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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县大寨镇委员会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11月16日 15:5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大寨党发〔2022〕127 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大寨镇绿美乡村建设,根据《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云农办通〔2022〕9号)、《临沧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临农组办发〔2022〕17号)和《云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云县农办发〔2022〕15号),结合大寨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方向,以农民为主体,以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标准,以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突出重点、彰显特点、解决痛点,补齐乡村绿化美化的短板弱项,不搞“一刀切”,不贪大求洋,不照搬城市模式,防止千村一面。

——保护优先、留住乡愁。坚持优先保护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传承乡土文化,注重乡韵乡情,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量力而行、分步推进。坚持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科学合理细化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具体目标任务、范围标准、重点内容等行动计划。尊重群众意愿,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行,分步有序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内生动力,压实各村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汇聚各级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行动目标

绿美乡镇:以大寨镇政府所在地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乡镇三年行动。

绿美村庄: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村庄三年行动,重点围绕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传统村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示范村、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中的精品示范村所辖自然村等村庄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原则上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中的美丽村庄全部纳入绿美村庄建设。2022—2024年全镇重点建设绿美村庄30个,其中:省级绿美村庄1个(2024年度);市级绿美村庄29个( 2022年建成10个, 2023年建成10个, 2024年建成9个)。

二、重点任务

(一)绿美乡镇

1.建设范围。大寨镇政府所在地的梨园自然村为绿美乡镇建设范围。

2.建设要求。人居环境得到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集镇道路、农户的绿化建设良好,集镇绿化优美,管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乡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乡镇区成为人们向往的美丽宜居幸福家园。

3.建设措施

(1)提升集镇人居环境。一是开展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制定环境卫生清洁方案,与创建卫生乡镇协同推进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按照集镇街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分组、分片扎实开展“脏、乱、差、堵”专项整治行动,对集镇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排查,集中整治违法占道行为,全面清理小广告,清除卫生死角和墙角杂草,清理建筑杂物和各类垃圾。二是完善集镇保洁责任落实机制。明确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成立由大寨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沿街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组,沿街制定街道卫生管理监督责任牌,划定街道保洁责任区,并将责任牌责任区内显目位置粘贴悬挂,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真正形成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三是落实全民参与保洁机制。制订“门前五包”责任牌,明确“五包”范围、责任人姓名、责任领导、监督员等信息,提高集镇居民环境卫生管理意识和参与度。与集镇居民、商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确保一户一牌一责任书,督促沿街居民、经营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创整洁优美、文明卫生的集镇环境。(责任单位:镇党建办、镇党政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大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集镇区内各单位,大寨村)

(2)提高集镇绿化美化。结合集镇特点,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扎实推进集镇绿化美化。实施街道绿化、单位绿化、空地绿化。提高园林艺术品味,适地适树选择绿化植物。推进居住区绿化,充分考虑道路、宅旁及住房的外立面和屋顶,进行组团式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特别是对空地较小,并且属脏、乱、差的死角,应见“空”插绿,利用垂直绿化逐步进行改造。把小游园和小景点作为提升小集镇绿化品味的着力点,升级现有景观,增色添彩,增设一定的活动设施,拓展居民的休闲娱乐空间,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责任单位:镇农危改办公室、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水务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寨村)

(3)发展绿色产业。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推动城镇绿化美化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共赢,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一乡一特”发展定位,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生态绿色产业。以生态旅游为特色、

农产品展贸为配套,发展绿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促进

农村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大寨村)

(4)保护自然生态。加强集镇及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有效保护古树名木、风景林木等自然植被,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和古建筑,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协调发展。(责任单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环保办,大寨村)

(二)绿美村庄建设

1.建设范围。以交通干道沿线村、旅游景区周边村、传统村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示范村、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产业发展重点村为重点推进绿美村庄建设。

2.建设要求。

(1)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因地制宜做好村庄绿化美化设计,突出乡土田园特色,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建设绿树成荫、花果飘香、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绿美乡村。

(2)加强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落实底线约束及分区准入要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保存乡村生态风貌,保护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生态资源。

(3)坚持绿化美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绿化美化苗圃产业培育,长短结合,梯次推进,形成以绿美带动苗圃发展,以苗圃促进绿美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作物、高价值林木,统筹兼顾绿化美化植物的经济性、功能性、观赏性,实现春天赏花、秋天品果、四季常绿。提速村庄绿化美化与人居环境建设,让美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禁止简单照搬照抄城市绿化美化模式,避免城乡一面、村村一貌。

3.建设措施。

(1)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加强乡村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和传统建筑,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协调发展。(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环保办,13个村)

(2)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运用乡村振兴“四定工作法”,抓实“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提升完善工作,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村庄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宜药则药,广植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药园”。严格管控村庄建筑风貌,组织动员广大农户拆违建绿、拆围补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加强庭院绿化美化,建设美丽庭院,千方百计增加绿地绿量。具备条件的村庄,协同推进森林村庄、水美村庄建设。(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农危改办公室、镇水务服务中心,13个村)

(3)发展乡村生态产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广林粮套作、林下经济,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价值,大力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创意农业、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产业和庭院经济,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13个村)

(4)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水平。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村庄垃圾、沟塘河道、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各类小广告,做到清得干净;拆除危废建筑、残垣断壁、“两违”建筑和非卫生厕所,做到拆得彻底;严格管控乡村风貌、畜禽养殖和庭院环境,做到管得规范。加强宣传引导,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逐步将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通过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三美六有八净五规范”。三美:庭院美、居室美、身心美;六有:有村庄规划、有村庄绿化美化、有卫生厕所、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垃圾收运设施、有长效管护机制;八净:公共区域(空间)净、房前屋后净、卧室净、院内净、厨房净、厕所净、圈舍净、个人卫生净;五规范:建设管理规范、污水排放规范、垃圾收运规范、畜禽养殖规范、村内公共空间和庭院内各类物品码放摆放规范。(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3个村)

(5)引导推动全民参与。结合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工作,加大绿美乡村建设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生态保护意识、卫生健康意识、建设美丽家园意识。结合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家园先锋队、突击手、半边天、小主人、志愿者”行动,动员在外干部、党员、青年、妇女、共青团员等共同参与绿美乡村建设。结合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同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动员全体村民户户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增花补绿、拆违建绿、拆围补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建设“四小园”,形成绿美村庄自己建、建美村庄为农民的共建共享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基层党建办、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民宗专干、镇团委、镇妇联、大寨中心校、镇内各校点,13个村)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各村实际,与村庄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等紧密融合,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编制乡村两级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表、项目表、时间表,明确绿美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区域范围、年度计划及建设乡村名称、主要内容、责任部门及工作机制、评价标准、资金筹措等内容,并按程序认真审定后实施。

(二)建设示范乡村。按照分年度建设目标和绿美乡村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绿美乡镇、绿美村庄建设。落实典型引路法,积极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评优学优活动,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村庄进行绿美乡村试点示范建设,认真总结分析提炼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措施方法、模式机制等,组织基层干部群众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加强宣传推介,为全面深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创造鲜活的示范样板。

(三)统筹加快推进。在总结绿美乡村建设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按照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统筹组织实施,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全面加快推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规划引领

(一)推进多规合一。结合开展“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提升完善工作,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下,编制乡村绿化美化方案。结合集镇、村庄发展基础和形态,明确发展定位,在“三线一单”和村庄建设边界的基础上,围绕村旁、路旁、宅旁、水旁“四旁”及公共开敞空间,因地制宜分别细化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绿化美化树种及搭配。围绕绿美乡村建设主要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二)突出乡村主题。在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全周期,充分体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决不以破坏、损毁文物古迹、文化遗存、古老建筑和古树名木为代价开展绿美乡村建设。注重在绿美乡村建设中传承和植入民族民间文化,始终做到以文辅治、以文润乡、以文美村、以文增色。守住“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约束,不以毁一林绿一镇美一村的方式实施绿美乡村建设。

(三)体现乡土特色。绿美乡村使用绿化美化植物要遵循适地适树、本土为主、适当引进原则,主要绿化树(花、草)种要精心选择花色美、花期长、树形好的树种,并成片、成带、成规模种植。增绿提质和景观提升项目,要充分尊重民意,突出当地特色。社会普遍关心的农村绿化美化项目,须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履行好绿美乡村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责任。镇、村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行动目标。

(二)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党政主导、部门主管、干部带头、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绿美乡村建设机制,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示范乡村建设,加大绿美乡村建设投入力度。镇村两级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树牢为民情怀,积极开展“一人一年一棵树,干部回乡植绿美”活动。要鼓励个人、企业捐资,探索认种、认养林木绿地等形式,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绿美乡村行动。全面推行绿美乡村建设网格化管理,明确村庄住户的绿美责任区,做到绿化、保洁和管理责任“三到户”。

(三)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镇级围绕绿美乡村行动,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千方百计加大对绿美乡村行动的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持续为绿美乡村建设增底色、添成色。

(四)加强设计审核。各单位、各村要按照《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等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机构进行乡村绿化美化方案设计,并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适时适地适树规范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促指导。镇绿美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服务,建立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各村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其他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绿美乡村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及时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镇级各单位、各村要通过村务公开栏和各类网络媒体,持续发布绿美乡村建设动态,真正让绿美乡村建设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让乡村绿化美化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美好向往和自觉行动。

附件:

1.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计划目标任务清单

2.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3.临沧市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4.大寨镇绿美乡村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

5.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1

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2022—2024年)计划目标任务清单

单位:个

省级绿美村庄合计

分年度

市级绿美村庄合计

分年度

县级绿美村庄合计

分年度

备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新合村

0

0

0

0

5

2

2

1

0

0

0

0

慢赖村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文朵村

0

0

0

0

6

2

2

2

0

0

0

0

文丰村

0

0

0

0

6

2

2

2

0

0

0

0

大寨村

0

0

0

0

2

0

1

1

0

0

0

0

团结村

1

0

0

1

7

3

2

2

0

0

0

0

三家自然村为2024年省级绿美村庄

新民村

0

0

0

0

2

0

1

1

0

0

0

0

箐门口村

0

0

0

0

1

1

0

0

0

0

0

0

龙潭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中山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官房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棠梨坝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新华村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2022年—2024年)拟创建名单

行政村

建成年份

备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新合村

赵家自然村、施家自然村

何家自然村、新合新农村

回营自然村


慢赖村



大村自然村


文朵村

文朵自然村、红土坡自然村

蚌头自然村、魏家自然村

小街自然村、田心自然村


文丰村

下窑自然村、上中下文开自然村

鱼塘自然村、文蚌自然村

小文开自然村、茶寨自然村


大寨村


梨园自然村

街子自然村


团结村

黑箐自然村、遮乃自然村、火石山自然村

忙道自然村、忙蚌自然村

三家自然村、忙杏自然村

三家自然村为2024年省级绿美村庄

新民村


坝子自然村

新民自然村


箐门口村

平掌自然村




附件2

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制定方案

制定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2022年9月

镇党政办公室

2

制定各村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具体任务清单,报镇绿美办备案。

2022年9月

各村负责落实

3

组织领导

完善机构、投入、政策等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绿乡村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镇绿美办

4

资源保护

保护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

长期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牵头,13个村负责落实

5

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协调发展。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6

绿化美化

编制科学合理的乡及村庄规划,合理规划布局绿化空间。

长期

镇党建办、大寨自然资源管理所,13个村负责落实

7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水美乡村建设。

长期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8

组织发动农户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药园”,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拆违拆临,管控建筑风貌,建设美丽庭院。

长期

镇党建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按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9

增加绿地绿量,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乡街道、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 宜菜则菜,广植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10

组织动员镇政府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拆违建绿,拆围补绿,加强庭院绿化美化,在建筑物墙面、阳台、屋顶等开展立体绿化美化。管控建筑风貌。

长期

镇党政办、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寨村负责落实

11

发展产业

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价值,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生态创意农业和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12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把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厕所与实施“三清一改”和村容村貌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提高改厕质量,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逐步将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全面清理村内私搭乱建、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对现有农房实施风貌提升,并严格控制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住建办公室、镇环保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13

设计审核

按照《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等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机构进行乡村绿化美化方案设计,并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适时适地适树规范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长期

镇项目办、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14

示范

开展评优学优,选择一批有典型代表性的村庄进行绿美乡村试点示范建设,以政府所在地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开展绿美乡镇建设,到2024年建成绿美乡镇;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全乡重点建设32个绿美村庄(市级3个)。以省级产业基地所在村或省级产业基地所辐射的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示范村、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中的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为重点,优先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加强宣传推介,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美乡村行动的良好氛围。

长期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振兴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3个村负责落实

15

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长期

镇党政办牵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16个村负责落实

16

信息报送

各村要明确1名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及信息报送,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报送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各村于每月26日前向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当月进度、存在问题、下步计划等)。

长期

13个村负责落实

附件3

临沧市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和临沧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深入扎实推进乡镇、村庄绿化美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分级分类评价认定绿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临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美乡村,是指按照《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评价认定标准开展建设的绿美乡镇和绿美村庄。建设完成后的绿美乡镇和省、市级绿美村庄应当及时按照本办法进行评价认定。

第三条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对全省绿美乡镇和省、市级绿美村庄开展评价认定,加强对各地绿美乡村建设验收、审核审查、评价认定等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及时按程序备案公布评价认定结果。

第二章 评价认定标准

第四条 各县(区)应当依据《临沧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各乡镇、村庄绿化美化设计方案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努力达到乡村自然生态有效保护、美化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的标准,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五条 各县(区)绿美乡村建设完成后,要认真细致对照《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自查自评,提交申请后按评价认定程序逐级严格进行审查审核、评价认定。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乡镇、村庄,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地核查或抽查后,根据分值高低公布认定一批市级绿美村庄,并将90分及以上的乡镇、村庄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推荐省级绿美乡镇、村庄。

第三章 评价认定程序

第六条 各县(区)绿美乡村按下列程序进行分类评价认定。

(一)绿美乡镇:由所建设乡(镇、街道)申请,县(区)审核,市评价认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地核查或抽查后公布。

(二)绿美村庄:由所建设自然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乡(镇、街道)审查,县(区)审核,市组织评价认定(推荐),市级绿美村庄由市认定公布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级绿美村庄由市组织评价认定推荐报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地核查或抽查后公布。

第七条 申报省级和市级绿美乡村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文档和PDF扫描件等):

(一)绿美乡镇或绿美村庄转报文件。主要包括以各县(区)绿美乡村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义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评价认定绿美乡村的正式文件,附件为本批次报备所收集汇总所有绿美乡镇或绿美村庄的申请报告和评价报告。

(二)绿美乡镇或绿美村庄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绿美乡镇或绿美村庄的基本概况,开展绿化美化行动的主要措施、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努力方向,对照《临沧市绿美乡村评价标准》自查自评分、扣分原因等内容。申请报告一个乡镇或一个村庄各一份报告,需加盖公章,可另附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

(三)绿美乡镇或绿美村庄评价报告。主要包括按照评价认定程序逐级审查审核、评价认定的意见及签章(详见附件2);附件为除乡镇或村庄自查自评外,逐级对照《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标准》的评分表、扣分原因等内容,需分别加盖公章。评价报告一个乡镇或一个村庄各一份报告。

第四章 评价认定监管

第八条 要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公正公平、有理有据开展绿美乡村申报评价认定工作,全面准确提供申请资料,严格审核把关评价认定,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对弄虚作假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乡镇或村庄当年申报资格和评价认定结果,3年内不得申报,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对在审查审核、评价认定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评价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3—1.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标准

3—2.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报告

附件3-1

临沧市绿美乡村评价标准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评价指标内容标准

评价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主要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乡村自然生态保护

(1)乡村风貌保护

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等有效保护,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发展的,得10分


(2)自然生态保护

乡村护村林、风景林、古树名木等自然植被保护良好(古树名木采取复壮措施、专人管护、挂牌保护等),得5分


(3)人文历史遗迹保护

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等人文历史遗迹保护传承措施有效,保存完好,得5分


小计:20分

(二)乡村绿化美化

(4)规划布局

编制科学合理的乡镇及村庄规划并严格执行,在乡镇及村庄规划中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的,得10分


(5)四旁绿化

村庄: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应绿尽绿的,得10分

乡镇乡镇街道、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应绿尽绿的,得10分


(6)四地绿化

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等公共空间应绿尽绿的,得10分


(7)庭院绿化

村庄: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建筑风貌管控特色明显的,得10分

乡镇: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在建筑物墙面、阳台、屋顶等开展立体绿化美化的,严格管控建筑风貌的,得10分


(8)制定村规民约

制定育林护林、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村规民约或制度规定,并有效执行的,得10分


(二)乡村绿化美化

(9)绿化管护

管护措施有效,责任落实到位,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无盗伐、滥伐林木等现象发生的,得10分


(10)人居环境

村民有良好的爱护环境、清洁卫生习惯并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村庄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得10分


小计:70分


(三)生态产业 发展

(11)产业发展

乡村绿化美化与产业发展融合较好,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生态创意农业和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产业等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得10分


小计:10分

综合评价分合计:100分

扣分原因 共扣分 分 其中如下:

扣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3-2

临沧市绿美乡村评价报告

申请绿美乡镇 □ 绿美村庄 □ 自查自评分: 分

申请单位: 州(市)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评价得分

审查审核评价认定意见

签章

行政村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 市 区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州 市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4

云县绿美乡村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 月)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工作完成情况(围绕重点任务)

存在主要问题

下步工作计划

绿美村庄 个




1

xx村小计




2

xx村小计




3

xx村小计






















































填报人: 审核人:

附件5

大寨镇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马富梅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理镇长

副组长:李  可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熊晓波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肖会保 镇财政所负责人

杨学海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载雪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富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宝清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陈首良 大寨镇中心校校长

曾家海 大寨中学校长

李德智 大寨卫生院副院长

陈志龙 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人

毛经华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罗 强 镇项目办工作人员

鲁效彩 镇农危改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丕楠 镇组织干事

徐守宁 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13个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草原服务中心,由李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晓波同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负责推进全镇绿美乡村具体工作,并定期研判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