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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9:4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后政发〔2022〕53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云县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后箐彝族乡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诱因

经调查分析,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地质结构复杂,有山高坡陡,易于发生地质灾害;二是自然气候影响,雨季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地质灾害发生时段和类型,根据往年的情况,我乡雨季主要集中在6-10月份,在这段时间里,容易引起洪涝和内涝,也易引起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测我乡2022年地质灾害多发进段主要集中在6-10月份,我乡发生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和地面沉降两种。汛期由于降雨时间长,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的地质灾害,局部暴雨的诱发山区小流域滑坡地质灾害。

2、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为:勤山村赶猪组,白玉景村李家山和下响水组、上台村小村组,菠萝村岳房山和大洼子组,忙亚村董家组、忙弄村红伟组。

3、重点防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威胁大小程度,结合我乡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调查区划,较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分别是勤山村赶猪组、菠萝村岳房山组、白玉景村李家山组。

二、2022年地质灾害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沿线,废弃及生产矿山采矿区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隐患点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性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乡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村,对规模大,危害隐患点的每个村,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重点监测,发放“两卡”(即“地质灾害工作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有日常监测设施,落测群群防责任制。

(二)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

要积极开展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根据气像预报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及影响程度做出预报,为科学部署防灾工作提供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法治条例》,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总体规划,同时也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搬迁避让

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清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要监测的基础上争取实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投入大、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保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保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 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旧村改造,居民点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快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无法避让的集中居民点,主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加大农村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价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隐点,要优先安排资金、土地等进行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

(六)建设部门要对建设区内的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

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在建设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初期阶段或工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

(七)农村公路管理站要在汛期前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

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有防灾减灾工作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采取灾减工作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有并在隐患路段中设立显目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对易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有并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安全,另外,有督促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可行性论评证阶或初级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没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施工,防治方案不落实的,工程不予验收。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保证措施

(一)健全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由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国土所长任副组长,财政,民政、交通、经济办,广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防灾减灾工作领导有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防灾加减灾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交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防治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分健全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确保地质防治工作。“有人管,管得了”。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工作领导责任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强化管理,将地质灾害隐患的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处置

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民委员会、监测人员,汛前、汛期、汛后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水利设施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评价,提出具本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能立即组织应急处理,确保险情灾情,启动预案,及时消除。

(三)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工作

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每年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不低于1次,通过演练来提高人民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 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利用世界水日,气象日、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地震日等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把灾害。发生规律、前兆、应急措施等作为宣传重点,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力争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地质灾害防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后箐的具体行动。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研究,行动上狠抓落实,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职责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发点地质灾害以属地管理为主。乡级各部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乡财政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三)乡公路管理所防治指导、协调、监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灾杨预案的编制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治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

(四)乡安全监督人员防治抓好矿山的安全生产,负责指导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监督防灾抢险工作

(五)乡农业服务中心要督促林业、水利、村镇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六)乡卫生院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七)乡民政部门负责搞好上下协调,做好救灾物资的筹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要确保救灾物资的供给。

(八)派出所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做好救灾抢险工作,切实抓好灾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九)各村、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要加强日常监测和落实巡查、值班、速报制度,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乡人民政府启动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