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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健康村等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朝山西镇 作者: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7:3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大朝山政府发〔2021〕6号

各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等要求,积极打造整洁、卫生、舒适、健康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营造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氛围,经镇爱卫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 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建设数量

健康村:1个

健康机关:1个

健康学校:1所

健康医院:1个

健康家庭:每个健康村至少10户

三、建设细胞建设规范

(详见附件)

四、创建步骤和时间要求

(一)动员准备阶段。由镇爱卫会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拟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的单位向镇爱卫会提出建设申请,镇爱卫会根据全镇实际确定创建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镇爱卫会组织创建单位开展培训,各创建单位对照建设内容认真开展各类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及时记录并保存有关的活动信息等过程性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创建完成后,各创建单位向镇爱卫会申请验收,镇爱卫会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创建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现场考核验收,对达到标准的健康细胞上报县爱卫会予以授牌,每类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基本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达80分及以上的予以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健康细胞建设 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创建活动列入 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硬件设施、规范归档资料、强化工作措施、逐条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圆满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履行好职责,加强沟通协作,严格对照标准,加大经费投入,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创建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健康 细胞建设工作及其效果,提升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影响力,促进公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四)及时上报材料。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名单、申报表报镇爱卫会,创建完成后,将创建材料整理完备,统一报送至镇爱卫办。

附件:1.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

2.健康机关建设规范(试行)

3.健康学校建设规范(中小学版)(试行)

4.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试行)

5.健康家庭建设规范(试行)

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健康村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提升乡村健康治理水平,有效控制村居健康危险 因素,减少农村常见健康危害,提升村民健康素养,全面改善健康状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健康村作为“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 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健康村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健康村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村民参与”,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满足村民健康需求,实现乡村治理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行政村。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建设,村域生态环境 优美,村容村貌整洁,各项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村民和谐幸福。

第七条完善村域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实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北方地区积极推进清 洁取暖改造。积极开展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或改造,鼓励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第八条村庄院落环境干净整洁,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无 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和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沿村公路、村 内道路沿线等无散落垃圾,铁路沿线垃圾有效管控。村内河塘沟渠等水体没有“黑臭”现象,堤坡整洁且无乱搭乱建。

第九条实现自来水全普及,保障饮水安全。村内饮用水源 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保护区内无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无有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十条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村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 外环境卫生整洁,积极推行明厨亮灶,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 作和销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

第十一条建立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制度,垃圾箱筒布局合理、 数量足够、有门有盖、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焚烧垃圾现象,鼓励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建设覆盖全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或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鼓励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第十三条居民普遍使用卫生厕所,500户以上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公共区域无人畜粪便暴露。倡导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定期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第十四条村庄声环境良好,无固定噪声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或得到有效治理。

第十五条农业生产中使用环境友好型肥料、高效低风险农 药,无使用违禁农药现象。有收集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的规 定 和场所。病死畜禽按规定处置,无随意丢弃现象。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严格环境监管,减少恶臭污染,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无秸秆焚烧现象。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在易发生溺水、跌落、触电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第三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七条村内有标准化的卫生室,提供预防、保健、健康 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设立村健康自助检测点或建设健康小屋。

第十八条提供分众化、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健康科 普 活动,提高村民健康素养,引导村民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 生活方式。鼓励组建村民健康自我管理组织。鼓励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入户指导服务,提高村民科学育儿能力。

第十九条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乡村防控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等综合防控工作。

第二十条关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失能人员 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采取多种形式为老人和儿童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村医或其他医务人员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等服务,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

第二十一条依托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为村民提供心理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

第四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二十二条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理念和要求纳入

村规民约,激发村民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的主动性。

第二十三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四条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引导村民牢固树立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组织村民积极参加“健康达人”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倡导无烟文化。村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 烟,在村内公共场所及村民集中区域有明显的控烟标识,村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六倡导全民健身文化。村内设立公共健身设施, 发挥农村文体骨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简便易行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及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

第二十八条倡导绿色环保文化。引导村民节约能源,采取 步行、 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减少使用塑料制品、过度包装产品和一次性用品。避免高噪声行为干扰他人。

第二十九条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 “光盘行动”。

第三十条倡导文明乡风。提倡文明婚育和安全性行为,鼓 励村民及家庭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村内无赌博、吸毒、酗酒、卖淫嫖娼等现象和重大社会治安问题。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一条将健康村建设纳入村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村建设工作。

第三十二条对居民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 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订健康村建设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十三条将健康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融合推进,建立健全 村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充分发挥村组干部、乡镇卫生 院 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家庭医生团队等的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和村民等积极参与健康村建设。

附件 2

健康机关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机关健康安全风险,减少、控制机关常 见健康危害,更好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健康机关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健康机关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健康机关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 作、机关主动、专业指导”,通过建设健康环境、完善健康服务、倡导健康文化等,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机关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完善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干部职工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的办公和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第七条加强水质卫生管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第八条机关内部设置的食堂应达到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安 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餐食避免高盐、高油、高糖。

第九条实行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全部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第十条厕所设置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干净整洁。

第十一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

第三章完善健康服务

第十二条鼓励依据有关标准设置医务室(卫生室),配备急 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推进健康小屋建设, 提供健康科普材料,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等服务。鼓励机关设置母婴室或哺乳室,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第十三条落实干部职工定期体检制度,并开展健康评估。在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协助下,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关心关爱女职工健康。

第十四条制订聚集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第十五条鼓励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干部职工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宣传教育、自我调适技能培训等服务。

第四章倡导健康文化

第十六条倡导干部职工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面向全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干部职工健康素养。鼓励开展“健康达人”评选。

第十八条建设无烟机关。机关内设置显著禁烟标识,室内 全面禁烟,为干部职工戒烟提供必要的支持。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严格遵守控烟规定。

第十九条倡导全民健身文化,设有健身设施,组织开展职 工健身活动。落实工间操制度。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第二十条建设节约型机关。干部职工树立珍惜水电、绿色 出行、反食品浪费等意识,开展“光盘行动”,外出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使用。

第二十一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将健康机关建设纳入单位发展规划,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作。

第二十三条分析评估机关人员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制定健康机关建设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制订促进干部职工健康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完 善卫生管理、定期体检、工间操、无烟单位、健康教育、员工休假等制度。

第二十五条将健康机关建设与机关党建、团建、文化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健康机关建设。

附件 3

健康学校建设规范(中小学版)(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中小学校师生健康安全风险,减少、控 制常见健康危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更好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健康学校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健康学校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健康学校建设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 作、学校主责、专业指导”,通过建设健康环境、完善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等,不断提升师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学校建设与师生健康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章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教室、学生宿舍、厕所、运动场所等建筑设计和基 本设施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教室采光照明、室内声环境、课桌椅配备、电子屏幕产品等达标。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

第七条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美化。配置洗手设施,教 室每日通风换气。校园设施设备环境检测达到国家标准。重点场 所定期清洁消毒。垃圾分类、清理及时。积极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标准。

第八条校内食堂、分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相关规定,校内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 设置排烟口,实行明厨亮灶。为师生提供营养均衡、烹调合理的餐食,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饮食。学校饮用水供应充足并符合国家标准。非寄宿制学校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出售食品的小卖部、超市、自动售卖机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无销售“ 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现象。建设期间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九条校园内安全、消防等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建立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校园周围环 境、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防止师生发生伤害。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完善健康服务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校医院、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鼓励与当地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合作,为师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一条落实师生健康体检制度,定期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建立师生健康档案,针对师生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第十二条配合开展学校传染病监测,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

施,开展新生入学、转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第十三条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针对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心肺复苏等应急救护培训。

第十四条设置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服务,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为有需求的师生提供心理疏导和援助。

第四章加强健康教育

第十五条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教学计划、 教学材料、课时、师资“ 四到位”,鼓励将健康教育与各学科教 学有机融合。结合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和技能的考查,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通过课堂、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队会等多种 方式,向学生教授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与伤害防控、心理 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落实眼保健操制度。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 子屏幕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 禁学生将个人手机等电子屏幕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统一。鼓励采用纸质作业。学生近视率应逐年下降。

第十八条落实体育课课时要求,中小学每天安排30分钟 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倡导 家长落实学生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发展特色体育项目,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运动技能。学生肥胖率应逐年下降。

第五章倡导健康文化

第十九条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健康标识等多种形式传播 正确的生命观和健康理念,传承中医药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健康文化氛围。

第二十条通过家长会、家长健康讲座、告家长通知书等多 种形式,提高家长对学生健康的关注,家校携手共同促进学生健康。

第二十一条建设无烟学校,在校门口及校内重点区域张贴 或摆放醒目的禁烟标识,校园内无人吸烟,无烟草广告、促销和 赞 助等现象。师生应带头在公共场所遵守控烟有关规定。校园周边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第二十二条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学生保护生态环境,珍惜水电,爱粮节粮,垃圾分类投放。

第二十三条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第二十四条营造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教职员工之间良好 的人际关系,关爱身体残疾、家庭经济收入低、留守儿童等学生,为其提供心理支持和生活帮扶。 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以及体罚、性侵害等事件发生。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将健康学校建设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专人负责建设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二十六条分析评估师生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制订健康学校建设工作计划,并定期对建设效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七条制订促进师生健康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完 善学校环境卫生管理、教学过程卫生管理、健康教育课程、重大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食品安全与饮用水卫生管理、师生健康 体检、校园禁烟、校园欺凌防治、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与成瘾预防管理及校方责任险等制度。

第二十八条建立多方沟通渠道,动员学校师生、家长、社 区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健康学校建设。鼓励建立健康副校长派驻制度,共享体育场地设施、卫生健康服务等资源。

附件 4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动医院从“ 以治病为中心”向“ 以人民健康为 中心”转变,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健康促进医院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 务、强化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等,促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第二章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医院建筑、设施的设计与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 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第七条医院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灭除鼠、蚊、蝇、蟑螂。院内公共厕所墙面应采用光滑、便于清洗的材料,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材料,并设置相应的引导标志,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应设置单独的可满足老幼、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方便使用的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

第八条医院污水和传染源排泄物经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弃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分类收集处置。提倡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与用品。

第九条院内食堂及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院内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积极推行明厨亮灶。为职工和患者及家属提供营养均衡、烹调 合理的餐食,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饮食。医院饮用水供应充足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加强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和医院特色文化建设,构 建和谐医患关系。在门诊大厅、楼内走廊、护士工作站等处张贴或悬挂医护文明守则、文明用语等标识。

第三章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贯彻以患者为中心 服务理念,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鼓励推进健 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一体化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孕产妇、婴幼儿、计划育特殊家庭等特殊人群提供就医引导等优先和便利的诊疗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患者隐私保护。

第十三条鼓励医院设立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咨询门诊、戒 烟门诊等,为慢性病高危人群、脑卒中与冠心病等康复患者、精神疾病患者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要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探索创新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其他有中医特长的医院要为群众提供中医(民族医)药等特色 康复和健康指导服务,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

第四章强化健康教育

第十五条在候诊、就医等场所摆放健康教育资料架、发放 健康教育材料、举办健康讲座、开展新媒体传播,向患者及其家属普及防病治病知识,宣传科学就医常识和医保政策等。

第十六条针对门诊患者,结合其疾病特点,通过口头教育、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候诊与随诊教育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对吸烟者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

第十七条对住院患者开展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制定个性化 的健康教育方案,开展个体化营养、运动、戒烟限酒等生活方式 干预。提供产儿科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有孕妇学校或家长课堂,制定计划定期组织授课。

第十八条患者出院前,医护人员向其本人及家属强调出院 后注意事项。患者出院后,可通过随访、电话与线上咨询、新媒体咨询等形式给予患者连续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第十九条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团队,利用大众媒体与新媒 体面向全社会开展健康科普,举办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倡导健康文化

第二十条面向全体员工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文明健 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全体员工健康素养,医护人员在健康理念和行为方面为患者及公众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一条建设无烟医院,医院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 识,室内全面禁烟,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无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现象。医护人员在公共场所带头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二条倡导全民健身文化,设有健身设施,组织开展 全体员工健身活动。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针对员工主要 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提升员工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鼓励医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健身场所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建设节约型单位。全体员工树立珍惜水电、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等意识,开展 “光盘行动”,外出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使用。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将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纳入医院发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负责建设工作。

第二十六条加强员工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与培训,将健康教 育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奖评优等结合。

第二十七条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完善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职工参与建设的获得感。

附件 5

健康家庭建设规范(试行)

第一条健康家庭建设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通过家庭 成员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践行文 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和谐健康。

第二条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早晚刷牙、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外出就餐使用公勺公筷,不随地吐痰。

第三条家庭日常食谱食物多样,谷类为主,多吃蔬果、奶 类、大豆,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控制盐油糖,少吃烟熏、 腌制食品,烹制食物时生熟分开,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采食野菌。倡导健康消费理念,不购买、不消费假冒伪劣食品。践行“光盘行动”。

第四条家庭成员经常运动,减少久坐,选择适合自己的运 动方式,外出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或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睡眠。

第五条家庭成员不吸烟,吸烟者尽早戒烟,提倡安全性行为,无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居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根据需要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厕所卫生无异味,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积极灭除老鼠、蚊子、苍蝇、蟑螂。

第七条家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家庭成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生病时去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主动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康档案。家中慢性病患者遵医嘱治疗,重视自我健康管理。倡导优生优育,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八条家中定期排查水、电、煤气等安全隐患,适量储备应急物品和药品。

第九条家庭内部经常沟通交流,保持平和心态,正确应对 矛盾,及时疏导不良情绪。合理安全使用互联网,避免网络成瘾。控制孩子使用电子屏幕的时间。

第十条传扬爱老敬老,关爱妇女儿童的家风,关心邻里,支持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