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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涌宝镇委员会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涌宝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7:1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涌党发〔2023〕22 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涌宝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中共云县涌宝镇委员会

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涌宝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根据云县农业农村局、中共云县委组织部、中共云县委宣传部、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县民政局、云县妇女联合会、云县镇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县农联发〔2023〕3号)要求,结合涌宝镇工作实际,现就全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推进镇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镇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出台政策措施,发布标准规范,内容、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提不切合实际的治理目标和要求,不给基层和农民群众增加负担,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镇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四、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五)其它方面。各单位、行政村可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五、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2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镇级有关单位、各行政村要认真组织完成“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以村为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村规民约,明确约束性措施;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统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九个阶段重点任务。(各阶段具体要求、责任分工及时间要求详见附件1)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筹协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做好牵头协调推动工作,镇基层党建办、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妇联、镇镇村振兴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及步骤,克期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镇级相关单位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责任,立足各自职能推动各行政村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各行政村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明确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的主抓领导、联络人员及有关站所中心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村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治理过程,确保治理结果得到农民群众充分认可。要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要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行政村、镇级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镇风。要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宣传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

(五)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请各行政村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本村业务联系人员名单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请各行政村、镇级各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和2023年12月15日前,分别形成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总结,报送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琴。

附件:1.涌宝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2.村规民约中关于移风易俗方面内容及约束性措施参考内容


附件1

涌宝镇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分工

时限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

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村、组。

宣传办、民政办、基层党建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联合负责,20村落实

2023228日前完成

二、以20个村为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调研摸底基础上,各行政村要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振兴办指导,20个村负责落实

2023310日前完成

三、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

20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爱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

镇民政办、镇宣传办牵头负责,20个村落实

2023320日前完成

四、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

20村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参与基层组织类、社会治理类、精神文明类等评优选优资格。

镇宣传办、镇民政办牵头,镇基层党建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村振兴办联合负责,20个村落实

持续推进

五、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

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红黑榜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通过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指导镇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镇村振兴示范村组、婚俗改革实验区等主动作为,创新推进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

镇宣传办牵头,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村振兴办联合负责,20个村落实

持续推进

六、统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

1.镇用好县融媒体中心、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微信公众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广播、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在镇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镇宣传办牵头,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村振兴办联合负责,20个村落实

持续推进

2.20233月和9月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各行政村、镇级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党中央关于移风易俗的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

20239月底前完成

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

1.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

镇基层党建办牵头负责,20个村落实

持续推进

2.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

3.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按照组织工作要求实施

八、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

指导脱贫地区加强移风易俗情况调研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消除因婚、因丧等返贫隐患,切实减轻人情支出负担,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自觉投入镇村振兴。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镇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村振兴牵头负责,20村落实

持续推进

九、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

20个村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镇级各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移风易俗抽查、暗访,深入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以及镇风、民风变化情况,并将治理成效作为推进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村振兴办牵头,镇宣传办、镇民政办、镇基层党建办、镇妇联联合负责,20个村落实

20231215日前完成



附件2

村规民约中关于移风易俗方面内容及约束性措施参考内容

根据《临沧市民政局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中共临沧市委政法委员会临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临沧市司法局临沧市农业农村局临沧市妇女联合会转发关于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临民发〔2021〕16号)、《云县民政局中共云县委组织部云县委政法委员会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县司法局云县农业农村局云县妇女联合会关于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县民政联发〔2021〕33号)文件要求,提出以下移风易俗方面内容及约束性措施以供参考:

一、移风易俗方面内容

重点是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早婚早育、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及多女户、上门女婿、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非正常婚恋关系、闹婚陋习,安全生产、卫生环境,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

二、约束性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各行政村要对上报备案的“自治章程和两约”进行认真审核、备案。“自治章程和两约”公布后,要经

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农村基层党建“双整百千”四级联

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组织和政

权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纳入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二)创新落实载体。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以及村级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禁毒禁赌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强化“自治章程和两约”的遵守和落实。

(三)健全奖惩机制。提倡通过开展模范村民评选、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自治章程和两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自治章程和两约”的情形,应加强批评教育,并通过合理的处理方式,使违反者受到教育、改正错误,但不得滥用强制处罚,避免简单以罚代教。对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事件,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认定处理,防止发生以“自治章程和两约”代替法律制裁的情形。

(四)强化民主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自治章程和两约”遵守情况的监督。动员组织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以及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等共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