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政发〔2022〕122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晓街乡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县晓街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晓街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成效。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捉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的规定,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我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我乡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2022年度全乡共有纳入地质灾监测体系的灾害点20个,有地质灾害监测员40人。
我乡地质灾害呈以下发展趋势:一是深山区和岔困山区灾害的发生越来越频繁,灾害规模越来越大。由于山区村庄一般依山而建或建在半山腰上,基础多为冲积形成的松散砂岩,有的原本就是古滑坡体;人口增加、生活改善后,管理未能及时到位,形成了大量无序建设的住房,增加了基础负荷,加上近年来新建的引水工程,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废水直接渗入地下,降低了基础的粘结力,形成滑坡;二是老灾点危害继续扩大,新灾点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治理措施难以有效到位,老灾害点不断蠕变,致使危害性进一步扩大,造成大量潜在威胁隐患。三是人为工程活动(特别是切坡不当)对地质灾害影响越来越大。四是农村沟口建房较多,缺乏防护措施,受上游滑坡泥石流威胁较大。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光成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王海荣 乡党委副书记
杨 斌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沈 毅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苏其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左 林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留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晓街派出所所长
成 员:罗 睿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成宝 乡财政所所长
莫光云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礼翔 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世贤 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杨 波 晓街卫生院院长
李金伟 晓街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玮韦 乡宣传干事
张金银 乡民政助理员
沈是严 乡安监员
20个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由罗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3612001。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及范围
全乡20个灾害点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农村,直接影响灾害点附近农民住房、学校、村委会的安全,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口768户2690人。主要分布于沿大朝山对外公路及月岔路至老普村大平掌等。
四、重点防范期
主汛期(6-8月)气候趋势预测:预计主汛期6-8月全县大部分地区总雨量正常至偏多,7-8月正常至偏多,局部地区洪涝灾害明显。预计6-8月全县气温正常至偏高。
灾害预测:6-9月强降雨天气过程较多,局部洪涝灾害较为严重,容易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对水利、交通、电力、城镇等基础设施带来较大危害。2022年因雨量较重洪涝灾害程度较2021年偏重。2022年的地质灾害发生仍会以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并有一定数量的崩塌,灾害重点防范时间为7-9月,极易出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灾害隐患点则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防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村委会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首的防灾领导小组,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的要求,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能,乡直有关部门和各村领导必须掌握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发生情况,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乡人民政府已和各村已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分片包干,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身上。
(二)巡查排查、完善预案、及时处置
同时要做到汛前、汛后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汛期要加强地质这害应急调查。通过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即将来临的信息,适时调整完善预案,应急调查过程中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要按《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尽快采取必要的防、抗、救措进行及时处置,同时按险情和灾害等级制定上报程序,以最快的信息传递方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迅速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及时对灾害类型、成因和发展趋势做出明确判断,为救灾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是否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勘查和治理的意见。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由于我乡大部分灾害点分布在农村和边远山区,灾害的监测工作尤为重要。虽然我乡已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点,但专业性和制度性不强,各村委会必须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灾害监测人员所涉及群众进行防灾宣传,制定灾害点监测的标准,使此项工作制度化,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提供准确的信息,为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灾害点的防灾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
乡宣传、文化、广播、自然资源、水利、环保、民政等部门和各村委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危害、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五)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重点工程(公路、厂矿、水库等)以及其它建设项目,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现有地质灾害、工程诱发和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避免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农村民房建设一定要选择适合地点,避开沟口、危岩、裂缝发育等危险地段,要特别注意切坡不当引发的小型滑坡灾害。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职责、职责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以属地管理为主,由当村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涉及学校的由晓街乡中心校负责处理。各相关部门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乡财政所:按照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年度防治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助工作。(责任人:杨成宝)
(二)乡党政办公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计划报批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建设生态村镇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地质灾害的破坏。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防治方案(责任人:罗睿)
(三)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规划、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责任人:李金伟)
(四)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一是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依法强化工程勘察工作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二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三是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可能发生的环境二次污染。(责任人:张礼翔)
(五)乡水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和防御工作。(责任人:莫光云)
(六)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等因水土流失而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和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责任人:陈世贤)
(七)乡安监办:抓好矿山的安全生产,负责指导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抢险工作。(责任人:沈是严)
(八)晓街卫生院: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灾区的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杨波)
(九)乡民政办:做好强降雨事件预报服务工作,与县自然资源、广电部门合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警报并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抢险现场的气象服务。并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责任人:张金银)
(十)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做好关于理治地灾害知识宣传发动工作。(责任人:杨玮韦)
(十一)晓街派出所:要做好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在群众撤离时维护稳定和财产保护工作。(责任人:李留剑)
(十二)各村民委员会:应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日常监测和落实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
本方案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度防治方案印发之日止。