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政发〔2022〕号
各村、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乡人员变动实际,决定调整充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栗树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陈 康 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主任:李 耀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何林松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朱正雄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栗树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安顺 乡消防工作站站长(乡专职消防队队长)
李安松 乡财政所所长
罗有彪 乡党政办主任、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伟 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郭秀良 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欧阳兴学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波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怡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维庆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在会 乡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马文清 栗树乡中心校校长
杨学文 乡应急专干、市场监管员
16个村委会主任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乡消防工作站,由李安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承担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织分析乡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拟定乡消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例会,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乡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总结推广消防群防群治工作经验,组织消防工作考评,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负责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并提出建议,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工作,督促抓好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工作;研究加强消防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消防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