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涌宝镇 作者:涌宝镇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15:1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行政村: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3号)《农 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 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 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便签通知)《临沧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巩固振兴组办〔2023〕14号文件精神,《云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县巩固振兴组办〔2023〕8号)现将组织开展好全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结合年度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对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及时制定并落实到户到人帮扶措施,确保“应帮尽帮”;对经帮扶收入稳定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且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消除风险,确保“应消尽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脱贫户、监测户、 脱贫村有关情况进行采集。使用本通知附件1至附件4信息采集表或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打印信息采集对照表,收集汇总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并对“全国信息系统”数据信息进行更 新完善和动态调整。相关信息采集包括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 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变化情况。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采集。按照《农业农村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规定的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计算口径和工作指南,落实全面入户采集要求,实事求是规范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信息采集工作。同时,对2023年前三季度收入信息进行再 核实,及时更新、完善并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收入系统”)。

(四)就业帮扶信息更新录入。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是更新完善“务工监测”模块2023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人员、务工地点、务工时间、月收入、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就业渠道、是否点对点输送及年度交通补助等信息。二是核准完善“雨露计划+”模块中与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步的学生信息,严格按照自然年度周期,采集并录入“全国信息系统”未同步数据但经审核符合“雨露计划+”的学生信息和2023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的“雨露计划+”学生信息,更新完善补助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三是乡村振兴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协同,采集2023年度已组织完成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的技能培训信息,并在“技能培训”模块中更新录入。

二、工作安排

制定方案,开展培训。11月6日前,镇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2023 年度信息动态管理工作。并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

实地排查,采集信息。各村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力量,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村入户走访排查、采集相关信息,按程序完成监测对象动态管理。

录入数据,分析数据。11月20日前,完成“全国信息系统”除收入信息外的户(人)信息动态调整和“全省收入系统”收入信息更新录入;11月25日至12月20日,完成“全省收入系统”收入信息核准完善;12月31日前,完成经审核确认的收入信息等年度基础信息在“全国信息系统”更新录入工作。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同步分阶段开展数据比对、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组织力量对问题数据、异常数据进行核实修正,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总结工作,报告情况。2024年1月1日前,镇级要全面总结年度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分析困 难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并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说明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基础信息,如收入、务工 时长、家庭成员自然变化等,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 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涉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按照《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监测指标解释和计算口径》《规范做好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执行,其他信息采集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

(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转移性收入由各行政村收集汇总后,由镇统一报县乡村振兴局,不要求基层干部录入。

四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全面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确保数据质量。各行政村要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两不愁三保障”和年度收入等重要信息需经农户和信息采集员“双签字”确认,并做好纸质台账。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数据采集录入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信息采集员对所采集的信息数据承担首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记(工作队长)对村级信息数据质量承担主要责任,挂村领导对村级信息数据质量承担全部责任;镇信息数据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作出准确无误承诺后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方可申请数据录入。

强化统筹调度。各行政村要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时序,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多次采集信息。镇级各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和数据比对分析,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要结合国家和省、市、县考核评估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 一并统筹抓好整改。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行政村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入户、真采集、真录入,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群众认可,严防“数字增收、算账增收、虚假增收”。对落实工作要求 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的,将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辖区内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等信息数据出现严重失真失实、造成不 良影响的,将按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