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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年01月16日 17:3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结合大朝山西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朝山西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戴忠磊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杨朝勇 镇人大主席

熊紫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委 员:茶晓东 镇纪委书记

杨仔文 镇政法委员

吴顺吉 镇宣传委员

杨 康 镇组织委员

李建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晋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 洲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大朝山派出所所长

成 员:

杨应权 大朝山司法所所长

杨忠柳 大朝山中学校长

郭清波 镇财政所所长

吕剑眉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新波 大朝山中心卫生院院长

聂倍体 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源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杨永光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董 成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罗 丽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何正清 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主任

潘继新 大朝山中心校负责人

李光美 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罗有先 镇安监员

10个村村支书、主任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熊紫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吕剑眉、严顺海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下达启动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三)领导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四)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式,定期听取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整合监管资源,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检测、监管和评价等体系建设。

(六)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七)负责镇级食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及其检测资金的管理和安排使用。

(八)完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作为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议定和交办事项,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贯彻落实镇人民政府和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全镇食品安全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并协调推进实施。

(三)承担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指导全镇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四)督促检查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村委会和镇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五)指导完善全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工作。

(七)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四、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负责贯彻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或拟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建立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镇级食品安全监测抽验计划、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计划实施方案及地方标准,按照相关计划的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3.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管理、使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7.负责对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8.建立健全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9.负责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0.负责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11.依法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12.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研究和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等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

4.依法指导和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和监督管理。

5.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分析与评估、监督抽查等工作,依法发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6.负责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9.指导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0.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镇党政办

1.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承担粮食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3.加强对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

4.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5.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7.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8.与全县同步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有关食品工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10.及时向县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11.负责将食品安全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应用示范列入科技计划予以支持。

1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供有关技术信息服务。

13.拟订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1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1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6.负责协同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拟定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17.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

18.配合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镇纪委

1.负责监督检查镇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

2.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依法依纪依规对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负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内容。

大朝山卫生院

1.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2.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3.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餐饮具集中消毒等的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人员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6.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大朝山派出所

1.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

2.负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3.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大朝山中心校 大朝山中学

1.组织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督促检查各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对各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落实主体责任。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八)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

1.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监督检查大型宗教活动饮食安全。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争创先进平安镇(镇)、先进平安村(社区)考核项目。

财政所

1.负责镇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审核、划拨以及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会同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动态管理,按照每年年初确定的资金下达期限对指标下达情况实时监控,建立资金回收倒逼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激励约束机制,将支出预算情况与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挂钩,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通报约谈机制,切实加快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

(十)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负责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监管。

2.负责指导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建设。

3.建立健全环境状况信息公开制度。

(十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积极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宾馆酒店的食品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镇林业草原财务中心

1.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繁育及经营利用活动。

2.负责食用林产品及林副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大朝山司法所

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作。

2.对有关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促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规范。

大朝山西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