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政发〔2024〕5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大寨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寨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大寨镇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东南部,东与涌宝镇交界,东南与糯洒乡相连,南与大朝山西镇毗邻,北与茶房乡接壤,西与临翔区蚂蚁堆乡相接。全境地处滇西横断山纵谷区,属两山夹—河的横断山典型地貌,海拔1450-2774米之间。镇政府驻地大寨街距县城63千米,海拔1500米。年平均气温14.7℃,年平均降雨量907.1毫米,年平均日照时间2291.2小时。全镇总面积229.9平方千米,辖13个村民委员会。受地理、气象等因素的影响,境内各类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提高应对和处置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维持社会稳定,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预测
我镇地貌以山地和洼子为主,地势起伏较大,发生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最大限度做到安全无事故。结合市县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我镇多年观测经验,我镇2024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有如下几点:
(一)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由于地质灾害主要由降雨所诱发,所以汛期作为全镇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期。同时,由于近年来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频出现,各个部门、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对短期和临灾气象及时预报,加强极端天气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镇自然资源所、水务中心、安监办等相关部门针对上级部门发出的预警和应急通告及时组织对各个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查、排查。
(二)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主要以边坡施工中不合理切坡、加载及地下开挖为主。对于这类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应重点防范,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大对建设工程活动的监管力度,具体责任及任务要落实到人,做到全方位监管,特别对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的重点防范点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
二、2024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其余时段进行常规性监测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全镇地质灾害防范区域涉及到8个村民委员会及各村居住在半山区(斜坡地带,土质疏松区域)的自然村,具体为:棠梨坝村、官房村、中山村、龙潭村、箐门口村、慢赖村、新华村、新民村。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聚居村组(人口密度大、人员集中的地区)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应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具有突发性等特点,防灾难度大,应作为主要防范类型。滑坡具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三、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民委员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镇自然资源所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大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民委员会和镇安监办、派出所、民政办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民委员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相关村民委员会、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按级上报。
(四)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水平。各村民委员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合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尽快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业务的能力。要针对薄弱环节,采用专家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汛期来临之前,镇自然资源所要负责完成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社和群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在汛期要增加巡视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民委员会、村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七)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八)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震后避险搬迁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
附件
大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富梅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 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正兰 镇党委副书记
罗 翔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赵载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肖会保 镇财政所负责人
杨学海 镇党政办主任、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俸明富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载雪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熊晓波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李卓楠 镇司法所所长
李德智 镇卫生院副院长
张仕明 镇民政办负责人
马仙武 临沧云县供电局大寨供电所所长
张春雨 镇安监员
张新洪 大寨电信公司经理
13个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资源所,由杨学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