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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茂兰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0: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茂政发〔2023〕185号

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镇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各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整治,以严字当头,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开展节日市场整治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各个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水产品养殖环节“六鱼两药”的整治。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违法宣传、销售兽药行为和利用网络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初级农(水)产品、畜禽养殖产品质量的监管。开展针对瘦肉精、注水肉、使用禁限农药兽药、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加强猪、牛等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注水等违法行为。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月饼、卤味、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资质、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月饼等食品回收登记销毁制度等情况;要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单位食堂、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型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餐厨废物处理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平台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及户外公益广告等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让食品生产经营者知道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引导其守法经营。要向社会广泛宣传“12331”等涉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方式,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问题食品和线索,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守,切实抓好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举报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能够得到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不能瞒报、漏报、迟报、谎报,发生事故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对擅离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事故,或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云县茂兰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