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政发〔2021〕229号
各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漫湾镇教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县漫湾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漫湾镇教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妥善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师生的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漫湾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类型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校园走廊踩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流行性传染病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学校遭遇外来暴力安全事故、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危害校园正常秩序、破坏校园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伤亡、破坏校园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目标
1.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逐步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尽可能减少对师生的伤害,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引发的各种附带损失或影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漫湾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办主任担任,成员由校区负责人、村点校长、事发学校全体教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协调各校点和学校组建突发事件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并储备救援设备;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现场指挥机构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学校校长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师生落实应急处置,危险性较大立即汇报镇教办,镇教办收到信息及时汇报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置。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最高行政领导担任组长,设置现场施救组、综治维稳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七个具体工作组。
1.现场施救组。由镇应急办、武装部、派出所、事发地村委会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2.综治维稳组。由镇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4.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5.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宣传办、文化站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6.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教办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师生及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及处理善后事宜,组织协调灾后重建及落实防范措施等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事故调查组。由镇派出所、教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认事故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制。
三、信息处理
(一)以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校区为枢组,建立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管理系统。镇教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各校区、学校上报的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收、研判及处理工作,并根据事件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教育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学校、校区得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报告,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教办报告,安全事故信息由镇人民政府审定后,由镇党政办对外发布。教办、学校不得随意发布事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1.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校点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教办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防范工作。
2.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校点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相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形式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区域;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灭火活动,教职工可利用一切灭火设备灭火,及时拨打"119、110、120"请求援助,协助镇火灾应急响应救援;
(4)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及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救治,对不能自行组织受伤学生赶赴医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护车;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后立即拨发"120"请求援助,按规定程序向镇教办报告事故信息;
(2)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经营活动,由饮食卫生监管人员封存现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4)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5)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6)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重大治安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内发生不法分子抢劫、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立即制止事态发展,若有师生受伤,拨打"120"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治,迅速报告镇教办;
(2)对于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3)若发生抢劫事件,迅速组织力量全力制止,控制不法分子,立即拨打"110"或当地派出所报警电话,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配合案件审理工作;
(4)若发生盗窃事故应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的数量及价值,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在事故未公开前,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宣扬,要做好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5.校园师生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拨打"110、120"请求援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随机观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受伤学生的情绪稳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自然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垮塌等灾害时,应及时转移疏散学生,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同时拨打"110、120"请求援助;
(3)按照镇应急领导小组指示,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发展,做好受灾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程度;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好处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师生的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7.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将危险区隔离,封闭事故现场,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报镇教办;
(2)拨打"110、120"请求援助,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做好受伤学生的应急处理工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楼道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制止事态发展,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拨打"110、120",请求援助,报镇教办;
(2)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混乱,平息事态,全力抢救受伤的师生;
(3)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传染病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包括有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至医院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及时报告镇教办、卫生院,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置,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迅速报告卫生院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经专业人员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告信息;
(3)学校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传染病人活动过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学校要做好师生的稳定工作,防止造成人心混乱,按相关要求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10.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结束
现场救助完成,恢复相对稳定、安全状态时,由现场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结束意见,报镇教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五、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及防范工作
(一)宣传教育
1、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中小学制定健康安全教育规划,编制安全和知识教材和应急常识手册。
2、各中小学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传染病、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
3、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在校学生提供自救自护能力培训和知识讲座,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健康安全演练,使其真正走入学生课堂,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应急培训
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抓好应急工作的培训,并将有关应急常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
(三)应急演习
1、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演习计划,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2、通过安全演习锻炼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安全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安全工作预案。
3、各单位各中小学校组织综合演习每年至少两次。
(四)防范工作
镇教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防范工作,定期对全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各种硬件设施,尤其是危房进行监控和检查,同时,要求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加强防范工作,对本单位安全隐患逐一排查,限期整改,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