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政发〔2023〕72 号
各村、乡级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后箐彝族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县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3 年 7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后箐彝族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和维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全面深入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工作及监管,为全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贴心的保障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救助供养政策,持续巩 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后箐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开展全面调查,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成立后箐彝族乡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组 长:钱再超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秀银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字成勇 乡民政办负责人何文美 乡民政办工作人员
钟汝燕乡民政办社会救助经办员
李正香 勤山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谢丕恩 上台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杨喜阳 后箐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戴云生 梁子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钟礼珍 邦东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吴宗意 玉碗水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张胡会 忙弄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王先荣 营盘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张仕梅 白玉景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钟礼清 菠萝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许 康 忙亚村社会救助协理员
工作专班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秀银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乡民政办负责人字成勇担任,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全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的摸底调查、处置办理、抽查复核、收集、梳理、上报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
各村要成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调查工作专班,制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有序推进调 查工作并取得成效。
(二)摸底调查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各村要对辖区内疑似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和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 100%的入户调查,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 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居住环境、供养金使用、安全隐患、监护人照料服务情况、集中供养意愿等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掌握和了解。同时,依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六项指标,评估特困人员 生活自理能力,全面摸清各村辖区内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 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情况。针对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特困供养人员的特殊性,除摸排上述基本情况外,积极与本人、监护人、乡民政办做好沟通交流,同步摸排送医救治需求。
(三)处置办理阶段(8 月 1 日至 9 月 28 日)
各村要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的、生活状况较差的、居住环境有安全隐患的、个人有意愿入住 集中供养机构的、与监护人不在一起共同居住或监护人未尽到委托照料服务责任的六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做好动员入住工作,将摸排信息及时上报乡民政办并配合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工作,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意愿入住集 中供养机构的要负责对接好相关人员,确保 100%入住,对不愿意入住集中供养机构且监护人未履行委托照料服务的,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调整变更监护人并重新签订监护人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对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特困供养人员在摸排时经市精神病专 科医院工作组严格按照专业标准给鉴定评估后,在本人、监护人、村委会或乡民政办的配合下,针对性开展救治工作缓解病人症状,解决精神障碍特困供养人员照料难、危害性大等突出问题。对无 法准确表达自己意愿的特困人员,应当征求其监护人、亲友或照 料服务人、村委会和乡人民政府的意见,结合其生活自理能力、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进行集中供养。严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危房或生存环境较差的住房居住。在排查中发现疑似特困供养对象的,要积极跟进受理按规定程序办理后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发现不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确保对象认定精准。对被清退的对象,符合低保、临时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发现克扣、挪用、虚报、冒领供养资金等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