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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涌宝镇委员会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涌宝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6:5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涌党发〔2023〕19 号

各村、各单位:

《涌宝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县涌宝镇委员会

云县涌宝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涌宝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着力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涌宝、法治涌宝,镇党委、镇政府决定用一年时间深入开展“扫盲式”基层普法专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涌宝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平安涌宝、法治涌宝建设工作要求,紧盯问题短板,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工作思路,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精准务实普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同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涌宝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合力推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普法工作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努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尊重生命、珍爱健康,把普法过程转化为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突出问题导向,面向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农村“三留守”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瞄准农村、学校等重点地区,聚焦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实施分众化、个性化普法教育,增强普法质效。

坚持形式多样,精准务实。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普法对象特点,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务实管用、生动直观、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专项普法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带动全镇形成浓厚法治氛围,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公民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信访总量和矛盾纠纷同比减少,持续巩固命案防控成效,全年无命案发生,基层普法长效机制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开展一场“扫盲式”专项普法攻坚战

1.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以近3年来曾发生过命案、外出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组和全镇中小学校等为重点区域;以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务工的外籍人员、农村“三留守”人员、中小学师生及不良行为青少年,以及琐事口角、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等矛盾突出双方当事人作为重点对象;聚焦命案、性侵、毒品、青少年违法犯罪、盗窃、醉驾酒驾、跨境违法犯罪等方面违法犯罪问题,开展专项普法工作。(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社保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民政办、涌宝卫生院、涌宝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妇联、镇团委)

2.分类施策,精准普法,务求实效。 由镇综治中心部署,镇普法专项工作队对辖区内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分类建立重点普法对象数据库,按照“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组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的分类施策普法工作。

针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青壮年。结合“法律进乡村、进社区 ”活动,突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人身权益保护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并通过警示教育、发放守法提醒告知书等方式,教育引导养成尊法守法的规矩意识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社保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民政办、涌宝卫生院、涌宝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妇联、镇团委)

针对矛盾突出的琐事口角、邻里关系、山林土地、经济纠纷 当事人。持续开展大走访化解风险,通过日常走访、网格巡查、入户上门等形式,做好矛盾化解、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常跟进”。围绕刑法关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民法典关于物权、人身权利保护、继承、追究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尊重法律、敬畏生命、遇事找法等内容,将普法融于帮扶调处全过程。对其中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逐一见面提醒警示,重大情况及时通报镇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及时调度处理,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社保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

针对婚恋家庭矛盾突出人员。依托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辅警、妇联执委等基层一线力量,全覆盖排查辖区婚恋家庭纠纷,及时掌握婚恋家庭纠纷情况。对收集到的纠纷根据矛盾性质、持续时间、冲突烈度等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以“宣传”为抓手,组织法庭、公安、民政、司法、人社、妇联等部门,围绕刑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内容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同时以“调解”为抓手,加强诉解、警调、检调、访调“四调对接”,强化行业调解和诉前调解联动,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避免婚恋家庭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社保中心、镇民政办、镇妇联、镇团委)

针对务工人员。组织对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普法宣传,全面压实劳务输出地、组织方、用工方的普法责任。运用行前教育、入职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普法宣传。镇党委、政府要紧扣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返乡高峰及婚丧嫁娶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敦亲睦邻、移风易俗、遇事找法等针对性普法宣传。(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保中心、镇民政办、镇妇联)

针对学校师生及不良行为青少年。以全镇各中小学校师生为对象,将防范性侵、欺凌、电信诈骗、校园贷以及珍爱生命、防范安全风险列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五个一”校园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双下降”。用好一个“广播”。在各中、小学成立校园法治广播站,每周开展法治广播1期以上。用好一节主题班会。采取讲法治故事、观看法治电影、组织法治演讲、开主题班会等方式,每学期对本班开展法治课堂4课时以上。举办一次心理辅导。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及志愿者,面向师生、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突出“困境学生”,“一对一”疏导,“一对多”办班,精准开展心理疏导,严防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开展一次大排查。对全镇教师队伍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全面防范整治骚扰猥亵性侵学生、殴打侮辱学生、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等各类苗头性问题。组织一场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专项检查,对未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责任的,精准列出学校名单和问题清单,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生重大负面影响案事件的,及时进行责任倒查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妇联、镇团委)

针对特殊群体。对特殊困难群体、重点青少年群体、刑事受害人、信访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患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孤寡老人、特殊婚恋家庭人员、失孤失独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网格员认真落实“九个”包保责任,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普法行动。(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妇联、镇团委、镇残联、镇民政办)

(二)专群结合,培养一支“永不走 ”的普法工作队伍

3.全面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坚持开展“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普法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镇司法所、涌宝法庭组织全体政法干部职工参与,深入开展包村、联户、到人的普法工作。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涌宝中心人民法庭要加强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提高群众对判决的认可度;要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恋家庭、财产继承、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做好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开展巡回审判或公开宣判进村活动,法庭每年巡回审判案件率不低于75%,对命案要到发案村开展巡回审判或公开宣判活动,切实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重点围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检校共建、法护成长”活动,加强校园普法工作;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结合办案工作,采取点对点的法治宣传,提升其尊法守法意识。镇派出所在日常接处警、治安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讲,把普法活动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在公共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等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普法率100%。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

4.组建专项普法工作队。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成立镇专项普法工作办公室,高效推进专项普法工作,加强对基层村组干部、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驻村辅警等的普法专业性培训,提高其法治水平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镇党建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镇综治办)

5.建设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充分利用好基层综治工作力量,以人民调解员、专兼职网格员、村干部、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为基础,采取集中轮训、常态化培训等方式,建设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壮大基层普法工作力量。构建结构多元、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常态化普法工作队伍。(责任单位:镇党建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镇综治办)

6.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区群团组织连接民意、参与社会服务的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法治宣讲、纠纷调处等普法志愿活动。鼓励和动员法律职业人员、村居民等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德高望重的乡贤等人士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纠纷调处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镇民政办、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工会、镇团委、镇妇联)

(三)紧贴实际,推出一批群众“看得懂 ”的普法产品

7.用好一套以案释法普法口袋书。充分运用好省、市分类编印的普法口袋书,采取典型案例释法的方式,着力在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敬畏法律、尊重生命,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化解纠纷、邻里相亲,情感疏导、家庭和睦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责任单位: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8.开设一批普法(专题)专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条文寓于案例故事中,通过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让法律条文入心入脑。依托“云南省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 ”中的公益广告、海报、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及时转发到各级工作群内学习,常态化做好普法宣传。(责任单位:政镇党政综合办、镇宣传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9.创作一批接地气的普法产品。鼓励全镇法律工作者和民间优秀自媒体人参与普法产品创作,助力法治涌宝建设。(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镇宣传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10.建好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现有广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农家书屋、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场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宣传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四)扛实责任,健全一套“管长远 ”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11.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严格落实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项普法工作镇级主战场作用,镇党委、镇政府加强对专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要发挥普法工作基础性作用,运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手段,锁定重点普法对象,细化台账数据,确保精准发力;村组要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活动,发动广大党员和驻村干部积极参与到基层普法工作中来。(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党建办、镇宣传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12.健全宣传发动机制。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及政法系统宣传平台等载体,开展全媒体普法宣传。统筹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公共场所LED大屏、农村应急广播系统(乡村大喇叭)等阵地,充分用好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专项普法宣传工作浓厚氛围。(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党政综合办、镇宣传办)

13.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将专项普法工作成效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同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督察内容。加强对专项普法工作的考核督导,对普法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命案的村,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推动;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普法成效明显、亮点经验突出的村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

(五)普治融合,探索一种“源头解 ”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1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与“四个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重点摸排山林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以网格为基础、每个家庭为单元全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情况,对全镇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大起底,分村组、行业系统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做到全镇县矛盾纠纷情况清、底数明。(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

15.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整合村组干部、普法强基工作队、驻村扶贫工作队、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辅警、“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及时消除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综治中心、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涌宝完全中学、涌宝中心校、镇社保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民政办、涌宝卫生院、涌宝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妇联、镇团委)

16.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将专项普法工作积极融入“五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压实村党支部工作责任,发挥好镇综治中心平台作用。发挥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作用,运用议事会、理事会、听证会等形式,开展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等群众法治活动,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责任单位:20个行政村、镇党建办、镇宣传办、云县公安局涌宝派出所、云县人民法院涌宝中心人民法庭、云县司法局涌宝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