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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后箐乡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0:57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后政发〔2023〕32 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3 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 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云县后箐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3 年 4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后箐彝族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或者临灾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 3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 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下的。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成立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乡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一)乡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长

成员:宣传办、武装部、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村镇规划管理所、乡村公路管理所、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计生办、安监办、中心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供电所和辖区各村委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兼任。

(二)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2、传达乡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并监督落实;

3、按照乡指挥部指示,请求县政府紧急支援,协调县救灾的重要工作。

4、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乡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预测、预警、灾害、灾情等信息;

6、完成乡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上报抢险救灾现场相关信息,记录工作部门的现场工作情况;负责将现场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县有关领导;协助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协调。

2、宣传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3、村镇规划管理所:负责组织被损毁道路、建筑设施的抢修、评估工作;协调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积极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4、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5、乡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资金的筹集、安排和拨付。

6、乡司法、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司法人员参与抢险救援,维护灾区治安,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灾区交通秩序,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7、乡民政办: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8、乡中心校:指导受灾学校做好转移工作,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9、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因排水设施引起事故导致地面毁坏的修复;负责被毁坏防洪工程和排水设施的修复;负责因供水设施引起事故导致地面毁坏的修复;负责被毁坏供水设施的修复;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负责树木进行抢救性保护,对被毁损树木进行清理。

10、乡公路管理所:负责组织修复损毁道路,确保运送救灾抢险应急物资通畅。

11、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被损毁的供电线路和设施。

12、乡安监办:负责对灾后受损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组织受损房屋的维修。

13、电信所:保障网络畅通,抢修和恢复被毁的通信线路及设施。

14、人武部:负责组织队伍帮助灾区抢险救灾、转移灾民,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15、辖区各村委会:迅速了解灾情,报告乡人民政府;领导、指挥本村应急救灾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的抢险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乡指挥部要适时对全乡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论证,搞好地质灾害预测,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乡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储备用于抢险救灾的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交通、通讯工具的完好畅通。同时加强对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乡财政所应根据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在乡财政年度预算中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的保障工作,以保障我乡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临灾应急

乡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确定应急规模后,迅速向乡指挥部及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出现地质隐患临灾,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指挥部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乡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组织应急调查,成立现场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组织开展如下抢险救灾工作:

(一)调查险情或灾情,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二)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规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人员避灾疏散。

(三)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掌握险情动态,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报警工作。

(四)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五)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力、通讯等部门要根据险情,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六)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解除临灾应急状态,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灾害应急

发生地质灾害后,乡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按有关地质灾害报告规定,迅速向乡指挥部及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一)发生地质灾害,乡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乡指挥部提出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乡指挥部接到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三)根据需要在灾发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主要任务是:

1、根据乡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灾区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乡指挥部及上级政府部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由武装部、派出所和村镇规划、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供电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灾疏散;

(3)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由民政、村镇规划、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以及灾害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根据灾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3.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

(2)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保障组:由司法、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财政、卫生院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

(含药品)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村镇规划、交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中心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

(1)组织抢修灾区损毁的交通、通讯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

(3)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4)组织修复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由交通、村镇规划、财政、民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五)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在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六、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一)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意见,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消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二)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灾害应急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乡人民政府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七、附则

(一)本预案制定后,要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要进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演练。

(二)本预案由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