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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栗树彝族傣族乡委员会关于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要点


来源:栗树彝族傣族乡 作者: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15:1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栗党便签〔2023〕25号

云县普法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之年。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锚定“三下降一巩固一提升”目标,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量开新局。

一、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守法普法工作开新局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推动全县普法队伍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二、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推进普法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

(一)加快普法责任制度体系构建。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二)加大优质普法产品创作供给。积极与宣传部门配合,加大优质普法产品,创新普法形式,拍摄普法微视频。

(三)加大普法队伍培育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要求下发全省统编的《云南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开展法治讲座、实践观摩等活动,保证年内每名“法律明白人”集中参训不低于8学时,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建立普法志愿者招募和服务工作机制,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新格局。联合乡委宣传办,在微信公众号“大美栗树”上推送相关普法信息,开展全媒体“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宣传,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村组普法阵地,做到村有法治宣传设施,营造专项普法工作浓厚宣传氛围,在全乡掀起普法工作宣传热潮。

三、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依托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进一步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与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编写民法典通识读物,大力创作制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四)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安全和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和测评指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参加在线学法答题活动不少于4场次。促使全民普法目标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

(二)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化“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月”“检校共建、法护成长”等校园普法活动,加强中小学教职员工法治教育。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强化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丰富校园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为辖区学校普法活动提供服务。

(三)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区)”创建申报活动,把示范创建过程变为全面提升全民守法普法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引导辖区村民依法参与基层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广泛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示范创建。

五、以“八五”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

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做好全乡“八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注重收集日常普法宣传的信息、活动记录、图片、视频等和活动相关数据。总结经验,加强成果宣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附件: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

中共栗树彝族傣族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

1-2月:重点围绕元旦、春节“全国110宣传日”,集中联合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栗树乡派出所,栗树乡司法所、乡民政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

3月:重点围绕“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世界气象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妇联、乡水务服务中心、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栗树乡派出所,栗树乡司法所等部门)

4月:重点围绕“全国税收宣传月”“清明节”“世界卫生日”“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栗树乡派出所,栗树乡司法所等部门)

5月:重点围绕“5·12防灾减灾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5·20世界计量日”“科技活动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无烟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安委办、乡卫生院、乡村振兴办、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栗树自然资源管理所、水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6月:重点围绕“6·1国际儿童节”“六五环境日”“6·9国际档案日”“6·25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国际认可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妇联、乡中心校、栗树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栗树乡派出所、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乡安委办等部门)

7月:重点围绕“7·11世界人口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卫生院等部门)

8月:重点围绕“建军节”“中国医师节”“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卫生院、乡财政所等部门)

9月:重点围绕“9·18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日”“教师节”“九九重阳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国际保护臭氧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质量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中心校、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等部门)

10月:重点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粮食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宣传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卫生院、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

11月:重点围绕“11·9消防宣传日”“反洗钱宣传月”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安委办、栗树乡派出所等部门)

12月:重点围绕“12·1世界艾滋病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3世界残疾人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乡卫生院、栗树乡派出所,栗树乡司法所、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等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