用于建设机耕路4公里;人行步道2公里,建设滴灌系统100亩。
第二节 项目建设规模及方式
(一)建设一个平台。由爱华镇党委统筹,整合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临沧项目部临时党支部、永胜村党总支和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建资源,成立爱华镇老虎箐片区光伏产业党建联合体,在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强沟通对接,搭建发展平台,实现组织联建、资源共享、活动同办、发展共赢。
(二)明确一个主体。由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临沧项目部无偿将土体提供给永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永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爱华镇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运营主体,积极吸纳村“两委”干部、党员、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他们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主人翁”作用;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生产经营想办法、出主意、解难题,为农特产品找销路、树品牌,提高服务质效。
(三)培育一个产业。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的目标,由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牵头,采取联村连片开发的方式,大力发展滇黄精种植,以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滇黄精种植。同时,依托“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探索开发观光、体验式农业,把本村和附近村生产的相关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作为销售产品,带领农户发展农家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完善一套机制。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建立乡村与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以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机制,推行“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模式,通过订单带动、辐射发展、利益返还等方式实现利益联结。三是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民主公开原则,在项目建设、主体确定、合作方式、利益联结等环节中广泛征集意见,落实好“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工作合规合法。四是优化村规民约。将“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纳入村规民约进行优化完善,不断规范村民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自治水平。五是完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使用办法,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达2—5万元、5—10万元、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的,经过“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可分别按照不低于50%、40%、30%、20%的比例,用于村组干部绩效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将在评先推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投资估算
“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种植滇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00亩,概算投资85万元。建设机耕道路4公里,概算投资20万元;人行步道2公里,概算投资5万元,建设滴灌系统100亩,概算投资25万元。
第二节 资金筹措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35万元,其中申请县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群众自筹资金投入35万元。
第八章 项目建设用地及环评分析
8.1项目建设用地分析
项目所涉及土地由华能澜沧江新能源公司临沧项目部无偿将土体提供给永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使用,均不踩耕地和生态两条红线,项目建设用地均合法合规。
8.2环评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齐全,建筑垃圾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清扫和处理,基本上不会造成大的环境影响。故项目建设环境可行。
第九章 项目效益评价
第一节 社会效益
一、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对提升永胜村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该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将大大提升永胜村的知名度,进一步促进永胜村的乡村旅游的产业建设。
1.增加当地人员的就业,提高农民收入
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业得到长足发展后,可促进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创业,获得工资性收益,解决了社会中就业的一大难题,降低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频率。另外,项目建成后,将会带动餐饮、娱乐、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增长了当地居民和外地人的接触和交往,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促进了相互间的文化交流,扩大了视野,提高了文化素养。
2.有利于永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
项目的建设,在提升永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融入了乡村旅游发展的契机,同时可让永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使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
3.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有助于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大大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调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构成,进而增加村民收入,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二、负面影响
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将会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等,必须采取必要的施工管理措施尽量减少其影响;
第二节 经济效益
党建联合体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育典型、创特色”工作思路,积极培育“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模式,推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由华能澜沧江漫湾电厂无偿将土体提供给永胜村经济联合社二次使用,永胜村经济联合社将土地入股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形成了“上有光伏、下有产业、村有收益”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内产业互联、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2022年,党建联合体种植滇黄精100亩,按照每亩100元保底分红计算,预计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万元。党建联合体坚持以“发展相互关联”的产业融合为依托,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和创造增收途径,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机制,实现企业、村集体、农户三方利益联结。永胜村经济联合社将50万元村集体项目资金和50名党员干部自有资金5万元,入股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滇黄精种植项目,永胜村经济联合社和党员群众分别占股30%、3%,实现群众增收、企业增效、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局面”。2024年,通过订单带动、利益返还、股份合作等方式,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达70万元,党员群众收入预计达7万元。
第十章 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爱华镇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永胜村党组织书记要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真正把“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二)强化工作联动。各站所(中心)要高度重视,镇基层党建办负责牵头抓总,各中心(站所)结合职能职责,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提供政策、技术、销售、项目、资金等服务和支持,形成组织建设联抓、党建活动联办、党员干部联动、发展项目联推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示范引领。在“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建设中,要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总结经验、整体推进的方式,全面推行“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要坚持典型引路法,结合农业生产节令,以爱华镇老虎箐片区为示范点,为全镇“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全面推开提供样板和示范;要注重培育工作特色,加强总结提炼,加大工作动态宣传和典型经验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按工程进度分批分次进行支付,在资金使用上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保证无虚假凭证。
(五)严格招投标及物资采购
项目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和《云南省招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严格项目资金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和分配、使用、管理,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乡村振兴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来源构成、用途,实施期限、中标施工单位、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基本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强化项目资金监督
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的顺利实施,县级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完善和落实项目监管制度,筑牢“群众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上级监督”五道防线,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督促项目按时、按质实施,对项目推进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应及时纠正。并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做到让老百姓满意,保证项目的实施达到既定目标要求。
(八)加强项目验收总结和痕迹档案管理
项目按计划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按照行业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初验,工程验收合格后,写出初验报告,报请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同时,加强项目痕迹管理及项目信息数据录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批准文件、实施方案、工程建设进度报表材料和相关建设图片资料、资金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按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经验总结。
(九)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为切实规范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专项衔接资金项目效益。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时对形成的项目资产按功能、类型、用途等分类进行资产登记、确权。明确项目资产性质和权属、管护单位、管护责任人、经营主体、受益人、利益联结和分配制度等内容,并按项目资产权属移交给相关权属单位和个人管理。纳入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统一管理,并根据项目资产性质分别制定和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使项目工程发挥持久效益。
第十一章 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投资规模适度,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建设措施有力,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立项准确。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旅游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区域内的乡村旅游,为当地群众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奠定了基础,改善了投资环境,必将带动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该项目实施是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切实可行。请上级给予批准建设和支持。
附件:1.永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2.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光伏+中药材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3.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光伏+中药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计划表。
4.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光伏+中药材基础设施项目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出租方):永胜村经济联合社
乙方(承租方):云县信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加快推进“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工作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将永胜村老虎箐片区的土地入股给乙方用于农业产业发展,乙方对整块基地发展种植品种有自行规划和决定权,并于每年底按每亩100元向甲方支付土地入股保底收益。
2.乙方采用自建示范基地或与第三方共建的模式进行光伏产业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土地租赁农户用工。
3.甲方要充分发动农户种植中草药,乙方将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给农户,种子种苗及相关化肥农药有偿提供给种植户,并约定产品包回收,并且回收价格高于当年当地收购价格10%。
4.乙方将整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示范基地的打造,为示范基地科技赋能。
5.甲方将5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入股给乙方发展中草药种植项目,为保证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乙方每年按入股金7%给予甲方入股分红(分红计算时间按入股金转入时间为准),入股期3年,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参与入股,经双方同意,签订协议续约,如甲方不参与入股,乙方退还甲方入股金,后期乙方只需支付甲方每年100元/亩的土地分红。
二、土地使用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位于永胜村老虎箐片区,面积100亩。
承租期限:从2022年7月1日到2032年7月1日止(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征用除外)。
付款方式:每年10月31日定为收取村集体经济分红日期,乙方将每年4.5万元的分红资金(其中:100亩土地入股保底收益1万元,5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入股分红3.5万元),由银行办理转账入户,账户为:云县爱华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账户(云县农村商业银行东大街支行:5900005142746012)。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向乙方收取承租期间村集体经济保底收益和股份分红资金。
2.协助乙方调处在租赁场所合法经营管理活动中与他方发生的属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矛盾纠纷。
3.帮助乙方向上争取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使用集体资产的合理性、合法性、安全性,及时制止乙方损害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法经营等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缴纳村级集体经济保底收益和股份分红资金。
2.负责租赁期内因生产经营活动与他方发生矛盾纠纷的处理,甲方有参与义务的,及时与甲方联系,不得激化矛盾,引发恶性事件,并由乙方承担矛盾纠纷的调处费用。
3.乙方在租赁的资产场所内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开展违法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其他事项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
五、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违约:
1.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单方面擅白终止合同的;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村级集体经济保底收益和股份分红,逾期超过1个月的;
3.乙方的经营活动属违法行为的。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属甲方违约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属乙方违约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入股资金50万元。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爱华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爱华镇党建办、爱华镇项目办、爱华镇乡村振兴办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乙方(印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
签订日期: 2022年 月 日
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光伏+中药材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云县强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022年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片区“党建+光伏+集体经济+产业”管理模式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工程地点:云县爱华镇永胜村老虎箐。
3.工程内容:建设机耕道路4公里,概算投资20万元;人行步道2公里,概算投资5万元,建设滴灌系统100亩,概算投资25万元。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3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6月 1 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甲方验收合格的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六、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1 日签订。
七、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 签订。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一 份,承包人执 一 份。
发包人:云县爱华镇人民政府(公章) 承包人:云县强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爱华镇爱华社区迎河巷18号 地 址:爱华镇云洲新区瓦窑坝如意路46号
电 话: 0883-3211700
开户银行:云县农行云兴街分理处 开户银行: 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4-172301040000147 账 号: 59000244605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