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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晓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县晓街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6:1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晓政发〔2022〕120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云县晓街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县晓街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县晓街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制度

为规范云县晓街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排查举报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诉举报范围

1.违法违规建房现象;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和布局的房屋情形;

3.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

4.随意倾倒垃圾、公路沿线随意焚烧垃圾现象;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问题收集处理

乡人民政府通过投诉邮箱以及投诉举报电话,收集整理群众上传图片、文字等举报信息,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迅速进行交办处理。接到投诉举报问题后,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乡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门执法队伍进行处理并跟踪督办。

三、问题核实整改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在接到交办任务后,当日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核实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问题督办反馈

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限期整改的问题,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报交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按照“谁受理、谁交办、谁反馈”的原则,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

五、投诉举报渠道

1.投诉地址及电话:云县晓街乡人民政府,0883-3612001

举报邮箱:xjxdw3612@126.com

2.受理时间:每周一到周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投诉办理:投诉事项一经核实,乡纪委将进行处理督办、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六、不予受理情形

1.未提供被举报人信息或无具体违法违规事实的;

2.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但未提供新的违法违规事实的;

3.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4.已信访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